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採購法之總則、招標及決標(選擇題)_任選80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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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下列何者不得為該採購案之監辦人員:(1)督察單位人員 (2)採購案之承辦人員 (3)稽核單位人員 (4)上級機關人員
( )2. 機關辦理採購,有關分段開標等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採公開招標者,機關不得規定廠商應將各段開標用之投標文件分別密封 (2)機關辦理公開招標或選擇性招標,應就資格、規格與價格採取分段開標 (3)公開招標案件得就廠商資格為單獨之一段招標 (4)機關辦理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未通過前一階段審標之投標廠商,其已投標未開標之部分,原封發還
( )3.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村(里)非政府採購法所稱之機關,故不宜辦理相關工程發包、採購業務 (2)被補助之法人或團體辦理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於開標時應報請補助機關之上級機關監督 (3)機關首長擔任投標廠商不支薪理事,該廠商如參與該機關之採購,機關首長無須迴避 (4)臨時人力之僱用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 )4. 下列敘述何者為錯誤?(1)興建長度在1000公尺以上之隧道,屬特殊採購 (2)採購兼有工程、勞務二種性質,而工程認定其歸屬者,於勞務性質符合特殊採購情形者,得以該勞務性質於該採購所占比例訂定特定資格 (3)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廠商得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電子資料替代 (4)機關訂定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時,得依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對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人數,視個案需要,予以限制,並得逾法令規定之人數
( )5. 下列何種情形,非屬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5款所稱「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之情形?(1)投標文件內容由同一人或同一廠商繕寫或備具者 (2)押標金由同一人或同一廠商繳納或申請退還者 (3)投標標封或通知機關信函號碼連號,顯係同一人或同一廠商所為者 (4)A公司及B公司為關係企業,該2公司參與同一標案之投標
( )6. 依採購法規定,招標文件規定得就特定項目採行協商措施時,下列何者為正確:(1)開標程序應公開 (2)以評選最優廠商為協商對象 (3)審標程序公開進行 (4)參與協商之廠商得依據協商結果修改投標文件
( )7. 下列何者錯誤?(1)預算新臺幣170萬元之採購,詢價結果只需145萬元,以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方式辦理 (2)預算新臺幣20萬元之採購得以公開評選方式辦理 (3)預算新臺幣9萬元小額採購以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方式辦理 (4)預算新臺幣50萬元之採購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
( )8. 下列何者屬於政府採購法適用範圍?(1)公開標售土石 (2)出租辦公廳舍 (3)購買遠期外匯 (4)購買冷凍食品(肉品)
( )9.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機關承辦採購單位之主管不得為所辦採購之主驗人或樣品及材料之檢驗人 (2)B公司百分之百持有C公司之股份,該二公司參與某一標案之投標,即屬重大異常關聯之情形 (3)不同投標廠商參與投標,由同一廠商之人員代表出席開標會議,屬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 (4)機關辦理採購,擬分四區複數決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得限制投標廠商僅可得標一區
( )10. 有關投標廠商基本資格之敘述,何者為非?(1)投標廠商基本資格之訂定,應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或與履約能力有關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應以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大類、中類、小類或細類項目為基準 (3)有關廠商納稅之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4)位於金門之機關,因地處偏遠不便,得限制金門當地廠商始得投標
( )11. 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規定,價格納入評分者,其所占總滿分之比率不得低於?(1)百分之三十 (2)百分之五十 (3)百分之六十 (4)百分之二十
( )12. 機關辦理預算金額為新臺幣四億元巨額工程採購之公開招標,經評估有訂定特定資格之必要,其單次契約金額之訂定最高得規定廠商提報之單次實績金額不低於新臺幣多少元?(1)4000萬元 (2)1億6000萬元 (3)1600萬元 (4)4億元
( )13. 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應先編擬計畫依規定層報核定,此計畫內容不包括:(1)預估底價 (2)採購房地產及指定地區採購之理由及其必要性 (3)政府公定或評定價格 (4)附近買賣實例或其他徵信資料
( )14. 機關辦理委託資訊服務,其服務費用未達公告金額者,下列何者不是得適用之採購方式:(1)公開評選 (2)公開招標 (3)統包 (4)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
( )15. 機關辦理採購,有關協商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採行協商措施應執行保密措施 (2)原招標文件已標示得更改項目之內容,始得納入協商 (3)依採購法第55條規定採行協商措施者,其採行協商措施前之開標至審標作業,依採購法規定應予保密 (4)不得將協商廠商投標文件內容、優缺點及評分,透露予其他廠商
( )16. 機關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底價應依圖說、規範、契約並考量成本、市場行情及政府機關決標資料逐項編列,查核金額以上應簽報上級機關核定 (2)公開招標採分段開標者,其底價應於開價格標前定之 (3)機關基於技術工法之差異,訂定不同之底價,並無不可 (4)於宣布最有利標之得標廠商後再洽其議價
( )17. 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招標,其金額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者,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規定,符合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6款採限制性招標者,應經需求、使用或承辦採購單位就個案敘明邀請指定廠商比價或議價之適當理由,並經下列何程序,得採限制性招標?(1)報經上級機關核准 (2)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3)簽報主管機關認定 (4)預算書敘明
( )18. 機關評定最有利標後,對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但未得標之廠商,應通知之事項,何者最完整正確?(1)最有利標之標價與總評分或序位評比結果及各未得標廠商之總評分或序位評比結果 (2)最有利標之標價與總評分或序位評比結果 (3)該未得標廠商之總評分或序位評比結果 (4)最有利標之標價與總評分或序位評比結果及該未得標廠商之總評分或序位評比結果
( )19. 下列政府採購資訊應刊登政府採購公報1日之公告,並公開於主管機關之政府採購資訊網站?(1)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3款規定之公告審查 (2)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之公開評選 (3)採購法第34條第1項但書規定之公開說明或公開徵求廠商提供參考資料 (4)採購法第49條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
( )20. 採購法第61條所稱決標後一定期間為?(1)自決標日起20日 (2)自決標日起30日 (3)自開標日起20日 (4)自開標日起30日
( )21.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投標廠商依招標文件及「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5款規定所提之「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如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情形 (2)機關擬委託廠商辦理專案管理,屬技術服務,不得以選擇性招標方式辦理 (3)機關辦理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於採購評選委員會評選階段,仍應通知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派員監辦 (4)機關辦理工程採購,其招標文件所定工程保險費用之報價方式,應規定由廠商採單獨一項報價
( )22. 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採購之招標,應於何時檢送採購預算資料、招標文件及相關文件,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1)等標期或截止收件日5日前 (2)開標日5日前 (3)等標期或截止收件日3日前 (4)開標日3日前
( )23.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評選專業服務廠商,其第1次開標,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投標廠商須幾家即可開標?(1)6家以上 (2)2家以上 (3)3家以上 (4)1家
( )24. 機關辦理設計競賽,其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者,得於招標文件規定得標廠商服務費用降低或實際績效提高時,得依情形給付廠商獎勵性報酬,其屬服務費用降低者,為所減省之契約價金金額之一定比率,以不逾百分之五十為原則,其屬實際績效提高者之契約給付金額,以不逾契約價金總額或契約價金上限之百分之幾為原則?(1)五十 (2)三十 (3)二十 (4)十
( )25. 採購法第25條第1項允許共同投標之個別採購特性,為下列何種情形:(1)允許共同投標,以符合新工法引進或專利使用之需要者 (2)以上皆是 (3)允許共同投標有利工作界面管理者 (4)允許共同投標可促進競爭者
( )26. 機關訂定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時,以下何者為是?(1)得規定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3年內,曾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之採購契約 (2)應先評估可能符合特定資格之廠商家數,並檢討有無不當限制競爭之情形 (3)得規定投標廠商之實收資本額應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八分之一 (4)得規定投標廠商之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
( )27. 機關辦理採購,有關替代方案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採用替代方案決標者,機關實施替代方案所增加之必要費用,由雙方分攤 (2)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廠商於得標後提出替代方案且定有獎勵措施者,其獎勵額度,為所減省契約價金之百分之六十 (3)替代方案之適用時機,僅限招標階段 (4)機關允許廠商於得標後提出替代方案者,機關審查替代方案所需費用,由廠商負擔
( )28. 機關辦理採購,依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辦理電子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A日。但縮短後不得少於B日?(1)A=3日;B=7日 (2)A=5日;B=10日 (3)A=2日;B=5日 (4)A=3日;B=5日
( )29. 機關委託廠商承辦資訊服務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者,得於招標文件規定得標廠商服務費用降低或實際績效提高時,得依情形給付廠商獎勵性報酬,其屬服務費用降低者,為所減省之契約價金金額之一定比率,以不逾百分之幾為原則?(1)五十 (2)三十 (3)二十 (4)十
( )30. 機關辦理適用世界貿易組織(WTO)政府採購協定(GPA)之採購,下列何者非屬GPA規定應辦理事項?(1)允許GPA會員廠商投標 (2)提供英文招標文件 (3)刊登英文摘要公告 (4)依GPA規定之等標期
( )31. 以下敘述何者錯誤?(1)外國廠商依其國情而難以出具之資格文件,得以自述方式於投標文件敘明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加入工業團體之證明,屬基本資格 (3)非屬特殊或巨額採購不得訂定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廠商資格 (4)國立大學於投標時適用招標文件規定之資格條件
( )32. 機關辦理非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之採購選擇性招標之廠商資格預先審查,公告金額以上未達巨額金額之採購,其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不得少於幾日?(1)7日 (2)10日 (3)14日 (4)21日
( )33. 機關辦理採購,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應視需要延長等標期。前項變更或擴充,除非屬重大改變,且原定截止日前幾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者,得免延長等標期?(1)7日 (2)10日 (3)14日 (4)5日
( )34. 依採購法對廠商之通知,下列何者應為書面?(1)公告金額以上之審標結果 (2)公告金額以上之無法決標通知 (3)未達公告金額之決標結果 (4)未達公告金額之無法決標通知
( )35. 機關擬定之技術規格無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且無法以精確之方式說明招標要求,爰於招標文件列舉特定之3廠牌並註明「或同等品」,其所列廠牌應符合之情形,以下何者為非?(1)所列廠牌之尺寸規格應相同 (2)所列廠牌之價格應相當 (3)所列廠牌僅供廠商參考 (4)所列廠牌目前市場上均有供應且取得容易
( )36. 下列何者係屬錯誤之敘述?(1)投標廠商應符合之資格之一部分,招標文件得訂明允許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 (2)履約期間逾1年之勞務採購,其以提供勞力為主,且工作內容重複者,以第1年之預算金額訂定資格條件 (3)投標廠商未符合採購法第36條所定資格者,得以銀行或保險公司之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責任、連帶保證保險單代之 (4)機關訂定投標廠商之資格,不得不當限制競爭,並以確認廠商具備履行契約所必須之能力者為限
( )37. 下列何者應依政府採購法辦理?(1)機關變賣新臺幣200萬之財物 (2)公開徵求新臺幣180萬元之房地產 (3)標售新臺幣150萬元之資源回收物品 (4)新臺幣200萬元補助對象之選定
( )38. 某學校舉辦畢業旅行之勞務採購案,非屬特殊採購,採購金額新臺幣100萬元,所訂之資格條件何者為非?(1)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須提出最近3年內曾辦理類似活動400人以上且3次之經驗 (3)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 )39. 下列何者敘述錯誤?(1)機關委託法人或團體代辦採購,代辦採購之法人、團體與其受雇人及關係企業,不得為該採購之投標廠商,但得為分包廠商 (2)承辦專案管理之廠商與規劃、設計、施工或供應廠商,不得同時為關係企業或同一其他廠商之關係企業 (3)機關承辦、監辦採購人員離職後三年內不得為本人或代理廠商向原任職機關接洽處理離職前五年內與職務有關之事務 (4)機關辦理採購,應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因履行機關契約而知悉其他廠商無法知悉或應秘密之資訊之廠商,於使用該等資訊有利於得標之採購,不得參加投標、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 )40. 下列何者非屬採購法規定應製作紀錄之事項?(1)評選會議 (2)請託或關說 (3)流標 (4)廢標
( )41. 下列採購,何者應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1)新臺幣3000萬元財物採購之驗收 (2)新臺幣2000萬元工程採購之議價 (3)新臺幣1000萬元勞務採購之開標 (4)新臺幣2000萬元工程採購之查核
( )42. 評選最有利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廠商簡報不得更改其投標文件之內容。惟如廠商另外提出補充資料者,是否納入評選由評選委員決議之 (2)廠商簡報及現場詢答,應與評選項目有關;其列為評選項目者,所占配分或權重不得逾百分之十 (3)為利評選委員對廠商於各評選項目之表現為更深入之瞭解,得輔以廠商簡報及現場詢答 (4)投標廠商未出席簡報及現場詢答者,該廠商不得參與評選,並不得作為最有利標
( )43.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得採選擇性招標之方式辦理 (2)機關辦理選擇性招標預先為資格審查建立合格廠商名單後,仍應隨時接受廠商資格審查之請求,並定期檢討修正合格廠商名單 (3)機關辦理選擇性招標,應予經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平等受邀之機會 (4)機關依採購法第21條第1項建立合格廠商名單者,應於辦理廠商資格審查之文件中載明後續辦理採購時邀請廠商投標之規則
( )44. 機關辦理新臺幣2億元之勞務採購,下列押標金收取額度何者有誤?(1)新臺幣1千萬元 (2)新臺幣2千萬元 (3)新臺幣0元 (4)新臺幣500萬元
( )45. 下列何者不是機關辦理採購,得擇定之基本資格?(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具有相當人力之證明 (3)廠商納稅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 )46. 依採購法規,下列何者錯誤?(1)勞務契約同時辦理追加金額新臺幣600萬元、追減金額新臺幣500萬元之議價會議,須通知上級機關監辦 (2)財物採購預算金額新臺幣140萬元,決標金額新臺幣110萬元,廠商不履約,機關通知該廠商將其名稱及相關情形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廠商只能提出異議不能提出申訴 (3)勞務契約金額新臺幣1250萬元,僅追加新臺幣5萬元,該追加採購可適用採購法第23條之規定 (4)追加契約金額新臺幣170萬元,無須上級機關核准
( )47. 下列何者屬「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採購辦法」所稱有關單位:(1)主計單位 (2)會計單位 (3)上級單位 (4)政風單位
( )48. 機關辦理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公開招標,如無可縮短之情形,依招標期限標準之規定,其等標期不得少於:(1)7日 (2)10日 (3)5日 (4)3日
( )49. 採購法所稱公告金額,係指新臺幣多少元?(1)1000萬元 (2)150萬元 (3)10萬元 (4)500萬元
( )50. 機關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依招標文件規定審標,其審標結果之通知,應於審查結果完成後儘速通知,最遲不得逾決標或廢標日十日 (2)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招標,其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採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方式辦理因屬詢價性質,得依採購法第34條第1項規定辦理 (3)依採購法第51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不得以該廠商為決標對象 (4)公告金額以上之招標,應於決標日起二十日內,將決標結果之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並以書面通知各投標廠商
( )51. 機關辦理採購,有關替代方案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機關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提出替代方案者,替代方案標封應與主方案同時開封及審查,並於招標文件訂明 (2)廠商依規定於截止投標期限前提出替代方案者,替代方案應單獨密封,標封外標示其為替代方案,且每一項目以提出一個替代方案為限,如未提出主方案,則以替代方案審查之 (3)替代方案經綜合評估各有利不利情形,其總體效益更有利於機關者,即使延長主方案之工期,替代方案仍得採用 (4)招標文件中未規定允許提出替代方案,廠商自行提出之替代方案,仍得接受,納為決標標的
( )52. 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廠商有下列何種情形者,其所繳納之履約保證金(含其孳息)應全部不發還?(1)違反採購法第65條規定轉包者 (2)須返還已支領之契約價金而未返還者 (3)查驗或驗收不合格,且未於通知期限內依規定辦理 (4)擅自減省工料
( )53. 機關就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得就實際需要另行規定,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並於招標文件中訂明。其原文與中文譯本之內容有異者,以下列何者為準?(1)取對廠商有利者 (2)原文 (3)中文譯本 (4)取對機關有利者
( )54. 機關得視案件性質及實際需要,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得標廠商得支領預付款,並訂明廠商應先提供同額預付款還款保證,其提供保證之時機為?(1)支領預付款前 (2)決標後簽約前 (3)繳納履約保證金時 (4)決標前
( )55. 下列何者為錯誤:(1)採購人員得基於公共利益為違反採購法之決定 (2)公營事業之採購適用採購法 (3)自然人得為簽約對象 (4)機關辦理採購,應以維護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為原則
( )56. 機關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廠商於得標後提出替代方案且定有獎勵措施者,其獎勵額度為何?(1)不逾所減省契約價金之百分之三十為限,並應扣除機關為處理替代方案所增加之必要費用 (2)不逾所減省契約價金之百分之五十為限。但不扣除機關為處理替代方案所增加之必要費用 (3)不逾所減省契約價金之百分之三十為限。但不扣除機關為處理替代方案所增加之必要費用 (4)不逾所減省契約價金之百分之五十為限,並應扣除機關為處理替代方案所增加之必要費用
( )57.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特殊或巨額採購,投標廠商未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資本額者,得以銀行或保險公司之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責任、連帶保證保險單代之 (2)資本額限制屬特定資格 (3)特殊或巨額之採購,始得訂定特定資格 (4)投標廠商應符合之資格之一部分,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機關不得拒絕
( )58. 依採購法第61條規定辦理無法決標之公告,應於廢標後、重行招標前刊登,並不得超過廢標後多少日?(1)二星期 (2)三星期 (3)一個月 (4)一星期
( )59. 關於底價之訂定,下列敘述何者為錯誤?(1)公開招標採分段開標者,底價應於資格審查後之下一階段開標前定之 (2)機關得基於技術、品質、功能、履約地、商業條款、評分或使用效益等差異,訂定不同之底價 (3)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得由承辦採購單位逕行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底價 (4)限制性招標之議價,訂定底價前應先參考廠商之報價或估價單
( )60. 下列哪些情況屬採購法第58條所稱總標價或部分標價偏低之情形?(1)廠商之部分標價低於其他機關最近辦理相同採購決標價之百分之八十者 (2)廠商之部分標價有對應之底價項目可供比較,該部分標價低於相同部分項目底價之百分之八十者 (3)訂有底價之採購,廠商之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者 (4)廠商之部分標價低於可供參考之一般價格之百分之八十者
( )61. 機關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機關洽最低標廠商優先減價1次時,該廠商書明照底價承作,機關得決標予該廠商 (2)議價案之減價次數,適用採購法第53條關於不得逾3次之規定 (3)決標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者,除小額採購外,應成立評審委員會,並得以第94條成立之評選委員會代之 (4)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公開評選者,其評選程序得予簡化,不適用採購法第94條評選委員會之規定
( )62. 下列何者不是採購法所稱採購?(1)契約工之僱傭 (2)工程之定作 (3)權利之買受 (4)土地之出租
( )63.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共同投標廠商應於簽約時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 (2)所稱統包,指將工程或財物採購中之設計、監造與施工、供應、安裝或一定期間之維修等併於同一採購契約辦理招標 (3)機關以統包併採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者,無需報經上級機關核准 (4)統包採購不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
( )64. 機關允許共同投標時,應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對同一採購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但有下列何種情形不在此限?(1)其他經上級機關認定者 (2)採最有利標決標者 (3)該採購涉及統包,以增加廠商競爭者 (4)預估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競爭不足,規定廠商不得為不同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反不利競爭者
( )65. 監辦人員採書面審核監辦之簽名時機:(1)應於各相關人員均簽名後為之 (2)應於與會人員簽名後及主持(驗)人簽名前 (3)得免簽名 (4)得於各相關人員均簽名後為之
( )66. 採購法第31條第2項第7款「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有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者」之情形,下列何者為非?(1)有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5款、第7款情形之一 (2)有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2款之「足以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行為者」情形 (3)得標後未於規定期限內,繳足保證金 (4)廠商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有採購法第87條各項構成要件事實之一
( )67. 依採購法第27條第1項規定辦理之招標公告,下列何者不是應登載之事項:(1)履約期限 (2)收受投標文件之地點及截止期限 (3)廠商資格條件摘要 (4)辦理決標之時間及地點
( )68.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房地產之採購,下列何情況依「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作業辦法」規定不得免除公開徵求:(1)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2)毗鄰房地產或畸零地之採購,係與現有房地產合併,以應業務需要者 (3)符合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之情形者 (4)機關間房地產之取得
( )69. 某國立大學採統包方式辦理步道工程採購,總金額為新臺幣95萬元,下列何者不是得採行的方式?(1)公開招標 (2)最有利標決標 (3)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公開評選 (4)公開取得企劃書
( )70. 下列有關投標廠商資格之敘述,何者為非?(1)政黨與其具關係企業關係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但得作為投標廠商之分包廠商 (2)外國廠商附經公證或認證之資格文件中文譯本,其中文譯本之內容有誤者,以原文為準 (3)具有相當人力證明之範圍得包括投標廠商現有與承包招標標的有關之專業或一般人力證明 (4)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基本資格證明,除依法令就一定專門技能人員之人數為規定者外,不得對其人數予以限制
( )71. 下列敘述何者不是符合採購法第33條之正確規定?(1)投標信封上或容器外應標示廠商名稱及地址 (2)機關指定以郵政信箱為唯一之投標送達場所 (3)同一投標廠商就同一採購之投標,以一標為限 (4)投標文件置於不透明之信封或容器內,並以漿糊、膠水、膠帶、釘書針、繩索或其他類似材料封裝
( )72. 機關辦理採購,於招標前將招標文件稿辦理公開閱覽,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等標期得縮短A日。但縮短後不得少於B日:(1)A=5日;B=10日 (2)A=2日;B=5日 (3)A=3日;B=5日 (4)A=3日;B=7日
( )73.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新臺幣1億元之工程採購,機關得訂定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與特定資格 (2)有關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資格證明作為基本資格者,得就一定專門技能人員之人數依採購案之實際需要人數為限制規定 (3)新臺幣8000萬元非特殊之工程採購,得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訂定投標廠商之實收資本額 (4)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者,得免附具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 )74. 機關辦理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億元巨額工程採購之公開招標,經評估有訂定特定資格之必要,其契約累計金額之訂定最高得規定廠商提報之累計實績金額為不低於新臺幣多少金額?(1)2,000萬元 (2)8,400 萬元 (3)8,000萬元 (4)2億元
( )75. 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之共同投標協議書,下列何者為非:(1)投標前應先報請招標機關審核 (2)經公證或認證 (3)載明共同投標廠商之代表廠商、代表人及其權責 (4)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
( )76. 機關辦理藝文服務採購,採公告審查程序者,下列何者正確?(1)審查委員會應由委員五人以上組成;其會議之決議應有委員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委員三分之二同意行之 (2)公告結果,僅一藝文業者投標者,不得進行審查 (3)以上皆 (4)招標文件之內容,應考量藝文服務之採購特性及實際需要,必要時得徵詢藝文業者之意見
( )77. 機關辦理採購,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採評分及格最低標決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辦理招標前無需先報上級機關核准 (2)涉及競圖之技術服務,先審查及格分數以上之廠商後辦理比價 (3)不必成立審查委員會 (4)招標文件明定採不分段開標
( )78. 機關依採購法第49條之規定公開徵求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其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應訂定幾日以上之合理期限?(1)14日 (2)5日 (3)7日 (4)10日
( )79. 機關辦理採購採最低標決標,最低標廠商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七十,依採購法第58條規定,下列何者為非?(1)洽最低標廠商說明,如機關評估該說明不合理,不決標予該最低標廠商,並以次低標為最低標廠商 (2)經機關評估該標價並無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不洽最低標說明,逕決標予該最低標廠商 (3)洽最低標廠商說明,如機關評估該說明合理,逕決標予該最低標廠商 (4)免洽最低標廠商說明,不決標予該最低標廠商
( )80. 機關辦理採購之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應於規定期限內,檢送相關文件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之門檻金額,下列何者正確?(1)查核金額以上 (2)小額採購 (3)巨額 (4)公告金額以上

解答:
001.【2】002.【4】003.【1】004.【4】005.【4】006.【4】007.【1】008.【4】009.【3】010.【4】
011.【4】012.【2】013.【1】014.【3】015.【3】016.【3】017.【2】018.【4】019.【2】020.【2】
021.【1】022.【1】023.【4】024.【4】025.【2】026.【2】027.【4】028.【3】029.【1】030.【2】
031.【3】032.【2】033.【4】034.【2】035.【1】036.【3】037.【2】038.【2】039.【1】040.【2】
041.【3】042.【3】043.【1】044.【2】045.【2】046.【2】047.【4】048.【1】049.【2】050.【1】
051.【3】052.【1】053.【2】054.【1】055.【1】056.【4】057.【4】058.【1】059.【1】060.【3】
061.【3】062.【4】063.【4】064.【4】065.【1】066.【3】067.【4】068.【4】069.【3】070.【1】
071.【2】072.【1】073.【4】074.【4】075.【1】076.【4】077.【1】078.【2】079.【4】080.【1】

詳解:
1.第 13 條
2.第 42 條
3.綜合
4.第 36 條
5.第 50 條
6.第 57 條
7.綜合
8.第 2 條
9.綜合
10.第 36 條
11.第 56 條
12.第 36 條
13.第 22 條
14.第 22 條
15.第 57 條
16.第 46 條
17.第 23 條
18.第 56 條
19.第 27 條
20.第 61 條
21.綜合
22.第 12 條
23.第 22 條
24.第 22 條
25.第 25 條
26.第 36 條
27.第 35 條
28.第 28 條
29.第 22 條
30.第 17 條
31.第 36 條
32.第 28 條
33.第 28 條
34.綜合
35.第 26 條
36.第 36 條
37.第 2 條
38.第 36 條
39.綜合
40.綜合
41.第 12 條
42.第 56 條
43.第 21 條
44.第 30 條
45.第 36 條
46.綜合
47.第 13 條
48.第 28 條
49.第 13 條
50.綜合
51.第 35 條
52.綜合
53.第 36 條
54.第 30 條
55.第 6 條
56.第 35 條
57.第 36 條
58.第 61 條
59.第 46 條
60.第 58 條
61.第 53 條
62.第 2 條
63.第 24 條
64.第 25 條
65.第 13 條
66.第 31 條
67.第 27 條
68.第 22 條
69.第 24 條
70.第 36 條
71.第 33 條
72.第 28 條
73.第 36 條
74.第 36 條
75.第 25 條
76.第 22 條
77.綜合
78.第 28 條
79.第 58 條
80.第 12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