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採購法之總則、招標及決標(選擇題)_任選80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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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機關辦理設計競賽,其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者,得於招標文件規定得標廠商服務費用降低或實際績效提高時,得依情形給付廠商獎勵性報酬,其屬服務費用降低者,為所減省之契約價金金額之一定比率,以不逾百分之五十為原則,其屬實際績效提高者之契約給付金額,以不逾契約價金總額或契約價金上限之百分之幾為原則?(1)五十 (2)三十 (3)二十 (4)十
( )2. 下列採購之招標資訊之公告,何者依規定得免刊登政府採購公報?(1)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之廠商名稱與相關情形 (2)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之公開評選 (3)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5款規定之公開徵求 (4)依採購法第61條規定之決標結果公告
( )3. 共同投標廠商有採購法第101條各款所列情形,依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應刊登政府採購公報者,應刊登:(1)一律刊登全體成員名稱 (2)刊登代表廠商名稱 (3)以上皆 (4)視可歸責之事由,對各該應負責任之成員個別刊登
( )4.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所稱專屬權利,不包括商標專用權 (2)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規定辦理限制性招標,應由需求、使用或承辦採購單位,就個案敘明符合各款之情形,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3)機關辦理採購,其屬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且已於招標文件敘明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者,得採限制性招標 (4)採購法所稱共同投標,指2家以上之廠商共同具名投標,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連帶負履行採購契約之責,以承攬工程或提供財物、勞務之行為
( )5. 機關依採購法第56條第1項及第57條採行協商措施,經洽請重行遞送投標文件者,重行遞送之投標文件,有與協商無關或不受影響之項目者,該項目?(1)優於原投標文件者不納入評選,低於原投標文件內容者,納入評選 (2)優於原投標文件者納入評選,低於原投標文件內容者,不納入評選 (3)無論是否優於或低於原投標文件應不予評選,並以重行遞送前之內容為準 (4)無論是否優於或低於原投標文件應納入評選,並以重行遞送之內容為準
( )6. 台電公司為敦親睦鄰,補助台北市士林區公所辦理採購,該公所依採購法規定應報上級機關核准者,所稱上級機關為下列何者?(1)經濟部 (2)台北市政府 (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4)台電公司
( )7. 下列何者不是機關依「機關辦理設計競賽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以公告程序辦理設計競賽,得採行的方式:(1)在相關專業領域著有專書或研究報告,經機關認有特殊表現或貢獻者審查擇定後,再通知廠商提出計畫書 (2)公開徵求廠商提出設計作品及設計說明書 (3)公開徵求廠商提出設計建議書,經評選入選者再邀其提出設計作品供評選 (4)公開徵求廠商提出設計作品
( )8. 機關依採購法第49條之規定公開徵求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其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應訂定幾日以上之合理期限?(1)14日 (2)5日 (3)7日 (4)10日
( )9. 依採購法第61條規定辦理無法決標之公告,應於廢標後、重行招標前刊登,並不得超過廢標後多少日?(1)一星期 (2)二星期 (3)三星期 (4)一個月
( )10. 下列何者不是應刊登採購公報1日,並公開於主管機關之政府採購資訊網站之政府採購資訊?(1)公開招標之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 (2)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4款規定之公告審查 (3)採購法第49條公開取得廠商書面報價 (4)採購法第61條規定之無法決標
( )11. 機關辦理非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之採購選擇性招標之廠商資格預先審查,巨額之採購,其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不得少於幾日?(1)10日 (2)14日 (3)21日 (4)7日
( )12. 機關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廠商於得標後提出替代方案且定有獎勵措施者,其獎勵額度為何?(1)不逾所減省契約價金之百分之三十為限。但不扣除機關為處理替代方案所增加之必要費用 (2)不逾所減省契約價金之百分之五十為限,並應扣除機關為處理替代方案所增加之必要費用 (3)不逾所減省契約價金之百分之三十為限,並應扣除機關為處理替代方案所增加之必要費用 (4)不逾所減省契約價金之百分之五十為限。但不扣除機關為處理替代方案所增加之必要費用
( )13. 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規定,何者非屬投標廠商特定資格之證明文件?(1)投標廠商現有與承包招標標的有關之專業或一般人力證明 (2)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 (3)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 (4)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
( )14.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機關為特定個案辦理選擇性招標,應於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後,邀請所有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 (2)採購法所稱選擇性招標,指以公告方式預先依一定資格條件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後,再行邀請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 (3)機關辦理限制性招標,邀請4家廠商比價,有2家廠商投標者,即得比價 (4)機關辦理選擇性招標,不得規定廠商應將規格與價格合併投標
( )15. 有關投標廠商資格之敘述,何者為正確?(1)「工廠登記證明文件」為投標廠商特定資格 (2)「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有關「經驗或實績」規定所稱「單次契約金額」或「累計金額」,招標機關得本於權責自行決定係擇一訂定或兩者俱訂 (3)機關辦理特殊或巨額採購,得視案件特性及需要,訂定特定資格者,不得同時訂定基本資格 (4)票據交換機構於等標期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方得為廠商信用之證明
( )16.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新臺幣1億元之工程採購,機關得訂定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與特定資格 (2)有關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資格證明作為基本資格者,得就一定專門技能人員之人數依採購案之實際需要人數為限制規定 (3)新臺幣8000萬元非特殊之工程採購,得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訂定投標廠商之實收資本額 (4)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者,得免附具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 )17. 下列何者不是採購法所稱採購?(1)工程之定作 (2)權利之買受 (3)土地之出租 (4)契約工之僱傭
( )18. 機關辦理新臺幣2億元之勞務採購,下列押標金收取額度何者有誤?(1)新臺幣2千萬元 (2)新臺幣0元 (3)新臺幣500萬元 (4)新臺幣1千萬元
( )19. 下列何者屬「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採購辦法」所稱有關單位:(1)政風單位 (2)主計單位 (3)會計單位 (4)上級單位
( )20. 機關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公開招標採分段開標者,其底價應於開價格標前定之 (2)機關基於技術工法之差異,訂定不同之底價,並無不可 (3)於宣布最有利標之得標廠商後再洽其議價 (4)底價應依圖說、規範、契約並考量成本、市場行情及政府機關決標資料逐項編列,查核金額以上應簽報上級機關核定
( )21. 下列何者不得為該採購案之監辦人員:(1)上級機關人員 (2)督察單位人員 (3)採購案之承辦人員 (4)稽核單位人員
( )22.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以公開取得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方式辦理者下列何者為正確:(1)以採購法第34條公開徵求廠商提供參考資料之方式刊登公告 (2)可於公告文件載明截止收件日期,不必載明開標時間及地點 (3)其決標結果得不通知廠商 (4)廠商不得提出異議
( )23.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委託資訊服務,有關廠商之服務費用,得於契約規定於訂約後預付一部分,但該部分不得超過契約總額上限之百分之幾為原則?(1)二十 (2)十五 (3)五十 (4)三十
( )24. 依採購法對廠商之通知,下列何者應為書面?(1)公告金額以上之無法決標通知 (2)未達公告金額之決標結果 (3)未達公告金額之無法決標通知 (4)公告金額以上之審標結果
( )25. 機關辦理採購,依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辦理電子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A日。但縮短後不得少於B日?(1)A=5日;B=10日 (2)A=2日;B=5日 (3)A=3日;B=5日 (4)A=3日;B=7日
( )26. 有關投標廠商資格之敘述,何者為正確?(1)機關以廠商須有相當經驗或實績為特定資格者,其期間得限3年內者 (2)機關辦理特殊或巨額採購,得視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訂定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3)機關訂定投標廠商需具有相當財力之資格證明者,其範圍得包括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 (4)機關辦理外國廠商得參與之採購,不得禁止大陸廠商投標
( )27.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房地產之採購,下列何情況依「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作業辦法」規定不得免除公開徵求:(1)機關間房地產之取得 (2)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3)毗鄰房地產或畸零地之採購,係與現有房地產合併,以應業務需要者 (4)符合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之情形者
( )28. 依採購法第27條第1項規定辦理之招標公告,下列何者不是應登載之事項:(1)廠商資格條件摘要 (2)辦理決標之時間及地點 (3)履約期限 (4)收受投標文件之地點及截止期限
( )29. 機關辦理為期2年新臺幣6000萬元巨額勞務採購之公開評選招標,第1年之預算金額為新臺幣3000萬元,因該採購案工作內容重複且係以提供勞力為主,經評估有訂定特定資格之必要,其單次契約金額之訂定最高得規定廠商提報之單次契約實績金額,不低於新臺幣多少金額?(1)3000萬元 (2)2400萬元 (3)6000萬元 (4)1200 萬元
( )30. 機關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機關依招標文件規定審查廠商投標文件,其審查結果之通知,經廠商請求者,得以書面為之 (2)機關辦理採購,其因契約變更致原決標金額增加新臺幣150萬元,如未另訂新契約者,免辦理決標公告 (3)機關辦理採購依採購法第51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不得以該廠商為決標對象 (4)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之招標,應於決標日起20日內,將決標結果之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並以書面通知各投標廠商
( )31. 機關辦理採購採最低標決標,依採購法第58條規定限期通知最低標廠商提出說明後,廠商未於期限內提出合理之說明者,下列處置何者適法?(1)自次低標起,依序洽廠商是否願意減至最低標價後決標 (2)不決標予最低標廠商,並以次低標廠商為最低標廠商 (3)不決標予最低標廠商,並逕予廢標 (4)不決標予最低標廠商,並不發還押標金
( )32. 機關辦理採購,除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另有規定者外,下列何種情形,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其等標期得視案件特性及實際需要合理訂定,不適用招標期限標準規定?(1)採購原料、物料或農礦產品,其市場行情穩定者 (2)採購標的屬廠商於市場普遍銷售且招標文件及投標文件內容簡單者 (3)依採購法第22條以預先建立之合格廠商名單,邀請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於辦理廠商資格審查之文件中另有載明者 (4)政府機關為商業性轉售或用於製造產品、提供服務以供轉售目的所為之採購、基於採購案件之特性或實際需要,有縮短等標期 之必要者
( )33. 下列何者正確?(1)機關辦理採購,如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之相關規定,得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為投標廠商 (2)對於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應限定非屬條約或協定之國家廠商不得參與 (3)我國廠商所供應財物或勞務之原產地非屬我國者,視同國內廠商 (4)依法令得輸入或進入臺灣地區之大陸地區財物或勞務,招標文件應允許我國廠商得提供該等財物或勞務參與投標
( )34. 機關得視案件性質及實際需要,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得標廠商得支領預付款,並訂明廠商應先提供同額預付款還款保證,其提供保證之時機為?(1)決標後簽約前 (2)繳納履約保證金時 (3)決標前 (4)支領預付款前
( )35. 依「機關邀請或委託文化藝術專業人士機構團體提供藝文服務作業辦法」之規定,機關辦理藝文服務採購,下列何者正確?(1)以上皆 (2)應免收押標金、保證金 (3)採公告審查程序者,審查委員會應由委員五人以上組成 (4)巨額藝文服務採購不經公告審查程序辦理者,應由機關邀集機關人員二人及文化、藝術領域之專家學者七人開會審查,經三分之二以上人員出席,出席人員二分之一以上審查通過,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 )36. 機關辦理藝文服務採購,採公告審查程序者,下列何者正確?(1)公告結果,僅一藝文業者投標者,不得進行審查 (2)以上皆 (3)招標文件之內容,應考量藝文服務之採購特性及實際需要,必要時得徵詢藝文業者之意見 (4)審查委員會應由委員五人以上組成;其會議之決議應有委員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委員三分之二同意行之
( )37. 採購法第31條第2項第7款「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有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者」之情形,下列何者為非?(1)廠商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有採購法第87條各項構成要件事實之一 (2)有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5款、第7款情形之一 (3)有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2款之「足以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行為者」情形 (4)得標後未於規定期限內,繳足保證金
( )38. 機關辦理採購,有關替代方案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替代方案經綜合評估各有利不利情形,其總體效益更有利於機關者,即使延長主方案之工期,替代方案仍得採用 (2)招標文件中未規定允許提出替代方案,廠商自行提出之替代方案,仍得接受,納為決標標的 (3)機關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提出替代方案者,替代方案標封應與主方案同時開封及審查,並於招標文件訂明 (4)廠商依規定於截止投標期限前提出替代方案者,替代方案應單獨密封,標封外標示其為替代方案,且每一項目以提出一個替代方案為限,如未提出主方案,則以替代方案審查之
( )39. 公告金額以上採購,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不派員監辦之情形下列何者尚屬適法?(1)機關內部單位有不同意見者 (2)廠商提出異議且尚未解決者 (3)廠商申請調解且尚未解決者 (4)經工程施工查核小組認定採購有重大異常情形者
( )40. 監辦人員採書面審核監辦之簽名時機:(1)得免簽名 (2)得於各相關人員均簽名後為之 (3)應於各相關人員均簽名後為之 (4)應於與會人員簽名後及主持(驗)人簽名前
( )41. 機關採購房地產訂有底價者,訂定底價時應考量:(1)房地漲跌趨勢 (2)以上皆是 (3)當地近期買賣實例 (4)政府公定價格、評定價格或標售之價格
( )42. 機關辦理採購,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採評分及格最低標決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涉及競圖之技術服務,先審查及格分數以上之廠商後辦理比價 (2)不必成立審查委員會 (3)招標文件明定採不分段開標 (4)辦理招標前無需先報上級機關核准
( )43.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1款規定採購房地產,其訂有底價者,訂定底價之時機:(1)以上皆非 (2)辦理公告前 (3)開標前 (4)比價前
( )44. 某學校舉辦畢業旅行之勞務採購案,非屬特殊採購,採購金額新臺幣100萬元,所訂之資格條件何者為非?(1)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2)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3)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4)須提出最近3年內曾辦理類似活動400人以上且3次之經驗
( )45. 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機關承辦、監辦採購人員離職後幾年內不得為本人或代理廠商向原任職機關接洽處理離職前5年內與職務有關之事務?(1)1年 (2)2年 (3)3年 (4)5年
( )46. 機關依機關辦理設計競賽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辦理設計競賽,設計成果之製作費用:(1)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為原則核實給付 (2)採總包價法為原則,屬得標廠商代收及代付之費用亦同 (3)以採總包價法為原則,但屬得標廠商代收及代付之費用,得核實給付 (4)按月、按日或按時計酬法,但屬得標廠商代收及代付之費用,得核實給付
( )47.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監辦人員採書面審核監辦者,應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2)辦理採購之主持人或主驗人不接受上級機關監辦人員對採購不符合採購法規定程序而提出之意見,應納入紀錄並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3)監辦人員得依採購法第48條第1項各款特殊情形,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不派員監辦 (4)採購法所稱監辦,指監辦人員實地監視機關辦理開標、比價、議價、決標、驗收與付款是否符合採購法規定之程序
( )48. 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機關訂定評選項目、子項及其評審標準,不得以有利或不利於特定廠商為目的 (2)序位,指評選委員會依招標文件所列評比項目之重要性或權重,評審廠商投標文件後所核給之序位 (3)招標文件如已訂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者,不得規定廠商須於投標文件內詳列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 (4)總評分法中之總滿分,指招標文件所列各評選項目滿分之合計總分數
( )49. 下列敘述何者為錯誤?(1)採購兼有工程、勞務二種性質,而工程認定其歸屬者,於勞務性質符合特殊採購情形者,得以該勞務性質於該採購所占比例訂定特定資格 (2)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廠商得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電子資料替代 (3)機關訂定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時,得依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對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人數,視個案需要,予以限制,並得逾法令規定之人數 (4)興建長度在1000公尺以上之隧道,屬特殊採購
( )50. 有關投標廠商基本資格之敘述,何者為非?(1)有關廠商納稅之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臺南市某機關辦理採購,得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規定,擇定我國實績為廠商特定資格之一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應以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大類、中類、小類或細類項目為基準 (4)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應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或與履約能力有關
( )51. 機關依「機關辦理設計競賽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以公告程序辦理設計競賽,設計競賽優勝者須於獲選後提供製作成品服務者,機關得於招標文件規定得標廠商服務費用降低或實際績效提高時,得依其情形給付廠商獎勵性報酬。其報酬之規定為?(1)屬服務費用降低者,為所減省之契約價金之一定比率,且以不逾百分之五十為原則 (2)屬實際績效提高者,為所減省之契約價金之一定比率,且以不逾百分之五十為原則 (3)屬服務費用降低者,依契約所載計算方式給付,且以不逾百分之三十為原則 (4)屬實際績效提高者,依契約所載計算方式給付,且以不逾百分之三十為原則
( )52. 以下敘述何者錯誤?(1)廠商以臺灣銀行簽發,未填寫受款人之支票,繳納臺北市政府辦理之甲標案押標金 (2)廠商以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單繳納履約保證金者,其存款人(出質人)無須為訂約廠商或其負責人 (3)投標廠商繳納之押標金得以公司或負責人名義簽發之支票為之 (4)廠商以漁會信用部簽發之支票繳納押標金,其票面金額得大於機關所訂押標金之額度
( )53. 機關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5條第1項第3款訂定「具有相當財力」之特定資格證明,下列何項規定不得訂定?(1)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 (2)流動負債不低於流動資產 (3)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 (4)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
( )54.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機關於招標文件要求特定之商名,並註明「或同等品」字樣者,即不違採購法 (2)採購法第26條第3項所稱同等品,指經機關審查認定,其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不低於招標文件所要求或提及者 (3)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應依功能或效益訂定招標文件。其有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者,應從其規定 (4)招標文件允許投標廠商提出同等品者,機關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廠商應於投標文件內預先提出以供審查,並無違反採購法規定
( )55. 下列採購何者非屬特殊採購?(1)使用特殊施工方法或技術之工程 (2)興建構造物,單一跨徑在15公尺以上之工程 (3)需要特殊機具、設備或技術始能完成之財物或勞務採購 (4)藝術品或具有歷史文化紀念價值之古物採購
( )56. 機關辦理採購採最低標決標,最低標廠商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七十,依採購法第58條規定,下列何者為非?(1)洽最低標廠商說明,如機關評估該說明不合理,不決標予該最低標廠商,並以次低標為最低標廠商 (2)經機關評估該標價並無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不洽最低標說明,逕決標予該最低標廠商 (3)洽最低標廠商說明,如機關評估該說明合理,逕決標予該最低標廠商 (4)免洽最低標廠商說明,不決標予該最低標廠商
( )57. 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1)機關為特定個案辦理選擇性招標,應於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後,邀請所有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 (2)合格廠商名單有效期逾1年者,並應逐年公告辦理資格審查,並檢討修正既有合格廠商名單 (3)合格廠商名單有效期內發現廠商被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因廠商資格審查符合招標文件規定,機關後續邀標得邀請該廠商投標 (4)經常性採購,應建立6家以上之合格廠商名單
( )58. 下列何者屬「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投標廠商基本資格?(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之證明 (2)實收資本額 (3)具有相當財力證明 (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 )59. 關於底價之訂定,下列敘述何者為錯誤?(1)限制性招標之議價,訂定底價前應先參考廠商之報價或估價單 (2)公開招標採分段開標者,底價應於資格審查後之下一階段開標前定之 (3)機關得基於技術、品質、功能、履約地、商業條款、評分或使用效益等差異,訂定不同之底價 (4)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得由承辦採購單位逕行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底價
( )60.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除有特殊情形者外,應由其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下列何者非屬監辦事項?(1)查驗 (2)決標 (3)開標 (4)比價
( )61. 某鎮公所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辦理限制性招標採購,以下何者為正確?(1)因採購案件為排水工程,可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通案核准 (2)因屬緊急採購,僅逕洽某廠商議價即可,免優先洽二家廠商比價 (3)不適用「特別採購招標決標處理辦法」 (4)以上皆
( )62. 機關辦理適用世界貿易組織(WTO)政府採購協定(GPA)之採購,下列何者非屬GPA規定應辦理事項?(1)提供英文招標文件 (2)刊登英文摘要公告 (3)依GPA規定之等標期 (4)允許GPA會員廠商投標
( )63. 某國立大學採統包方式辦理步道工程採購,總金額為新臺幣95萬元,下列何者不是得採行的方式?(1)公開取得企劃書 (2)公開招標 (3)最有利標決標 (4)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公開評選
( )64. 機關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擬決標之最低標價超過底價百分之四未逾百分之八者,應先報經上級機關核准後決標 (2)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僅有一家或採議價方式辦理,須限制減價次數者,應先通知廠商 (3)洽最低標廠商優先減價1次時,該廠商書明照底價承作,機關得決標予該廠商 (4)決標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者,除小額採購外,應成立評審委員會,成立時機準用採購法第46條第2項有關底價之訂定時機
( )65.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辦理契約變更,下列何者錯誤?(1)契約金額如包括機關支出及收入金額者,該條款所稱原主契約金額,得以支出部分之金額計算之 (2)該條款所稱「必須追加契約以外之工程」之情形,係指增加原契約外之工作項目,不包括原契約項目規格之變更或既有標的數量之增加 (3)機關辦理契約變更致原決標金額增加者,該增加之金額,應依政府採購法第61條或第62條規定辦理公告、彙送 (4)僅適用於工程採購
( )66.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規定辦理限制性招標,其得以比價方式辦理者,優先以比價方式辦理 (2)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所稱專屬權利,不包括商標專用權 (3)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款所稱無合格標,指審標結果無廠商合於招標文件規定 (4)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所稱百分之五十,指追加當次金額占原主契約金額之比率
( )67. 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後流標或廢標,並於其後多久期間內重行招標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等標期得予縮短,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不得少於7日?(1)1年內 (2)14日內 (3)6個月內 (4)3個月內
( )68. 機關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下列何者錯誤?(1)新臺幣15萬元以下之採購,得不經公告程序,逕洽原住民機構、團體或個人辦理採購 (2)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以公開評選優勝廠商方式辦理者,得不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 (3)應由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承包;但渠等無法承包者,不在此限 (4)於招標文件敘明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且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者,須有3家以上原住民廠商投標方可開標
( )69. 機關辦理採購,有關替代方案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替代方案之適用時機,僅限招標階段 (2)機關允許廠商於得標後提出替代方案者,機關審查替代方案所需費用,由廠商負擔 (3)採用替代方案決標者,機關實施替代方案所增加之必要費用,由雙方分攤 (4)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廠商於得標後提出替代方案且定有獎勵措施者,其獎勵額度,為所減省契約價金之百分之六十
( )70. 有關請託或關說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1)請託或關說,宜以書面為之或作成紀錄 (2)請託或關說,不得作為評選之參考 (3)不循法定程序於招標前,對預定辦理之採購事項,提出請求亦屬請託或關說 (4)以上皆
( )71.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機關辦理公開招標,因投標廠商家數未滿三家而流標者,得發還投標文件 (2)機關於開標後因故廢標,廠商要求發還投標文件者,機關得保留其中一份,其餘發還,或僅保留影本 (3)機關於開標後因故廢標,採分段開標者,尚未開標之部分應予發還 (4)以上皆
( )72. 機關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議價案之減價次數,適用採購法第53條關於不得逾3次之規定 (2)決標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者,除小額採購外,應成立評審委員會,並得以第94條成立之評選委員會代之 (3)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公開評選者,其評選程序得予簡化,不適用採購法第94條評選委員會之規定 (4)機關洽最低標廠商優先減價1次時,該廠商書明照底價承作,機關得決標予該廠商
( )73.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承辦專案管理之廠商與規劃、設計、施工或供應廠商,不得同時為關係企業 (2)提供規劃、設計服務之廠商,於依該規劃、設計結果辦理之採購應予迴避。但於無利益衝突或無不公平競爭之虞,經機關同意者,得不適用之 (3)政黨及與其具關係企業關係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4)代擬招標文件之廠商,機關於依該招標文件辦理之採購,該廠商不得作為決標對象。但得作為分包廠商
( )74. 某學校總務主任主持一開標案,經發現廠商之投標文件有下列何種情形時,應為不合格標?(1)投標文件置於塑膠透明資料袋內並以膠帶密封者 (2)投標文件置於不透明標封袋內並以釘書針封裝者 (3)標封上標示廠商之名稱及地址 (4)投標文件以不透明紙箱封
( )75. 機關辦理預算金額為新臺幣四億元巨額工程採購之公開招標,經評估有訂定特定資格之必要,其單次契約金額之訂定最高得規定廠商提報之單次實績金額不低於新臺幣多少元?(1)1億6000萬元 (2)1600萬元 (3)4億元 (4)4000萬元
( )76. 下列何者非屬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5款所稱「廠商信用之證明」?(1)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2)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 (3)營業稅繳納證明 (4)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
( )77. 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廠商所繳納之履約保證金及其孳息得部分或全部不發還之情形,下列何者錯誤?(1)須返還已支領之契約價金而未返還者,與未返還金額相等之保證金 (2)未依契約規定延長保證金之有效期者,其應延長之保證金 (3)有破產或其他重大情事,致無法繼續履約而終止契約者,全部保證金 (4)違反採購法第65條規定轉包者,全部保證金
( )78. 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採購之招標,應於何時檢送採購預算資料、招標文件及相關文件,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1)等標期或截止收件日5日前 (2)開標日5日前 (3)等標期或截止收件日3日前 (4)開標日3日前
( )79. 下列何種情形,非屬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5款所稱「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之情形?(1)A公司及B公司為關係企業,該2公司參與同一標案之投標 (2)投標文件內容由同一人或同一廠商繕寫或備具者 (3)押標金由同一人或同一廠商繳納或申請退還者 (4)投標標封或通知機關信函號碼連號,顯係同一人或同一廠商所為者
( )80. 機關訂定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時,以下何者為是?(1)應先評估可能符合特定資格之廠商家數,並檢討有無不當限制競爭之情形 (2)得規定投標廠商之實收資本額應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八分之一 (3)得規定投標廠商之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 (4)得規定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3年內,曾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之採購契約

解答:
001.【4】002.【3】003.【4】004.【3】005.【3】006.【2】007.【1】008.【2】009.【2】010.【3】
011.【2】012.【2】013.【4】014.【4】015.【2】016.【4】017.【3】018.【1】019.【1】020.【2】
021.【3】022.【2】023.【4】024.【1】025.【2】026.【2】027.【1】028.【2】029.【4】030.【1】
031.【2】032.【2】033.【1】034.【4】035.【3】036.【3】037.【4】038.【1】039.【1】040.【3】
041.【2】042.【4】043.【1】044.【4】045.【3】046.【3】047.【1】048.【3】049.【3】050.【2】
051.【1】052.【3】053.【2】054.【1】055.【2】056.【4】057.【3】058.【4】059.【2】060.【1】
061.【3】062.【1】063.【4】064.【3】065.【2】066.【4】067.【4】068.【4】069.【2】070.【4】
071.【4】072.【2】073.【4】074.【1】075.【1】076.【3】077.【3】078.【1】079.【1】080.【1】

詳解:
1.第 22 條
2.第 27 條
3.第 25 條
4.第 22 條
5.第 56 條
6.第 4 條
7.第 22 條
8.第 28 條
9.第 61 條
10.第 27 條
11.第 28 條
12.第 35 條
13.第 36 條
14.第 18 條
15.第 36 條
16.第 36 條
17.第 2 條
18.第 30 條
19.第 13 條
20.第 46 條
21.第 13 條
22.第 23 條
23.第 22 條
24.綜合
25.第 28 條
26.第 36 條
27.第 22 條
28.第 27 條
29.第 36 條
30.第 60 條
31.第 58 條
32.第 28 條
33.綜合
34.第 30 條
35.第 22 條
36.第 22 條
37.第 31 條
38.第 35 條
39.第 13 條
40.第 13 條
41.第 22 條
42.綜合
43.第 22 條
44.第 36 條
45.第 15 條
46.第 22 條
47.第 12 條
48.第 56 條
49.第 36 條
50.第 36 條
51.第 22 條
52.第 30 條
53.第 36 條
54.第 26 條
55.第 36 條
56.第 58 條
57.第 21 條
58.第 36 條
59.第 46 條
60.第 13 條
61.第 22 條
62.第 17 條
63.第 24 條
64.第 53 條
65.第 22 條
66.第 22 條
67.第 28 條
68.綜合
69.第 35 條
70.第 16 條
71.第 48 條
72.第 53 條
73.綜合
74.第 29 條
75.第 36 條
76.第 36 條
77.第 32 條
78.第 12 條
79.第 50 條
80.第 3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