| ( | | ) | 1.
| 駕駛人佔用自行車專用道,應處【交通法規】(1)罰鍰並記違規 點數1點
(2)無規定
(3)加以勸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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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2.
| 普通重型機車附載物件之重量規定【交通法規】(1)以30公斤為限
(2)以80公斤為限
(3)以40公 斤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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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3.
| 酒精、麻醉劑及興奮劑中毒者,可否參加駕駛執照考驗?【交通法規】(1)不可以
(2)須先通過直線平衡測試才可以
(3)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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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4.
| 關於騎乘機車上路時必帶的證件,下者何者不正確?【交通法規】(1)機車 駕駛執照
(2)機車行車執照
(3)集點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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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5.
| 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 暫停等危險方式駕車因而肇事者,應處【交通法規】(1)罰鍰
(2)吊扣駕照
(3) 罰鍰並吊銷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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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6.
| 機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與前車之間應保持【交通法規】(1)10公尺距離
(2)隨時可以煞停 之距離
(3)5公尺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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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7.
| 領有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或小型車駕駛執照,駕駛重型 機車者,應處【交通法規】(1)罰鍰
(2)當場禁止其駕駛
(3)以上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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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8.
| 駕駛機車應隨車攜帶【交通法規】(1)健保卡
(2)駕駛執照、行車執照、強制險保險證
(3)國民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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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9.
| 考領輕型機車或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須年滿【交通法規】(1)18歲
(2)20歲
(3)1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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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0.
| 行駛至交岔路口,如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 者,【交通法規】(1)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 線道先行
(2)以上皆可
(3)多線道車應暫停讓少線道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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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1.
| 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 行車道者,【交通法規】(1)搶快 者先行
(2)內車道之車輛先行
(3)外車道之車輛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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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2.
| 駕駛執照吊扣期間仍駕駛機車者,除處罰鍰、當場禁止其駕 駛外,並應【交通法規】(1)處違規記點
(2)處違規紀錄
(3)吊銷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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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3.
| 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在快車道行駛之車輛不得【交通法規】(1)右轉
(2)左右轉
(3)左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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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4.
| 關於機車載物的規定,下列何者不正確?【交通法規】(1)伸出車尾 部分,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50公分
(2)得載運高於騎士 肩膀以上之 貨物
(3)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10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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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5.
| 機車與汽車或其他機車會車時,相互之間隔,不得少於【交通法規】(1)2公 尺
(2)1公尺
(3)半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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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6.
| 在同向二車道行車時,如遇汽車或機車行駛於與你同一車道 的前方,你應【交通法規】(1)鳴按喇叭促其駛至慢車道
(2)直接併行超越之
(3)跟隨其後不得隨意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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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7.
| 自中華民國95年6月15日起,機車出廠五年以上辦理轉讓過戶 者,應申請實施【交通法規】(1)變更檢驗
(2)臨時檢驗
(3)定期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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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8.
| 駕駛執照業經吊銷、註銷仍駕駛機車者,除處罰鍰、當場禁 止其駕駛外,該駕照並應【交通法規】(1)扣繳
(2)無另外規定
(3)自行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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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9.
| 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等危險方式駕車因而肇事者,應處【交通法規】(1)罰鍰
(2)吊扣駕照
(3)罰鍰 並吊銷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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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20.
| 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在慢車道上行駛之車輛不 得【交通法規】(1)左右轉
(2)左轉
(3)右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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