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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1. | 下列採購之招標資訊之公告,何者依規定得免刊登政府採購公報?(1)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5款規定之公開徵求 (2)依採購法第61條規定之決標結果公告 (3)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之廠商名稱與相關情形 (4)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之公開評選 | ||
| ( | ) | 2. | 下列何者非屬採購法規定應製作紀錄之事項?(1)評選會議 (2)請託或關說 (3)流標 (4)廢標 | ||
| ( | ) | 3. | 機關委託廠商承辦資訊服務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者,得於招標文件規定得標廠商服務費用降低或實際績效提高時,得依情形給付廠商獎勵性報酬,其屬服務費用降低者,為所減省之契約價金金額之一定比率,以不逾百分之幾為原則?(1)三十 (2)二十 (3)十 (4)五十 | ||
| ( | ) | 4. | 依採購法第93條簽訂之共同供應契約應公開於何處供各機關利用?(1)政府採購公報 (2)訂約機關之資訊網站 (3)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 (4)各適用機關之資訊網站 | ||
| ( | ) | 5. | 依「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作業辦法」之規定,機關與認定適合需要者之議價及決標,下列何者為應載明於徵選文件之方式:(1)適合需要者僅1家時,辦理第2次招標開標 (2)適合需要者為1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 (3)適合需要者在2家以上者,以比價方式辦理 (4)其採固定費用勘選認定適合需要者,得免除議價程序 | ||
| ( | ) | 6. |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機關辦理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之採購,不得於招標文件限制大陸地區廠商或其產品或勞務參與 (2)個案採購涉及國家安全,如屬適用GPA之採購,機關不得排除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投標 (3)機關以公告方式辦理之所有採購個案,皆得限制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4)以上皆 | ||
| ( | ) | 7. | 機關辦理採購,有關協商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採行協商措施應執行保密措施 (2)原招標文件已標示得更改項目之內容,始得納入協商 (3)依採購法第55條規定採行協商措施者,其採行協商措施前之開標至審標作業,依採購法規定應予保密 (4)不得將協商廠商投標文件內容、優缺點及評分,透露予其他廠商 | ||
| ( | ) | 8. | 機關訂定招標文件,何者正確?(1)有關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資格證明,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限制由特定區域之團體出具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資格證明,屬特定資格 (3)廠商履行契約所必須具備之財務、商業或技術資格條件,不考慮廠商在外國之商業活動 (4)為因應採購性質與特性,得就投標廠商之設立地或所在地予以指定 | ||
| ( | ) | 9. | 某學校總務主任主持一開標案,經發現廠商之投標文件有下列何種情形時,應為不合格標?(1)投標文件以不透明紙箱封 (2)投標文件置於塑膠透明資料袋內並以膠帶密封者 (3)投標文件置於不透明標封袋內並以釘書針封裝者 (4)標封上標示廠商之名稱及地址 | ||
| ( | ) | 10. | 機關如欲在開標後辦理廢標,須刊登以下那一個公告:(1)定期彙送 (2)無法決標公告 (3)更正公告 (4)決標公告 | ||
| ( | ) | 11. |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得採選擇性招標之方式辦理 (2)機關辦理選擇性招標預先為資格審查建立合格廠商名單後,仍應隨時接受廠商資格審查之請求,並定期檢討修正合格廠商名單 (3)機關辦理選擇性招標,應予經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平等受邀之機會 (4)機關依採購法第21條第1項建立合格廠商名單者,應於辦理廠商資格審查之文件中載明後續辦理採購時邀請廠商投標之規則 | ||
| ( | ) | 12. | 下列何者不是機關依「機關辦理設計競賽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以公告程序辦理設計競賽,得採行的方式:(1)在相關專業領域著有專書或研究報告,經機關認有特殊表現或貢獻者審查擇定後,再通知廠商提出計畫書 (2)公開徵求廠商提出設計作品及設計說明書 (3)公開徵求廠商提出設計建議書,經評選入選者再邀其提出設計作品供評選 (4)公開徵求廠商提出設計作品 | ||
| ( | ) | 13. | 機關辦理採購採最低標決標,最低標廠商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七十,依採購法第58條規定,下列何者為非?(1)免洽最低標廠商說明,不決標予該最低標廠商 (2)洽最低標廠商說明,如機關評估該說明不合理,不決標予該最低標廠商,並以次低標為最低標廠商 (3)經機關評估該標價並無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不洽最低標說明,逕決標予該最低標廠商 (4)洽最低標廠商說明,如機關評估該說明合理,逕決標予該最低標廠商 | ||
| ( | ) | 14. | 下列何者屬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之適用要件?(1)非洽原訂約廠商辦理,不能達契約之目的,且未逾原主契約金額百分之五十者 (2)因未能預見之情形,必須追加契約以外之工程 (3)如另行招標,確有產生重大不便及技術或經濟上困難之虞 (4)以上皆 | ||
| ( | ) | 15. | 機關允許共同投標時,應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對同一採購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但有下列何種情形不在此限?(1)其他經上級機關認定者 (2)採最有利標決標者 (3)該採購涉及統包,以增加廠商競爭者 (4)預估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競爭不足,規定廠商不得為不同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反不利競爭者 | ||
| ( | ) | 16. | 機關得視案件性質及實際需要,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得標廠商得支領預付款,並訂明廠商應先提供同額預付款還款保證,其提供保證之時機為?(1)支領預付款前 (2)決標後簽約前 (3)繳納履約保證金時 (4)決標前 | ||
| ( | ) | 17. | 依「機關邀請或委託文化藝術專業人士機構團體提供藝文服務作業辦法」之規定,機關辦理藝文服務採購,下列何者正確?(1)應免收押標金、保證金 (2)採公告審查程序者,審查委員會應由委員五人以上組成 (3)巨額藝文服務採購不經公告審查程序辦理者,應由機關邀集機關人員二人及文化、藝術領域之專家學者七人開會審查,經三分之二以上人員出席,出席人員二分之一以上審查通過,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4)以上皆 | ||
| ( | ) | 18. | 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規定,何者非屬投標廠商特定資格之證明文件?(1)投標廠商現有與承包招標標的有關之專業或一般人力證明 (2)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 (3)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 (4)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 | ||
| ( | ) | 19. | 採購法所稱公告金額,係指新臺幣多少元?(1)500萬元 (2)1000萬元 (3)150萬元 (4)10萬元 | ||
| ( | ) | 20. | 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1)採購原住民、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所提供之產品或勞務,得採限制性招標 (2)在公開競價市場採購財物,得採限制性招標 (3)採購原型或首次製造、供應之標的者,得採限制性招標 (4)採購專利產品,得採限制性招標 | ||
| ( | ) | 21. | 機關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公開評選者,其評選程序得予簡化,不適用採購法第94條評選委員會之規定 (2)機關洽最低標廠商優先減價1次時,該廠商書明照底價承作,機關得決標予該廠商 (3)議價案之減價次數,適用採購法第53條關於不得逾3次之規定 (4)決標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者,除小額採購外,應成立評審委員會,並得以第94條成立之評選委員會代之 | ||
| ( | ) | 22. | 下列何者不是採購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之特殊情形?(1)地區偏遠,無人員可供分派者 (2)另有重要公務需處理,致無人員可供分派者 (3)經政府機關或公正第三人查驗,並有相關規格、品質、數量之證明文書供驗收者 (4)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上級機關已派員監辦者 | ||
| ( | ) | 23. | 機關辦理採購,除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另有禁止規定者外,得於招標文件規定,要求投標廠商採購國內貨品比率、技術移轉、投資、協助外銷或其他類似條件,作為採購評選之項目,但其比率不得逾?(1)三分之一 (2)百分之十 (3)二分之一 (4)百分之三 | ||
| ( | ) | 24. | 共同投標廠商有採購法第101條各款所列情形,依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應刊登政府採購公報者,應刊登:(1)視可歸責之事由,對各該應負責任之成員個別刊登 (2)一律刊登全體成員名稱 (3)刊登代表廠商名稱 (4)以上皆 | ||
| ( | ) | 25. | 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前取消或暫停招標,並於取消或暫停後,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最多於多久期間內重行招標者,等標期得考量取消或暫停前已公告或邀標之日數,依原定期限酌予縮短?(1)3個月內 (2)1年內 (3)14日內 (4)6個月內 | ||
| ( | ) | 26. | 有關投標廠商資格之敘述,何者為正確?(1)票據交換機構於等標期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方得為廠商信用之證明 (2)「工廠登記證明文件」為投標廠商特定資格 (3)「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有關「經驗或實績」規定所稱「單次契約金額」或「累計金額」,招標機關得本於權責自行決定係擇一訂定或兩者俱訂 (4)機關辦理特殊或巨額採購,得視案件特性及需要,訂定特定資格者,不得同時訂定基本資格 | ||
| ( | ) | 27. |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依採購法第42條第2項規定辦理後續階段之邀標,其等標期由「機關」視需要合理訂定之。前開所列「機關」係指下列何者?(1)主管機關 (2)行政院 (3)招標機關 (4)上級機關 | ||
| ( | ) | 28. | 機關就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得就實際需要另行規定,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並於招標文件中訂明。其原文與中文譯本之內容有異者,以下列何者為準?(1)中文譯本 (2)取對機關有利者 (3)取對廠商有利者 (4)原文 | ||
| ( | ) | 29. | 有關投標廠商基本資格之敘述,何者為非?(1)有關廠商納稅之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臺南市某機關辦理採購,得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規定,擇定我國實績為廠商特定資格之一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應以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大類、中類、小類或細類項目為基準 (4)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應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或與履約能力有關 | ||
| ( | ) | 30. | 某機關擬委外編印月刊,預估1年12期為新臺幣90萬元,並於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敘明履約情形良好者,將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續約2年。該採購之採購金額為:(1)新臺幣90萬元 (2)新臺幣180萬元 (3)新臺幣270萬元 (4)決標金額 | ||
| ( | ) | 31. | 委託技術服務須縮短時間完成者,得按縮短時間之程度酌增費用,其所增費用:(1)須採總包價法計算 (2)須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算 (3)須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計算 (4)得專案議定 | ||
| ( | ) | 32. | 台電公司為敦親睦鄰,補助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辦理採購,該研究院依採購法規定應報上級機關核准者,所稱上級機關為下列何者?(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2)台電公司 (3)經濟部 (4)新竹市政府 | ||
| ( | ) | 33. | 採購金額之計算方式,下列何者正確?(1)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報價金額包括機關支出及收入金額者,以支出及收入金額之絕對值合計認定之 (2)招標文件含有後續擴充項目者,因不確定是否購買,得暫免計入 (3)租期不確定者,以每月租金之36倍認定之 (4)採分批辦理採購者,依全部批數之預算總額認定之 | ||
| ( | ) | 34. | 機關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為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但不得少於10日 (2)機關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得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且不得少於10日 (3)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 招標機關應自收受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為適當之處理,並將處理結果以書面通知提出異議之廠商 (4)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 | ||
| ( | ) | 35. | 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後流標或廢標,並於其後多久期間內重行招標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等標期得予縮短,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不得少於7日?(1)6個月內 (2)3個月內 (3)1年內 (4)14日內 | ||
| ( | ) | 36. | 依採購法第61條規定辦理無法決標之公告,應於廢標後、重行招標前刊登,並不得超過廢標後多少日?(1)二星期 (2)三星期 (3)一個月 (4)一星期 | ||
| ( | ) | 37. |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款所稱無合格標,指審標結果無廠商合於招標文件規定 (2)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所稱百分之五十,指追加當次金額占原主契約金額之比率 (3)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規定辦理限制性招標,其得以比價方式辦理者,優先以比價方式辦理 (4)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所稱專屬權利,不包括商標專用權 | ||
| ( | ) | 38. | 財物採購之採購金額在何種金額以上,係為巨額採購?(1)新臺幣2億元 (2)新臺幣2000萬元 (3)新臺幣5000萬元 (4)新臺幣1億元 | ||
| ( | ) | 39. | 機關辦理廢標,其刊登無法決標公告之期限為:(1)下一次刊登招標公告前 (2)自廢標日起14日內 (3)自決標日起30日內 (4)自廢標日起30日 | ||
| ( | ) | 40. | 監辦人員採書面審核監辦之簽名時機:(1)應於與會人員簽名後及主持(驗)人簽名前 (2)得免簽名 (3)得於各相關人員均簽名後為之 (4)應於各相關人員均簽名後為之 | ||
| ( | ) | 41. | 機關辦理涉及國家安全之採購,對廠商資格訂定限制條件,得依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就下列哪些事項擇定之?(1)廠商之代表人、董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有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逾百分之十之股東之國籍 (2)廠商之資金來源及其比率限制 (3)以上皆 (4)廠商之國籍或其設立登記所依據之法律 | ||
| ( | ) | 42. | 押標金之額度,得為一定金額或標價之一定比率,一定比率,以不逾標價之百分之五為原則。但不得逾新臺幣多少元?(1)1000萬元 (2)2500萬元 (3)5000萬元 (4)500萬元 | ||
| ( | ) | 43. | 下列哪些情況屬採購法第58條所稱總標價或部分標價偏低之情形?(1)廠商之部分標價有對應之底價項目可供比較,該部分標價低於相同部分項目底價之百分之八十者 (2)訂有底價之採購,廠商之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者 (3)廠商之部分標價低於可供參考之一般價格之百分之八十者 (4)廠商之部分標價低於其他機關最近辦理相同採購決標價之百分之八十者 | ||
| ( | ) | 44. | 機關辦理採購,依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辦理電子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A日。但縮短後不得少於B日?(1)A=2日;B=5日 (2)A=3日;B=5日 (3)A=3日;B=7日 (4)A=5日;B=10日 | ||
| ( | ) | 45. |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新臺幣8000萬元非特殊之工程採購,得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訂定投標廠商之實收資本額 (2)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者,得免附具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3)新臺幣1億元之工程採購,機關得訂定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與特定資格 (4)有關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資格證明作為基本資格者,得就一定專門技能人員之人數依採購案之實際需要人數為限制規定 | ||
| ( | ) | 46. | 機關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開標後,除有特殊情形外,底價應予公開 (2)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底價,但應報經上級機關核准 (3)廠商之企劃書,決標後得免予保密 (4)招標文件於公告前應予保密 | ||
| ( | ) | 47. | 有關請託或關說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1)以上皆 (2)請託或關說,宜以書面為之或作成紀錄 (3)請託或關說,不得作為評選之參考 (4)不循法定程序於招標前,對預定辦理之採購事項,提出請求亦屬請託或關說 | ||
| ( | ) | 48. | 權利採購之性質分類,下列何者正確?(1)工程採購 (2)勞務採購 (3)財物採購 (4)兼具勞務及財物性質之採購 | ||
| ( | ) | 49. | 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下列招標文件規定何者適法?(1)廠商之投標文件未檢附電子領標憑據者,視為不合格標 (2)允許廠商於開標後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3)廠商標價超過招標公告公開之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採電子投標之廠商得減收押標金,但減收額度以不逾百分之十五為限 | ||
| ( | ) | 50. | 下列何種情形,非屬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5款所稱「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之情形?(1)投標標封或通知機關信函號碼連號,顯係同一人或同一廠商所為者 (2)A公司及B公司為關係企業,該2公司參與同一標案之投標 (3)投標文件內容由同一人或同一廠商繕寫或備具者 (4)押標金由同一人或同一廠商繳納或申請退還者 | ||
| ( | ) | 51. | 下列何者敘述錯誤?(1)機關委託法人或團體代辦採購,代辦採購之法人、團體與其受雇人及關係企業,不得為該採購之投標廠商,但得為分包廠商 (2)承辦專案管理之廠商與規劃、設計、施工或供應廠商,不得同時為關係企業或同一其他廠商之關係企業 (3)機關承辦、監辦採購人員離職後三年內不得為本人或代理廠商向原任職機關接洽處理離職前五年內與職務有關之事務 (4)機關辦理採購,應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因履行機關契約而知悉其他廠商無法知悉或應秘密之資訊之廠商,於使用該等資訊有利於得標之採購,不得參加投標、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 ||
| ( | ) | 52. |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機關承辦採購單位之主管不得為所辦採購之主驗人或樣品及材料之檢驗人 (2)B公司百分之百持有C公司之股份,該二公司參與某一標案之投標,即屬重大異常關聯之情形 (3)不同投標廠商參與投標,由同一廠商之人員代表出席開標會議,屬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 (4)機關辦理採購,擬分四區複數決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得限制投標廠商僅可得標一區 | ||
| ( | ) | 53. | 以下何者為非?(1)巨額採購,於工程採購,為新臺幣2億元;於財物採購,為新臺幣1億元 (2)機關辦理採購,得依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訂定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或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3)招標文件得就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另行規定,並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4)機關訂定招標文件,對於投標廠商之設立地或所在地,應依採購案之性質與實際需要予以限制 | ||
| ( | ) | 54. | 下列何者屬於政府採購法適用範圍?(1)公開標售土石 (2)出租辦公廳舍 (3)購買遠期外匯 (4)購買冷凍食品(肉品) | ||
| ( | ) | 55. | 機關人員對於與採購有關之事項,下列何者不是應迴避之情形?(1)涉及本人、配偶利益 (2)涉及二親等以內親屬利益 (3)涉及前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利益 (4)涉及共同生活家屬利益 | ||
| ( | ) | 56. | 下列採購何者非屬特殊採購?(1)需要特殊機具、設備或技術始能完成之財物或勞務採購 (2)藝術品或具有歷史文化紀念價值之古物採購 (3)使用特殊施工方法或技術之工程 (4)興建構造物,單一跨徑在15公尺以上之工程 | ||
| ( | ) | 57. | 機關辦理採購,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應視需要延長等標期。前項變更或擴充,除非屬重大改變,且原定截止日前幾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者,得免延長等標期?(1)10日 (2)14日 (3)5日 (4)7日 | ||
| ( | ) | 58. | 下列何者非屬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5款所稱「廠商信用之證明」?(1)營業稅繳納證明 (2)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 (3)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4)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 | ||
| ( | ) | 59. | 機關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5條第1項第3款訂定「具有相當財力」之特定資格證明,下列何項規定不得訂定?(1)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 (2)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 (4)流動負債不低於流動資產 | ||
| ( | ) | 60. | 下列何者應依政府採購法辦理?(1)新臺幣200萬元補助對象之選定 (2)機關變賣新臺幣200萬之財物 (3)公開徵求新臺幣180萬元之房地產 (4)標售新臺幣150萬元之資源回收物品 | ||
| ( | ) | 61. | 機關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擬決標之最低標價超過底價百分之四未逾百分之八者,應先報經上級機關核准後決標 (2)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僅有一家或採議價方式辦理,須限制減價次數者,應先通知廠商 (3)洽最低標廠商優先減價1次時,該廠商書明照底價承作,機關得決標予該廠商 (4)決標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者,除小額採購外,應成立評審委員會,成立時機準用採購法第46條第2項有關底價之訂定時機 | ||
| ( | ) | 62. | 公告金額以上採購,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不派員監辦之情形下列何者尚屬適法?(1)經工程施工查核小組認定採購有重大異常情形者 (2)機關內部單位有不同意見者 (3)廠商提出異議且尚未解決者 (4)廠商申請調解且尚未解決者 | ||
| ( | ) | 63. | 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應先編擬計畫依規定層報核定,此計畫內容不包括:(1)預估底價 (2)採購房地產及指定地區採購之理由及其必要性 (3)政府公定或評定價格 (4)附近買賣實例或其他徵信資料 | ||
| ( | ) | 64. | 機關辦理採購,於6個月內重行或續行招標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其等標期,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得少於A 日,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不得少於B日?(1)A=5日;B=7日 (2)A=2日;B=5日 (3)A=3日;B=5日 (4)A=3日;B=7日 | ||
| ( | ) | 65. | 某公立高中辦理94學年度畢業紀念冊編製之採購案,於94年6月15日決標,依採購法規定,最遲應於何日前刊登決標公告?(1)94年8月15日 (2)94年7月4日 (3)94年7月14日 (4)94年7月15日 | ||
| ( | ) | 66. | 機關辦理採購,除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另有規定者外,下列何種情形,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其等標期得視案件特性及實際需要合理訂定,不適用招標期限標準規定?(1)政府機關為商業性轉售或用於製造產品、提供服務以供轉售目的所為之採購、基於採購案件之特性或實際需要,有縮短等標期 之必要者 (2)採購原料、物料或農礦產品,其市場行情穩定者 (3)採購標的屬廠商於市場普遍銷售且招標文件及投標文件內容簡單者 (4)依採購法第22條以預先建立之合格廠商名單,邀請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於辦理廠商資格審查之文件中另有載明者 | ||
| ( | ) | 67. | 下列何者係屬錯誤之敘述?(1)投標廠商應符合之資格之一部分,招標文件得訂明允許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 (2)履約期間逾1年之勞務採購,其以提供勞力為主,且工作內容重複者,以第1年之預算金額訂定資格條件 (3)投標廠商未符合採購法第36條所定資格者,得以銀行或保險公司之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責任、連帶保證保險單代之 (4)機關訂定投標廠商之資格,不得不當限制競爭,並以確認廠商具備履行契約所必須之能力者為限 | ||
| ( | ) | 68. | 新臺幣2,000萬元之一般工程採購,不得訂定何種廠商資格條件?(1)廠商須檢附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承作文件 (2)廠商之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200萬元 (3)廠商須檢附納稅證明 (4)廠商須提出設立或登記證明 | ||
| ( | ) | 69. | 工程採購之採購金額在何種金額以上,係為巨額採購?(1)新臺幣2000萬元 (2)新臺幣2億元 (3)新臺幣1億元 (4)新臺幣5000萬元 | ||
| ( | ) | 70. |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其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不得少於幾日?(1)7日 (2)14日 (3)3日 (4)5日 | ||
| ( | ) | 71. |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評定最有利標涉及序位評比者,應於招標文件載明序位評比結果不合格者,不得作為協商對象或最有利標 (2)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規定,招標文件未訂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由廠商於投標文件載明標價者,應規定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詳列報價內容,並納入評選 (3)評定最有利標涉及序位評比者,招標文件應載明各評比項目之權重 (4)機關採最有利標決標,其訂有底價,而廠商報價逾底價須減價者,於採行協商措施時洽減之,不得有超底價決標情形 | ||
| ( | ) | 72. | 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機關承辦、監辦採購人員離職後幾年內不得為本人或代理廠商向原任職機關接洽處理離職前5年內與職務有關之事務?(1)3年 (2)5年 (3)1年 (4)2年 | ||
| ( | ) | 73. | 某學校舉辦畢業旅行之勞務採購案,非屬特殊採購,採購金額新臺幣100萬元,所訂之資格條件何者為非?(1)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須提出最近3年內曾辦理類似活動400人以上且3次之經驗 (4)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 ||
| ( | ) | 74. | 廠商繳納押標金不予發還之情形,下列何者為非?(1)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 (2)得標後拒不簽約 (3)廠商之標價偏低,有採購法第58條所定情形而未於機關通知期限內提出合理之說明者 (4)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 | ||
| ( | ) | 75. | 有關投標廠商基本資格之敘述,何者為非?(1)位於金門之機關,因地處偏遠不便,得限制金門當地廠商始得投標 (2)投標廠商基本資格之訂定,應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或與履約能力有關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應以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大類、中類、小類或細類項目為基準 (4)有關廠商納稅之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 ||
| ( | ) | 76. |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機關辦理公開招標,因投標廠商家數未滿三家而流標者,得發還投標文件 (2)機關於開標後因故廢標,廠商要求發還投標文件者,機關得保留其中一份,其餘發還,或僅保留影本 (3)機關於開標後因故廢標,採分段開標者,尚未開標之部分應予發還 (4)以上皆 | ||
| ( | ) | 77. | 機關辦理適用世界貿易組織(WTO)政府採購協定(GPA)之採購,下列何者非屬GPA規定應辦理事項?(1)提供英文招標文件 (2)刊登英文摘要公告 (3)依GPA規定之等標期 (4)允許GPA會員廠商投標 | ||
| ( | ) | 78. | 機關辦理非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之巨額採購公開招標,其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不得少於幾日?(1)2個月 (2)28日 (3)30日 (4)1個月 | ||
| ( | ) | 79. | 下列何者不是採購法所稱採購?(1)契約工之僱傭 (2)工程之定作 (3)權利之買受 (4)土地之出租 | ||
| ( | ) | 80. | 有關投標廠商資格之敘述,何者為正確?(1)機關辦理外國廠商得參與之採購,不得禁止大陸廠商投標 (2)機關以廠商須有相當經驗或實績為特定資格者,其期間得限3年內者 (3)機關辦理特殊或巨額採購,得視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訂定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4)機關訂定投標廠商需具有相當財力之資格證明者,其範圍得包括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