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1.
| 金融服務業所提供之下列何種商品或服務,不屬於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所稱之投資型金融商品或服務?(1)受託買賣非集中市場交易且具衍生性商品性質之外國有價證券
(2)受託買賣國內集中交易市場之有價證券
(3)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境外基金
(4)信託業受託投資國內外有價證券、短期票券或結構型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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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2.
| 金融服務業從事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下列敘述何者為非?(1)全權交付廣告公司處理就可以,有問題由廣告公司負全責
(2)應先確認內容無不當、誤導金融消費者、違反法令後始得對外使用
(3)應訂定宣傳資料製作規範與散發公布之控管流程
(4)宣傳資料於對外使用前,應按業務種類,先行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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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3.
|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施行前已向主管機關或其他相關單位申請申訴、和解、調解、調處、評議等程序,但爭議結果不成立,金融消費者可否再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提出評議申請?(1)自爭議處理結果不成立之日起雖已逾 60 日,但仍可向金融服務業重新提出申訴及後續之評議程序
(2)選項(1)、(2)皆可
(3)選項(1)、(2)皆不可
(4)可以於爭議處理結果 60 日內申請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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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4.
|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所指稱的金融服務業,是指下列何種行(1)以上皆是
(2)銀行業、信託業
(3)保險業
(4)證券業、期貨業、投信業、投顧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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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5.
| 金融服務業提供之金融商品或服務屬投資型商品或服務者,應向金融消費者揭露可能涉及之風險資訊,下列揭露事項何者正確?(1)最大可能損失
(2)商品所涉匯率風險
(3)揭露之重要內容,應以顯著字體或方式表達
(4)以上皆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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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6.
| 金融服務業應依各類金融商品或服務之特性,向金融消費者說明之重要內容,不包括下列何事項?(1)公司對該金融商品或服務之重要權利、義務及責任
(2)公司績效表現與業績目標
(3)消費者應負擔之費用及違約金,包括收取時點、計算及收取方式
(4)消費者權利行使、變更、解除及終止之方式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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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7.
|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做出你公司應賠付你客戶的評議決定書,經你客戶申請送法院核可後,它的效力如何?(1)你客戶不得就該事件再次申請評議
(2)以上皆是
(3)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4)你客戶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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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8.
| 金融服務業與金融消費者訂立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契約之前,應充分瞭解金融消費者之相關資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須有適當單位或人員審核簽約程序及消費者資料之完整性後,始得訂立契約
(2)應依不同金融商品或服務之特性,建立差異化事前審查機制
(3)以上皆是
(4)目的在確保該商品或服務對金融消費者之適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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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9.
|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所稱的瞭解金融消費者審查原則,不包括下列何項?(1)金融消費者之基本身分資料
(2)金融消費者有無刑事犯罪紀錄
(3)簽訂契約目的與需求
(4)過往投資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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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0.
| 金融消費爭議當事人、爭議機構及其人員,對於金融消費爭議事件所提出之申請、各種資料、協商讓步事項或評議過程之保密義務,只有在何種狀況下,才可予以公開?(1)已經公開
(2)依法規規定可公開
(3)經當事人同意
(4)以上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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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1.
| 作為金融從業人員,有關你公司從事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應遵守的行為原則,下列敘述何者為非?(1)對消費者負擔的義務應低於文宣內容
(2)應以中文表達
(3)應確保內容之真實,避免誤導金融消費者
(4)涉及利率、費用、報酬及風險時,應以衡平及顯著之方式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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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2.
| 金融服務業說明金融商品或服務契約之重要內容及揭露風險,應遵守的基本原則,下列敘述何者為非?(1)應以達到業績目標為最高指導原則
(2)銷售文件之用語應以中文表達並必須編印頁碼,以供消費者確認是否已接收完整訊息
(3)應本於誠實信用原則,並以金融消費者能充分瞭解之方式為之
(4)任何說明或揭露之資訊或資料均須正確,資訊或資料應註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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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3.
|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對金融消費爭議案件,有那些處理機制(1)以上皆是
(2)未先經申訴程序的申請案,先移請金融服務業處理
(3)試行調處
(4)進行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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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4.
| 銀行業及證券期貨業在提供投資型金融商品或服務前,所應注意的事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以上皆正確
(2)應評估金融商品或服務對金融消費者之適合度
(3)銀行業應設立商品審查小組進行上架前審查
(4)應確認消費者之風險承受等級足以承擔該金融商品或服務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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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5.
| 銀行業及證券期貨業提供投資型金融商品或服務,在訂立契約之前,應充分瞭解金融消費者之相關資料,其瞭解內容,不包括下列何事項?(1)消費者資金操作狀況及專業能力
(2)風險偏好、投資屬性、對風險之瞭解及風險承受度
(3)財務背景、所得與資金來源
(4)消費者是否有買樂透彩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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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6.
| 金融服務業利用下列何種方式從事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依法仍會受到主管機關監督管理?(1)電子視訊
(2)以上皆是
(3)電腦
(4)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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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7.
| 就金融服務業對金融商品或服務契約為說明及揭露之對象,下列敘述何者正(1)契約相對人為無行為能力人者,其法定代理人
(2)契約相對人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受輔助宣告人者,其法定代理人、輔助人
(3)以上皆正確
(4)與金融服務業訂定金融商品或服務契約之契約相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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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8.
| 身為金融服務業的一員,你幫公司從事廣告、或進行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下列敘述何者為非?(1)不得使用使人誤信能保證本金之安全或保證獲利之文字或訊息內容
(2)不可以對公司的業績及績效作誇大宣傳
(3)對消費者說金融商品或服務已獲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所以保證安全無虞
(4)不得對應經而未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之金融商品或服務預為宣傳促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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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9.
| 客戶與你及你公司發生爭議,向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提出評議申請,下述何種情況,該中心將不會受理?(1)你公司或你提出的評議申請
(2)非屬金融消費爭議
(3)申請已逾法定期限
(4)以上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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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20.
| 假設你的客戶因金融消費爭議事件已經法院判決確定,或已經成立調處、和解、調解或仲裁等,或曾經申請評議而不成立,請問你客戶可否再向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提出評議申請?(1)只要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接受就沒問題
(2)可以
(3)不可以
(4)只要你的公司不反對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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