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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1. |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機關評定最有利標後,應於決標公告公布最有利標之標價及總評分或序位評比結果 (2)評選委員會評選最有利標,應依招標文件載明之評選項目、子項及其配分或權重辦理,不得變更 (3)機關評選最有利標之過程中,除評定最有利標之當次會議應作成紀錄外,其他會議是否作成紀錄得由評選委員會決議之 (4)機關採最有利標決標,以不訂底價為原則 | ||
| ( | ) | 2. | 機關辦理非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之採購選擇性招標之廠商資格預先審查,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其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不得少於幾日?(1)10日 (2)14日 (3)5日 (4)7日 | ||
| ( | ) | 3. | 採購法第25條第1項允許共同投標之個別採購特性,為下列何種情形:(1)允許共同投標有利工作界面管理者 (2)允許共同投標可促進競爭者 (3)允許共同投標,以符合新工法引進或專利使用之需要者 (4)以上皆是 | ||
| ( | ) | 4. | 機關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機關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得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且不得少於10日 (2)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 招標機關應自收受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為適當之處理,並將處理結果以書面通知提出異議之廠商 (3)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 (4)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為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但不得少於10日 | ||
| ( | ) | 5. | 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機關承辦、監辦採購人員離職後幾年內不得為本人或代理廠商向原任職機關接洽處理離職前5年內與職務有關之事務?(1)3年 (2)5年 (3)1年 (4)2年 | ||
| ( | ) | 6. | 機關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依採購法第51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不得以該廠商為決標對象 (2)公告金額以上之招標,應於決標日起二十日內,將決標結果之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並以書面通知各投標廠商 (3)依招標文件規定審標,其審標結果之通知,應於審查結果完成後儘速通知,最遲不得逾決標或廢標日十日 (4)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招標,其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採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方式辦理因屬詢價性質,得依採購法第34條第1項規定辦理 | ||
| ( | ) | 7. | 以下何者為非?(1)巨額採購,於工程採購,為新臺幣2億元;於財物採購,為新臺幣1億元 (2)機關辦理採購,得依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訂定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或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3)招標文件得就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另行規定,並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4)機關訂定招標文件,對於投標廠商之設立地或所在地,應依採購案之性質與實際需要予以限制 | ||
| ( | ) | 8. | 台電公司為敦親睦鄰,補助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辦理採購,該研究院依採購法規定應報上級機關核准者,所稱上級機關為下列何者?(1)台電公司 (2)經濟部 (3)新竹市政府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
| ( | ) | 9. | 機關得視案件性質及實際需要,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得標廠商得支領預付款,並訂明廠商應先提供同額預付款還款保證,其提供保證之時機為?(1)決標前 (2)支領預付款前 (3)決標後簽約前 (4)繳納履約保證金時 | ||
| ( | ) | 10. | 以下何種公司型態非以登記之「資本總額」認定其「實收資本額」?(1)無限公司 (2)兩合公司 (3)有限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11. | 機關辦理採購,有關分段開標等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公開招標案件得就廠商資格為單獨之一段招標 (2)機關辦理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未通過前一階段審標之投標廠商,其已投標未開標之部分,原封發還 (3)採公開招標者,機關不得規定廠商應將各段開標用之投標文件分別密封 (4)機關辦理公開招標或選擇性招標,應就資格、規格與價格採取分段開標 | ||
| ( | ) | 12. | 台電公司為敦親睦鄰,補助士林區公所辦理採購,其應適用採購法之採購金額為何?(1)補助辦理採購金額達半數以上且補助金額達公告金額以上 (2)無論金額大小 (3)新臺幣150萬元以上 (4)新臺幣15萬元以上 | ||
| ( | ) | 13. |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機關辦理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於採購評選委員會評選階段,仍應通知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派員監辦 (2)機關辦理工程採購,其招標文件所定工程保險費用之報價方式,應規定由廠商採單獨一項報價 (3)投標廠商依招標文件及「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5款規定所提之「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如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情形 (4)機關擬委託廠商辦理專案管理,屬技術服務,不得以選擇性招標方式辦理 | ||
| ( | ) | 14. | 新北市八里區公所依政府採購法第40條規定委託內政部營建署代辦查核金額以上之下水道新建工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監辦該採購之主會計及有關單位為營建署之監辦單位 (2)八里區公所得委請營建署依規定簽報核定底價 (3)招標機關為營建署,故本案決標金額之統計應歸屬中央機關辦理之採購 (4)監辦該採購之上級機關為內政部 | ||
| ( | ) | 15. | 下列有關投標廠商資格之敘述,何者為非?(1)政黨與其具關係企業關係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但得作為投標廠商之分包廠商 (2)外國廠商附經公證或認證之資格文件中文譯本,其中文譯本之內容有誤者,以原文為準 (3)具有相當人力證明之範圍得包括投標廠商現有與承包招標標的有關之專業或一般人力證明 (4)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基本資格證明,除依法令就一定專門技能人員之人數為規定者外,不得對其人數予以限制 | ||
| ( | ) | 16. |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依採購法第42條第2項規定,辦理後續階段之邀標,由機關視需要合理訂定之,但等標期不得少於幾日?(1)10日 (2)3日 (3)5日 (4)7日 | ||
| ( | ) | 17. | 監辦人員採書面審核監辦之簽名時機:(1)得免簽名 (2)得於各相關人員均簽名後為之 (3)應於各相關人員均簽名後為之 (4)應於與會人員簽名後及主持(驗)人簽名前 | ||
| ( | ) | 18. | 下列敘述何者為錯誤?(1)採購兼有工程、勞務二種性質,而工程認定其歸屬者,於勞務性質符合特殊採購情形者,得以該勞務性質於該採購所占比例訂定特定資格 (2)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廠商得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電子資料替代 (3)機關訂定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時,得依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對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人數,視個案需要,予以限制,並得逾法令規定之人數 (4)興建長度在1000公尺以上之隧道,屬特殊採購 | ||
| ( | ) | 19. | 依「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作業辦法」之規定,機關與認定適合需要者之議價及決標,下列何者為應載明於徵選文件之方式:(1)其採固定費用勘選認定適合需要者,得免除議價程序 (2)適合需要者僅1家時,辦理第2次招標開標 (3)適合需要者為1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 (4)適合需要者在2家以上者,以比價方式辦理 | ||
| ( | ) | 20. |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機關於招標文件要求特定之商名,並註明「或同等品」字樣者,即不違採購法 (2)採購法第26條第3項所稱同等品,指經機關審查認定,其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不低於招標文件所要求或提及者 (3)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應依功能或效益訂定招標文件。其有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者,應從其規定 (4)招標文件允許投標廠商提出同等品者,機關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廠商應於投標文件內預先提出以供審查,並無違反採購法規定 | ||
| ( | ) | 21. | 機關辦理採購採最低標決標,依採購法第58條規定限期通知最低標廠商提出說明後,廠商未於期限內提出合理之說明者,下列處置何者適法?(1)自次低標起,依序洽廠商是否願意減至最低標價後決標 (2)不決標予最低標廠商,並以次低標廠商為最低標廠商 (3)不決標予最低標廠商,並逕予廢標 (4)不決標予最低標廠商,並不發還押標金 | ||
| ( | ) | 22. | 下列何者為非:(1)公開招標辦理之招標公告,應載明是否屬公共工程實施技師簽證者 (2)採用複數決標之方式者,應俟全部項目決標後一次刊登決標公告 (3)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因涉及轉售,未於招標公告載明預算金額 (4)公告金額以上特殊採購,其以預算金額訂定特定資格條件者,應於招標公告載明預算金額 | ||
| ( | ) | 23. | 財物採購之採購金額在何種金額以上,係為巨額採購?(1)新臺幣2億元 (2)新臺幣2000萬元 (3)新臺幣5000萬元 (4)新臺幣1億元 | ||
| ( | ) | 24. | 有關投標廠商資格之敘述,何者為正確?(1)「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有關「經驗或實績」規定所稱「單次契約金額」或「累計金額」,招標機關得本於權責自行決定係擇一訂定或兩者俱訂 (2)機關辦理特殊或巨額採購,得視案件特性及需要,訂定特定資格者,不得同時訂定基本資格 (3)票據交換機構於等標期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方得為廠商信用之證明 (4)「工廠登記證明文件」為投標廠商特定資格 | ||
| ( | ) | 25. | 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採購之招標,應於何時檢送採購預算資料、招標文件及相關文件,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1)等標期或截止收件日3日前 (2)開標日3日前 (3)等標期或截止收件日5日前 (4)開標日5日前 | ||
| ( | ) | 26. | 依採購法規,下列何者錯誤?(1)勞務契約同時辦理追加金額新臺幣600萬元、追減金額新臺幣500萬元之議價會議,須通知上級機關監辦 (2)財物採購預算金額新臺幣140萬元,決標金額新臺幣110萬元,廠商不履約,機關通知該廠商將其名稱及相關情形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廠商只能提出異議不能提出申訴 (3)勞務契約金額新臺幣1250萬元,僅追加新臺幣5萬元,該追加採購可適用採購法第23條之規定 (4)追加契約金額新臺幣170萬元,無須上級機關核准 | ||
| ( | ) | 27. | 有關請託或關說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1)請託或關說,不得作為評選之參考 (2)不循法定程序於招標前,對預定辦理之採購事項,提出請求亦屬請託或關說 (3)以上皆 (4)請託或關說,宜以書面為之或作成紀錄 | ||
| ( | ) | 28. | 下列敘述何者不是符合採購法第33條之正確規定?(1)同一投標廠商就同一採購之投標,以一標為限 (2)投標文件置於不透明之信封或容器內,並以漿糊、膠水、膠帶、釘書針、繩索或其他類似材料封裝 (3)投標信封上或容器外應標示廠商名稱及地址 (4)機關指定以郵政信箱為唯一之投標送達場所 | ||
| ( | ) | 29. |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0款規定辦理設計競賽廠商公開評選,其投標廠商有幾家即可開標?(1)2家 (2)3家 (3)6家 (4)1家 | ||
| ( | ) | 30. | 機關辦理採購之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應於規定期限內,檢送相關文件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之門檻金額,下列何者正確?(1)巨額 (2)公告金額以上 (3)查核金額以上 (4)小額採購 | ||
| ( | ) | 31. | 機關辦理非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之採購公開招標,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金額之採購,其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不得少於幾日?(1)14日 (2)21日 (3)28日 (4)35日 | ||
| ( | ) | 32. | 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之招標方式,下列何者為非?(1)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2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 (2)依採購法第20條規定採選擇性招標 (3)依採購法第93條共同供應契約辦理 (4)依採購法第49條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 | ||
| ( | ) | 33. | 機關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應繳納之押標金為新臺幣80萬元,有一廠商以存款金額為新臺幣100萬元之設定質權之定期存款單繳納該押標金,今有依招標文件規定不發還該廠商押標金,機關應不發還之押標金額度為新臺幣多少元?(1)100萬元 (2)20萬元 (3)得由機關視個案情形斟酌不發還額度 (4)80萬元 | ||
| ( | ) | 34. |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機關辦理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之採購,不得於招標文件限制大陸地區廠商或其產品或勞務參與 (2)個案採購涉及國家安全,如屬適用GPA之採購,機關不得排除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投標 (3)機關以公告方式辦理之所有採購個案,皆得限制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4)以上皆 | ||
| ( | ) | 35. | 採購法第26條第3項所稱同等品,應由下列何者審查認定,其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不低於招標文件所要求或提及者:(1)招標機關 (2)主管機關 (3)評選委員會 (4)開標主持人 | ||
| ( | ) | 36. |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房地產之採購,下列何情況依「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作業辦法」規定不得免除公開徵求:(1)符合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之情形者 (2)機關間房地產之取得 (3)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4)毗鄰房地產或畸零地之採購,係與現有房地產合併,以應業務需要者 | ||
| ( | ) | 37. | 下列何種情形屬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款所稱之「重大改變者」?(1)履約數量明顯變更 (2)履約期限明顯變更 (3)以上皆是 (4)投標廠商資格放寬 | ||
| ( | ) | 38.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以公開取得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方式辦理者下列何者為正確:(1)廠商不得提出異議 (2)以採購法第34條公開徵求廠商提供參考資料之方式刊登公告 (3)可於公告文件載明截止收件日期,不必載明開標時間及地點 (4)其決標結果得不通知廠商 | ||
| ( | ) | 39. | 下列何者不是機關依「機關辦理設計競賽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以公告程序辦理設計競賽,得採行的方式:(1)公開徵求廠商提出設計建議書,經評選入選者再邀其提出設計作品供評選 (2)公開徵求廠商提出設計作品 (3)在相關專業領域著有專書或研究報告,經機關認有特殊表現或貢獻者審查擇定後,再通知廠商提出計畫書 (4)公開徵求廠商提出設計作品及設計說明書 | ||
| ( | ) | 40. | 某機關擬委外採購研習訓練,預定委外一年新臺幣(以下同)250萬元,並擬於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敘明履約情形良好者,將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續約2次每次一年。上網公告辦理招標,其上網填報?(1)採購金額為250萬元;預算金額為1000萬元 (2)採購金額為750萬元;預算金額為250萬元 (3)採購金額為750萬元;預算金額為1000萬元 (4)採購金額為250萬元;預算金額為250萬元 | ||
| ( | ) | 41. | 下列何者不是採購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之特殊情形?(1)另有重要公務需處理,致無人員可供分派者 (2)經政府機關或公正第三人查驗,並有相關規格、品質、數量之證明文書供驗收者 (3)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上級機關已派員監辦者 (4)地區偏遠,無人員可供分派者 | ||
| ( | ) | 42. | 某學校舉辦畢業旅行之勞務採購案,非屬特殊採購,採購金額新臺幣100萬元,所訂之資格條件何者為非?(1)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須提出最近3年內曾辦理類似活動400人以上且3次之經驗 (3)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 ||
| ( | ) | 43. | 機關辦理採購,於招標前將招標文件稿辦理公開閱覽,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等標期得縮短A日。但縮短後不得少於B日:(1)A=2日;B=5日 (2)A=3日;B=5日 (3)A=3日;B=7日 (4)A=5日;B=10日 | ||
| ( | ) | 44. | 下列何者違反採購法第6條第1項公平合理原則?(1)機關無法順利取得廠商履約所需土地,通知廠商暫停履約,並暫時發還履約保證金 (2)公開招標案件,履約期間因廠商財務困難,辦理契約變更,增列給付預付款,契約價金不變 (3)道路工程得標廠商因法定工時縮短,要求延長工期,機關認為部分有理由,同意廠商之部分要求 (4)廠商履約期間因機關提前使用目的,採部分驗收,並於部分驗收後將相關之履約保證金部分發還 | ||
| ( | ) | 45. | 依採購法對廠商之通知,下列何者應為書面?(1)未達公告金額之無法決標通知 (2)公告金額以上之審標結果 (3)公告金額以上之無法決標通知 (4)未達公告金額之決標結果 | ||
| ( | ) | 46. | 機關辦理非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之巨額採購公開招標,其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不得少於幾日?(1)30日 (2)1個月 (3)2個月 (4)28日 | ||
| ( | ) | 47. | 以下敘述何者錯誤?(1)外國廠商依其國情而難以出具之資格文件,得以自述方式於投標文件敘明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加入工業團體之證明,屬基本資格 (3)非屬特殊或巨額採購不得訂定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廠商資格 (4)國立大學於投標時適用招標文件規定之資格條件 | ||
| ( | ) | 48. |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其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不得少於幾日?(1)5日 (2)7日 (3)14日 (4)3日 | ||
| ( | ) | 49. | 機關辦理採購,有關協商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依採購法第55條規定採行協商措施者,其採行協商措施前之開標至審標作業,依採購法規定應予保密 (2)不得將協商廠商投標文件內容、優缺點及評分,透露予其他廠商 (3)採行協商措施應執行保密措施 (4)原招標文件已標示得更改項目之內容,始得納入協商 | ||
| ( | ) | 50. | 採購金額之計算方式,下列何者正確?(1)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報價金額包括機關支出及收入金額者,以支出及收入金額之絕對值合計認定之 (2)招標文件含有後續擴充項目者,因不確定是否購買,得暫免計入 (3)租期不確定者,以每月租金之36倍認定之 (4)採分批辦理採購者,依全部批數之預算總額認定之 | ||
| ( | ) | 51. | 機關辦理採購,關於押標金,下列敘述何者為非?(1)應以投標廠商名義繳納 (2)應於招標文件中載明廠商應將押標金(含現金)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 (3)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採電子投標之廠商得減收押標金,但減收額度以不逾百分之十為限 (4)其額度以不逾預算金額或預估採購總額之百分之五為原則,且不得逾新臺幣5000萬元 | ||
| ( | ) | 52. | 下列何者不是屬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因無其他合適替代標的得採限制性招標所稱之專屬權利:(1)電路布局權 (2)商標專用權 (3)專利權 (4)著作權 | ||
| ( | ) | 53. | 機關辦理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億元巨額工程採購之公開招標,經評估有訂定特定資格之必要,其契約累計金額之訂定最高得規定廠商提報之累計實績金額為不低於新臺幣多少金額?(1)8,400 萬元 (2)8,000萬元 (3)2億元 (4)2,000萬元 | ||
| ( | ) | 54. | 依採購法第49條之規定,將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之公告,公開於主管機關之資訊網路或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應取得幾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1)2家 (2)3家 (3)依招標文件規定家數 (4)1家 | ||
| ( | ) | 55. | 機關辦理涉及國家安全之採購,對廠商資格訂定限制條件,得依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就下列哪些事項擇定之?(1)廠商之國籍或其設立登記所依據之法律 (2)廠商之代表人、董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有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逾百分之十之股東之國籍 (3)廠商之資金來源及其比率限制 (4)以上皆 | ||
| ( | ) | 56. |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採購法所稱共同投標,指2家以上之廠商共同具名投標,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連帶負履行採購契約之責,以承攬工程或提供財物、勞務之行為 (2)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所稱專屬權利,不包括商標專用權 (3)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規定辦理限制性招標,應由需求、使用或承辦採購單位,就個案敘明符合各款之情形,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4)機關辦理採購,其屬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且已於招標文件敘明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者,得採限制性招標 | ||
| ( | ) | 57. | 機關訂定招標文件,何者正確?(1)有關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資格證明,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限制由特定區域之團體出具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資格證明,屬特定資格 (3)廠商履行契約所必須具備之財務、商業或技術資格條件,不考慮廠商在外國之商業活動 (4)為因應採購性質與特性,得就投標廠商之設立地或所在地予以指定 | ||
| ( | ) | 58. |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採購法所稱監辦,指監辦人員實地監視機關辦理開標、比價、議價、決標、驗收與付款是否符合採購法規定之程序 (2)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監辦人員採書面審核監辦者,應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3)辦理採購之主持人或主驗人不接受上級機關監辦人員對採購不符合採購法規定程序而提出之意見,應納入紀錄並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4)監辦人員得依採購法第48條第1項各款特殊情形,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不派員監辦 | ||
| ( | ) | 59. | 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1)採購原住民、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所提供之產品或勞務,得採限制性招標 (2)在公開競價市場採購財物,得採限制性招標 (3)採購原型或首次製造、供應之標的者,得採限制性招標 (4)採購專利產品,得採限制性招標 | ||
| ( | ) | 60. | 機關辦理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公開招標,如無可縮短之情形,依招標期限標準之規定,其等標期不得少於:(1)10日 (2)5日 (3)3日 (4)7日 | ||
| ( | ) | 61. | 共同投標廠商之共同投標協議書,下列何者為非:(1)協議書內容,非經機關同意不得變更 (2)應載明各成員之主辦項目及所占契約金額比率 (3)協議書內容與契約規定不符者,以協議書內容為準 (4)應載明各成員於得標後連帶負履行契約責任 | ||
| ( | ) | 62. | 下列敘述何者符合採購法規定?(1)機關允許外國廠商參與非條約協定採購者,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外國廠商不適用第6章爭議處理 (2)採購法第26條第3項所稱同等品由招標機關審查認定,其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不低於招標文件所要求或提及者 (3)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但招標文件得規定影本應載明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廠商印章 (4)機關採最有利標之總評分法中價格不納入評分者,得評選優勝廠商比減價格 | ||
| ( | ) | 63. | 下列何者係屬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1)具有符合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 (2)所得稅或營業稅之納稅證明 (3)公會會員證 (4)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 | ||
| ( | ) | 64. | 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序位,指評選委員會依招標文件所列評比項目之重要性或權重,評審廠商投標文件後所核給之序位 (2)招標文件如已訂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者,不得規定廠商須於投標文件內詳列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 (3)總評分法中之總滿分,指招標文件所列各評選項目滿分之合計總分數 (4)機關訂定評選項目、子項及其評審標準,不得以有利或不利於特定廠商為目的 | ||
| ( | ) | 65. | 機關辦理預算金額為新臺幣四億元巨額工程採購之公開招標,經評估有訂定特定資格之必要,其單次契約金額之訂定最高得規定廠商提報之單次實績金額不低於新臺幣多少元?(1)4億元 (2)4000萬元 (3)1億6000萬元 (4)1600萬元 | ||
| ( | ) | 66. |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評選資訊服務廠商,其投標廠商有幾家即可開標?(1)1家 (2)2家 (3)3家 (4)6家 | ||
| ( | ) | 67. | 機關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之招標,應於決標日起20日內,將決標結果之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並以書面通知各投標廠商 (2)機關依招標文件規定審查廠商投標文件,其審查結果之通知,經廠商請求者,得以書面為之 (3)機關辦理採購,其因契約變更致原決標金額增加新臺幣150萬元,如未另訂新契約者,免辦理決標公告 (4)機關辦理採購依採購法第51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不得以該廠商為決標對象 | ||
| ( | ) | 68. | 某國立大學採統包方式辦理步道工程採購,總金額為新臺幣95萬元,下列何者不是得採行的方式?(1)公開招標 (2)最有利標決標 (3)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公開評選 (4)公開取得企劃書 | ||
| ( | ) | 69. | 下列何者屬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之適用要件?(1)如另行招標,確有產生重大不便及技術或經濟上困難之虞 (2)以上皆 (3)非洽原訂約廠商辦理,不能達契約之目的,且未逾原主契約金額百分之五十者 (4)因未能預見之情形,必須追加契約以外之工程 | ||
| ( | ) | 70. | 機關依「機關辦理設計競賽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以公告程序辦理設計競賽,設計競賽優勝者須於獲選後提供製作成品服務者,機關得於招標文件規定得標廠商服務費用降低或實際績效提高時,得依其情形給付廠商獎勵性報酬。其報酬之規定為?(1)屬實際績效提高者,依契約所載計算方式給付,且以不逾百分之三十為原則 (2)屬服務費用降低者,為所減省之契約價金之一定比率,且以不逾百分之五十為原則 (3)屬實際績效提高者,為所減省之契約價金之一定比率,且以不逾百分之五十為原則 (4)屬服務費用降低者,依契約所載計算方式給付,且以不逾百分之三十為原則 | ||
| ( | ) | 71. | 機關人員對於與採購有關之事項,下列何者不是應迴避之情形?(1)涉及共同生活家屬利益 (2)涉及本人、配偶利益 (3)涉及二親等以內親屬利益 (4)涉及前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利益 | ||
| ( | ) | 72. |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有關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資格證明作為基本資格者,得就一定專門技能人員之人數依採購案之實際需要人數為限制規定 (2)新臺幣8000萬元非特殊之工程採購,得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訂定投標廠商之實收資本額 (3)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者,得免附具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4)新臺幣1億元之工程採購,機關得訂定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與特定資格 | ||
| ( | ) | 73. | 機關辦理委託資訊服務,其服務費用未達公告金額者,下列何者不是得適用之採購方式:(1)公開評選 (2)公開招標 (3)統包 (4)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 | ||
| ( | ) | 74. | 下列採購,何者應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1)新臺幣2000萬元工程採購之查核 (2)新臺幣3000萬元財物採購之驗收 (3)新臺幣2000萬元工程採購之議價 (4)新臺幣1000萬元勞務採購之開標 | ||
| ( | ) | 75. |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機關以統包併採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者,無需報經上級機關核准 (2)統包採購不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 (3)共同投標廠商應於簽約時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 (4)所稱統包,指將工程或財物採購中之設計、監造與施工、供應、安裝或一定期間之維修等併於同一採購契約辦理招標 | ||
| ( | ) | 76. | 下列何者屬「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投標廠商基本資格?(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之證明 (2)實收資本額 (3)具有相當財力證明 (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 ||
| ( | ) | 77. |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依採購法第42條第2項規定辦理後續階段之邀標,其等標期由「機關」視需要合理訂定之。前開所列「機關」係指下列何者?(1)上級機關 (2)主管機關 (3)行政院 (4)招標機關 | ||
| ( | ) | 78. |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辦理契約變更,下列何者錯誤?(1)僅適用於工程採購 (2)契約金額如包括機關支出及收入金額者,該條款所稱原主契約金額,得以支出部分之金額計算之 (3)該條款所稱「必須追加契約以外之工程」之情形,係指增加原契約外之工作項目,不包括原契約項目規格之變更或既有標的數量之增加 (4)機關辦理契約變更致原決標金額增加者,該增加之金額,應依政府採購法第61條或第62條規定辦理公告、彙送 | ||
| ( | ) | 79. | 機關訂定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時,以下何者為是?(1)得規定投標廠商之實收資本額應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八分之一 (2)得規定投標廠商之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 (3)得規定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3年內,曾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之採購契約 (4)應先評估可能符合特定資格之廠商家數,並檢討有無不當限制競爭之情形 | ||
| ( | ) | 80. | 機關辦理藝文服務採購,採公告審查程序者,下列何者正確?(1)招標文件之內容,應考量藝文服務之採購特性及實際需要,必要時得徵詢藝文業者之意見 (2)審查委員會應由委員五人以上組成;其會議之決議應有委員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委員三分之二同意行之 (3)公告結果,僅一藝文業者投標者,不得進行審查 (4)以上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