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1.
| 車身顏色變更需要向何者申請變更登記?(分類編號:11)(1)監理機關
(2)環保機關
(3)原購買機車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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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2.
| 機車失竊時應檢附警察機關車輛失竊證明單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辦(分類編號:20)(1)過戶登記
(2)註銷牌照登記
(3)車輛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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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3.
| 機車之車燈(分類編號:14)(1)不可噴色
(2)不可黏貼膠紙
(3)以上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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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4.
| 機車號牌規定下列何者不正確?(分類編號:20)(1)不得偽造、變造或矇領
(2)不得私下買賣
(3)可借供他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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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5.
| 報廢之車輛(分類編號:19)(1)無規定
(2)不得再行申請登記檢驗領照使用
(3)修復後可申請登記檢驗領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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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6.
| 現行機車出廠滿幾年辦理轉讓過戶時需要參加臨時檢驗?(分類編號:19)(1)10 年
(2)5 年
(3)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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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7.
| 機車行照自中華民國 102 年 1 月 1 日起需不需要申請換發(分類編號:20)(1)不需要
(2)車齡 10 年以上才需要
(3)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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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8.
| 鐵路平交道上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閃光號誌之設備 者,駕駛人應在軌道外幾公尺前暫停、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來時,始得通過?(分類編號:20)(1)3 至 6 公尺
(2)無規定
(3)1 至 2 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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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9.
| 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者,除罰鍰外,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扣該汽車牌照(分類編號:18)(1)6個月
(2)12 個月
(3)3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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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0.
| 機車已不堪使用應向監理機關申請(分類編號:20)(1)過戶
(2)停駛
(3)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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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1.
| 機車因故辦理停駛,期限最多不得超過(分類編號:19)(1)2 年
(2)1 年
(3)1 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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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2.
| 機車買賣或讓予應向監理機關申請(分類編號:20)(1)報廢
(2)過戶
(3)停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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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3.
| 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且多久不得考領?(分類編號:20)(1)1 年
(2)2 年
(3)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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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4.
| 使用燈光規定下列何者不正確?(分類編號:14)(1)夜間應開亮頭燈
(2)行經隧道、調撥車道應開亮頭燈
(3)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得使用霧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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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5.
| 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分為 (分類編號:11)(1)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1 小時
(2)罰鍰
(3)吊扣駕照 1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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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6.
| 有關機車號牌規定下列何者不正確?(分類編號:18)(1)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
(2)不得變造損毀、塗抹或粘貼其他材料、加裝邊框或霓虹燈、裝置旋轉架
(3)可裁剪或扭曲懸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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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7.
| 行車遇有行人穿越時,下列何者不正確?(分類編號:11)(1)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
(2)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 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3)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無需禮讓行人先行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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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8.
| 機車設備下列何者不正確?(分類編號:19)(1)不得裝設可發出不同音調之喇叭
(2)左右兩側之照後鏡不得拆除
(3)擋泥板可以不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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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9.
| 鐵路平交道設有遮斷器或看守人員管理者,下列何者為不正確?(分類編號:20)(1)如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或遮斷器已開始放下或看守人員表示停止時,應即暫停,俟遮斷器開放或看守人員表示通行後,始得通過
(2)如遮斷器未放下或看守人員未表示停止時,仍應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駛來,始得通過
(3)遮斷器開放後應盡速通過,無需左右查 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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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20.
| 機車號牌遺失者,重新申領牌照,需要檢附何者開立之車牌遺失證明單?(分類編號:20)(1)警察機關
(2)機車購買廠商
(3)村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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