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1.
| 某公司員工因執行業務,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若被害人提起告訴,下列對於處罰對象的敘述,何者正確?(1)員工只要在從事侵犯他人著作財產權之行為前請示雇主並獲同意,便可以不受處罰
(2)僅處罰侵犯他人著作財產權之員工
(3)僅處罰雇用該名員工的公司
(4)該名員工及其雇主皆須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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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2.
| 請問下列何者「不是」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定義的個人資料?(1)身分證號碼
(2)最高學歷
(3)綽號
(4)護照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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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3.
| 專利權又可區分為發明、新型與新式樣三種專利權,其中,發明專利權是否有保護期限?期限為何?(1)有,50年
(2)無期限,只要申請後就永久歸申請人所有
(3)有,5年
(4)有,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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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4.
| 某廠商之商標在我國已經獲准註冊,請問若希望將商品行銷販賣到國外,請問是否需在當地申請註冊才能受到保護?(1)不一定,需視我國是否與商品希望行銷販賣的國家訂有相互商標承認之協定
(2)不一定,需視商品希望行銷販賣的國家是否為WTO會員國
(3)是,因為商標權註冊採取屬地保護原則
(4)否,因為我國申請註冊之商標權在國外也會受到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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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5.
|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1)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2)請求補充或更正
(3)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4)查詢或請求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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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6.
| 下列有關著作權之概念,何者正確?(1)國外學者之著作,可受我國著作權法的保護
(2)公務機關所函頒之公文,受我國著作權法的保護
(3)著作權要待向智慧財產權申請通過後才可主張
(4)以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依然受著作權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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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7.
| 任職於某公司的程式設計工程師,因職務所編寫之電腦程式,如果沒有特別以契約約定,則該電腦程式重製之權利歸屬下列何者?(1)公司全體股東共有
(2)公司與編寫程式之工程師共有
(3)公司
(4)編寫程式之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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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8.
| 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進行行銷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於首次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表示拒絕行銷之方式
(2)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應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
(3)倘非公務機關違反「應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之義務,未於限期內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4)若已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當事人即不得拒絕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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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9.
| 下列關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敘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公務機關依法執行公權力,不受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
(2)身分證字號、婚姻、指紋都是個人資料
(3)我的病歷資料雖然是由醫生所撰寫,但也屬於是我的個人資料範圍
(4)不管是否使用電腦處理的個人資料,都受個人資料保護法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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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0.
| 下列何者行為非屬個人資料保護法所稱之國際傳輸?(1)將個人資料傳送給日本的委託公司
(2)將個人資料傳送給經濟部
(3)將個人資料傳送給美國的分公司
(4)將個人資料傳送給法國的人事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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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1.
| 受雇人於職務上所完成之著作,如果沒有特別以契約約定,其著作人為下列何者?(1)由雇用人指定之自然人或法人
(2)雇用人
(3)受雇人
(4)雇用公司或機關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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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2.
| 下列有關智慧財產權行為之敘述,何者有誤?(1)以101大樓、美麗華百貨公司做為拍攝電影的背景,屬於合理使用的範圍
(2)原作者自行創作某音樂作品後,即可宣稱擁有該作品之著作權
(3)商標權是為促進文化發展為目的,所保護的財產權之一
(4)製造、販售仿冒品不屬於公訴罪之範疇,但已侵害商標權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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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3.
| 對於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應告知之事項,下列何者不在法定應告知的事項內?(1)蒐集機關的負責人姓名
(2)如拒絕提供或提供不正確個人資料將造成之影響
(3)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4)蒐集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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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4.
| 受雇人於職務上所完成之發明、新型或設計,其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屬於下列何者?(1)雇用人
(2)受雇人
(3)雇用人所指定之自然人或法人
(4)雇用人與受雇人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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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5.
| 下列何者非安全使用電腦內的個人資料檔案的做法?(1)個人資料檔案使用完畢後立即退出應用程式,不得留置於電腦中
(2)為確保重要的個人資料可即時取得,將登入密碼標示在螢幕下方
(3)利用帳號與密碼登入機制來管理可以存取個資者的人
(4)規範不同人員可讀取的個人資料檔案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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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6.
| 下列使用重製行為,何者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1)將講師的授課內容錄音供分贈友人
(2)將著作權人之作品及資訊,下載供自己使用
(3)直接轉貼高普考考古題在FACEBOOK
(4)以分享網址的方式轉貼資訊分享於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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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7.
| 個資法為保護當事人權益,多少位以上的當事人提出告訴,就可以進行團體訴訟︰(1)10人
(2)15人
(3)20人
(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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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8.
| 下列何者「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1)公司基於人事管理之特定目的,張貼榮譽榜揭示績優員工姓名
(2)縣市政府提供村里長轄區內符合資格之老人名冊供發放敬老金
(3)網路購物公司為辦理退貨,將客戶之住家地址提供予宅配公司
(4)學校將應屆畢業生之住家地址提供補習班招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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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9.
| 有關專利權的敘述,何者正確?(1)專利有規定保護年限,當某商品、技術的專利保護年限屆滿,任何人皆可運用該項專利
(2)我發明了某項商品,卻被他人率先申請專利權,我仍可主張擁有這項商品的專利權
(3)專利權可涵蓋、保護抽象的概念性商品
(4)專利權為世界所共有,在本國申請專利之商品進軍國外,不需向他國申請專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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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20.
| 關於個人資料保護法規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1)外國學生在臺灣短期進修或留學,也受到我國個資法的保障
(2)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可以蒐集、處理或利用一般性個人資料
(3)間接蒐集之個人資料,於處理或利用前,不必告知當事人個人資料來源
(4)非公務機關亦應維護個人資料之正確,並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更正或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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