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免註冊,彰化一整天線上測驗:http://exam.bestdaylong.com/test7104.htm
| ( | ) | 1. | CPR(分類編號:17)(1)壓額提下巴 (2)取得 AED(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去顫(3)死亡 (3)復甦術)實施程序:「叫→叫→C→A→B→D」中的「D」是指 | ||
| ( | ) | 2. | 機車行駛有慢車道之單行道,可行駛於(分類編號:20)(1)慢車道 (2)慢車道旁之快車道 (3) 以上皆是 | ||
| ( | ) | 3. | 公路(分類編號:20)(1)對駕駛人有害 (2)對駕駛人有益 (3)對駕駛人無關 (3))警察巡邏時,對違反交通之稽查取締工作: | ||
| ( | ) | 4. | 自行車可以騎在(分類編號:20)(1)以上皆可 (2)自行車專用道 (3)人行道 | ||
| ( | ) | 5. | 機車行照自中華民國 102 年 1 月 1 日起需不需要申請換發(分類編號:20)(1)不需要 (2)車齡 10 年以上才需要 (3)需要 | ||
| ( | ) | 6. | 下列何者最接近防衛駕駛觀念?(分類編號:20)(1)騎在路中間,大家都看得到 (2)即使自己遵守交通規則,還是必須小心防範他人違規對自己造成傷害 (3)選購耐撞車種,並加強安全配備 | ||
| ( | ) | 7. | 騎車時應注意(分類編號:13)(1)前方的號誌、標誌指示及前車的行車動向 (2)以上皆是 (3)路旁的商家 | ||
| ( | ) | 8. | 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分為 (分類編號:11)(1)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1 小時 (2)罰鍰 (3)吊扣駕照 1 個月 | ||
| ( | ) | 9. | 關於機車載物的規定,下列何者不正確?(分類編號:16)(1)伸出車尾部分,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 50 公分 (2)得載運高於騎士肩膀以上之 貨物 (3)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 10 公分 | ||
| ( | ) | 10. | 駕駛人若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檢定者,除處罰鍰新臺幣 180,000元,並:(分類編號:18)(1)吊扣其行車執照 (2)吊銷其駕駛執照 (3)吊扣其駕駛執照 | ||
| ( | ) | 11. | 駕駛人不遵守平交道看守人員指示,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仍強行闖越,除罰鍰外(分類編號:20)(1)吊扣駕照 (2)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3)以上皆是 | ||
| ( | ) | 12. | 駕駛人闖越平交道因而肇事者,(分類編號:20)(1)罰鍰 (2)吊銷駕照終身不得考領 (3) 以上皆是 | ||
| ( | ) | 13. | 騎乘機車至商店購物時應:(分類編號:20)(1)任意停在商店門口櫃檯前或行人道中 (2)先將機車在指定停放位置停妥後再進入店中購物 (3)停在路邊大聲呼叫店員將物品送來 | ||
| ( | ) | 14. | 關於騎乘機車上路時必帶的證件,下者何者不正確?(分類編號:20)(1)機車駕駛執照 (2)機車行車執照 (3)集點卡 | ||
| ( | ) | 15. | 重型機車,附載物品重量,不得超過(分類編號:16)(1)80 公斤 (2)90 公斤 (3)50 公斤 | ||
| ( | ) | 16. | 機車安全的駕駛守則為(分類編號:18)(1)戴安全帽並遵守速限 (2)行駛中勿使用行動通訊裝置 (3)以上均需遵守 | ||
| ( | ) | 17. | 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者 (分類編號:20)(1)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2)未滿 18 歲之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3)以上皆是 | ||
| ( | ) | 18. | 騎乘機車在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分類編號:18)(1)40 公里 (2)50 公里 (3)30 公里 | ||
| ( | ) | 19. | 機車駕駛人對於服裝儀容:(分類編號:19)(1)不受拘束。 (2)可穿拖鞋。 (3)應整潔 | ||
| ( | ) | 20. | 行車時兩車交會,其相互間隔不得少於(分類編號:13)(1)2 公尺 (2)半公尺 (3)1 公尺 | ||
| ( | ) | 21. | 行駛前發現煞車失靈,駕駛人應:(分類編號:17)(1)照常開車 (2)慢行即可 (3)停止行駛 | ||
| ( | ) | 22. | 機車所有人已領有號牌而不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者,應處罰: (分類編號:18)(1)罰鍰並吊扣牌照 (2)罰鍰並吊銷牌照 (3)罰鍰並禁止其行駛及牌照吊銷 | ||
| ( | ) | 23. | 駕駛人其視力檢查合格標準,下列何者為非(分類編號:20)(1)兩眼祼視力達 0.6 以上者,且每眼各達 0.5 以上者 (2)矯正後兩眼視力達 0.8 以上,且每眼各達 0.6 以上者 (3)兩眼祼視力及每眼需達 0.6 以上 | ||
| ( | ) | 24. | 關於一般傷口的急救法,下列何者錯誤?(分類編號:17)(1)大量流血 時,應用止血法 (2)先不要做任何處置,應靜待急救人員 (3)使用流動的水或雙氧水來清理傷口 | ||
| ( | ) | 25. | 機車在隧道內行駛時:(分類編號:14)(1)不得開燈 (2)應開燈快行 (3)應開燈慢行 | ||
| ( | ) | 26. | 執行 CPR(分類編號:17)(1)平躺(3)半坐臥 (2)復甦術)後,患者已逐漸恢復呼吸及心跳,請問依照現在此患者的狀況,最適合的姿勢為何者? (3)復甦姿勢 | ||
| ( | ) | 27. | 下列哪種駕駛行為有誤?(分類編號:20)(1)隨時收聽警察廣播電台,掌握即時路況訊息 (2)如於道路上受困可利用路側之公路里程牌確認目前位置並求援 (3)遭遇落石阻道時,可隨意將車輛停放路邊,不用特別觀察附近是否安全 | ||
| ( | ) | 28. | 騎乘機車遇降雨,已離目的地不遠,應(分類編號:20)(1)加速繼續前進 (2)靠邊停車穿雨衣再前進 (3) 撐傘繼續前進 | ||
| ( | ) | 29. | 發生交通事故時,當事人應儘量在現場尋找:(分類編號:17)(1)目擊證人 (2)法律人士 以利協助案情釐清 (3)親朋好友 | ||
| ( | ) | 30. | 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 據,違反者(分類編號:17)(1)記違規紀錄 1 次 (2)應處以罰鍰 (3)車輛沒入 | ||
| ( | ) | 31. | 逕行舉發違規停車之情形,而駕駛人、汽車所有人不在場或未能將汽車移置,每逾幾小時得連續舉發?(分類編號:20)(1)6 小時 (2)2 小時 (3)3 小時 | ||
| ( | ) | 32. | 機車改裝下列何者錯誤?(分類編號:19)(1)擅自裝設高亮度 HID 頭燈 (2)將排氣管往上翹 (3)以上皆是 | ||
| ( | ) | 33. | 在轉彎時發生車禍的原因為機車駕駛人(分類編號:12)(1)僅疏忽視野死角 (2)僅疏忽內輪差 (3)以上皆是 | ||
| ( | ) | 34. | 在工業社會裏時間就是金錢,作一個機車駕駛人應重視:(分類編號:20)(1)機車儀容 (2)安全重於時間觀念 (3)交通設施 | ||
| ( | ) | 35. | 假設不幸受困於山區道路應如何處置?(分類編號:20)(1)利用公路里程牌確認目前位置後向外聯繫呼救 (2)確認最近之安全停駐空間或緊急暫停空間,前往避險等待救援 (3)以上皆是 | ||
| ( | ) | 36. | 在轉彎處發生車禍的原因,常是駕駛人(分類編號:15)(1)疏忽視野死角 (2)疏忽大型車輛內輪差 (3)以上皆是 | ||
| ( | ) | 37. | 公園出入口設有禁止機車進入標誌,但未設置車(路)阻,請問機車駕駛人可以騎車進公園嗎?(分類編號:18)(1)不可以 (2)不一定,視情況而定 (3)可以 | ||
| ( | ) | 38. | 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對不服稽查而逃逸之人、車(分類編號:20)(1)得追蹤稽查 (2)須鳴槍示警 (3)為免發生危險,不得追蹤稽查 | ||
| ( | ) | 39. | 號誌是管制:(分類編號:13)(1)行進 (2)注意、停止 (3)注意、行進、停止等 之指示訊號 | ||
| ( | ) | 40. | 良好的騎乘姿勢,上半身的狀態應(分類編號:20)(1)向前傾斜 (2)向後傾斜 (3) 保持輕鬆 | ||
| ( | ) | 41. | 車胎過度磨損(分類編號:19)(1)不致危險 (2)乘坐較舒適 (3)會影響車輛轉向及煞車距離 | ||
| ( | ) | 42. | 機車騎士誤上國道時,以下何種應變方式不正確?(分類編號:20)(1)暫停於路肩安全處,並打通報電話求助 (2)盡量跟上車流速度行駛於外側車道,在下一個交流道駛離國道 (3)沿著路肩逆向行駛,趕緊駛離國道 | ||
| ( | ) | 43. | 報考機車駕照,體格檢查視力之標準為何? (分類編號:20)(1)單眼裸視視力各達 0.5,雙眼裸視視力應達 0.6 (2)單眼矯正視力各達 0.6,雙眼矯正視力應達 0.8 (3)以上皆是 | ||
| ( | ) | 44. | 聞有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等之警號時,不論來自何方,應該(分類編號:20)(1)不須避讓 (2)只要不跨線行駛,就不必避讓 (3)均應立即避讓,並不得在後跟隨急駛 | ||
| ( | ) | 45. | 未滿 18 歲違反無照騎車之處分,下列何者須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分類編號:20)(1)僅駕駛人 (2)駕駛人之父母或監護人 (3)駕駛人及其父母或監護人 | ||
| ( | ) | 46. | 事故車輛機件及車上痕跡證據尚須檢驗、鑑定或查證者,警察機關 (分類編號:20)(1)不可扣留處理 (2)扣留期間不得超過 1 個月 (3)扣留期間不得超過3 個月 | ||
| ( | ) | 47. | 駕駛人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不減速慢行者(分類編號:13)(1) 吊扣駕照 1 個月 (2)罰鍰 (3)記違規點數 1 點 | ||
| ( | ) | 48. | 駕駛人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或隧道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路段,不減速慢行者(分類編號:13)(1) 吊扣駕照 1 個月 (2)罰鍰 (3)記違規點數 1 點 | ||
| ( | ) | 49. | 行駛至交岔路口,如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分類編號:11)(1)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 (2)以上皆可 (3)多線道車應暫停讓少線道先行 | ||
| ( | ) | 50. | 急救的優先做法為何?(分類編號:17)(1)輕拍病患,並評估意識 (2)聽診呼吸音 (3)把頭擺正 | ||
| ( | ) | 51. | 在深夜郊外道路上,空曠無車無人的情況下:(分類編號:13)(1)仍應按限制速度行駛 (2)可以隨便開 (3)可以用高速練習開快車 | ||
| ( | ) | 52. | 有關機車煞車燈燈色,下列何者正確?(分類編號:19)(1)黃色 (2)紅色 (3)橙色 | ||
| ( | ) | 53. | 行經泥濘及積水路段正有行人通過,應(分類編號:20)(1)加速衝過積水 (2)大鳴喇叭促使行人走避 (3)減速慢行,避免污水濺及行人 | ||
| ( | ) | 54. | 交通秩序混亂,甚至肇事,主要在於部分用路人(分類編號:20)(1)不守法 (2)欠缺忍讓、禮讓的道德精神 (3)以上皆是 | ||
| ( | ) | 55. | 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行駛者,除罰鍰外,並應:(分類編號:18)(1)吊銷牌照 (2)沒入車輛 (3)吊扣牌照 | ||
| ( | ) | 56. | 騎乘機車應避免行駛於(分類編號:20)(1)機車優先道 (2)最外側車道 (3)路面標線上 | ||
| ( | ) | 57. | 當發生車禍時,有名傷者大量出血,下列急救處理方式中何者錯誤?(分類編號:17)(1)確定出血位置,剪開衣物,加壓止血 (2)使用止血帶止血法,並且每隔 15~20 分鐘就鬆開一次 (3)將出血患肢放置低於心臟的位 置,這樣血才不會流太多 | ||
| ( | ) | 58. | 下列何種行為不利於行車安全?(分類編號:13)(1)彎道行車加速以保持車身平衡 (2)低速行駛時以控制油門取得平衡 (3)夜間市區行車使用近光燈 | ||
| ( | ) | 59. | 機車駕駛人最大的敵人是:(分類編號:20)(1)道路上的牲畜 (2)疏忽 (3)道路障礙 | ||
| ( | ) | 60. | 騎乘機車之危險行為,(分類編號:18)(1)邊講手機邊騎車 (2)前後附載成員 (3)以上皆是 | ||
| ( | ) | 61. | 駕駛執照遺失後應(分類編號:20)(1)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補發 (2)登報作廢即可 (3)重新考領駕照 | ||
| ( | ) | 62. | 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指揮、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或稽查者 (分類編號:20)(1)罰鍰並記違規點數 1 點 (2)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3)吊扣駕照 1 個月 | ||
| ( | ) | 63. | 機車買賣或讓予應向監理機關申請(分類編號:20)(1)報廢 (2)過戶 (3)停駛 | ||
| ( | ) | 64. | 騎乘機車遭舉發違規酒駕,於幾年內再次遭舉發違規酒駕,將處罰鍰 9 萬元、吊銷駕照 3 年,及施以道安講習之處分?(分類編號:18)(1)10 年 (2)12 年 (3)5 年 | ||
| ( | ) | 65. | 依現行規定,持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不得駕駛汽缸排氣量(分類編號:20)(1)50立方公分以上 250 立方公分以下 (2)50 立方公分以下 (3)逾 250 立方公分以上之二輪機車 | ||
| ( | ) | 66. | 優良駕駛人駕駛車輛,應該:(分類編號:20)(1)快 (2)慢 (3)快慢適度 | ||
| ( | ) | 67. | 輪胎氣壓太高時,易造成(分類編號:19)(1)輪胎中央磨損 (2) 行駛耗油增加 (3)輪胎兩側磨損 | ||
| ( | ) | 68. |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的給付項目有(分類編號:20)(1)傷害醫療及殘廢給付 (2)死亡給付 (3)以上皆是 | ||
| ( | ) | 69. | 哪些駕駛行為,得以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逕行舉發處罰:(分類編號:18)(1)超速 (2)未保持安全距離 (3)以上皆是 | ||
| ( | ) | 70. | 機車失竊時應檢附警察機關車輛失竊證明單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辦(分類編號:20)(1)過戶登記 (2)註銷牌照登記 (3)車輛報廢 | ||
| ( | ) | 71. | 車道專供(分類編號:13)(1)車輛 (2)行人與車輛通行之道路 (3)行人 | ||
| ( | ) | 72. | 前方路上發生事故,警察已到現場處理,應如何做比較好?(分類編號:17)(1)繞道離開,不可好奇在現場停留觀看 (2)留下幫忙順便打卡 (3)停在路旁觀看 | ||
| ( | ) | 73. | 車禍肇事時,傷者有休克現象時臉色呈(分類編號:17)(1)潮紅症狀 (2)蒼白 (3)鉛灰色 | ||
| ( | ) | 74. | 維持呼吸道暢通是急救的首要任務,但如果傷者頸椎受傷,適合哪個方法維持呼吸道暢通?(分類編號:17)(1)壓下巴抬額法 (2)推下顎法 (3)抬下巴壓額法 | ||
| ( | ) | 75. | 速克達型(無段變速型)機車之煞車拉桿(分類編號:19)(1) 左手、右手同時控制前、後輪 (2)右手控制前輪、左手控制後輪 (3) 左手控制前輪、右手控制後輪 | ||
| ( | ) | 76. | 輪胎構造中,哪一部分強度最弱? (分類編號:19)(1)胎邊 (2))(3)胎唇 (3)胎面 | ||
| ( | ) | 77. | 普通輕型機車附載物件,重量規定(分類編號:16)(1)以 50 公斤為限 (2)以 20 公斤為限 (3)以 40 公斤為限 | ||
| ( | ) | 78. | 適當的跟車距離可以預防肇事,因為(分類編號:13)(1)有摩擦力 (2)有牽引力 (3)有足夠反應時間與空間 | ||
| ( | ) | 79. | 報廢之汽車仍行駛者(分類編號:20)(1)應處以罰鍰 (2)禁止其行駛,車輛並沒入之 (3) 以上皆是 | ||
| ( | ) | 80. | 駕駛人因違規而被處罰鍰並記點,以後應(分類編號:20)(1)小心駕駛勿再違規 (2)從此不再開車 (3)不予理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