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採購法之總則、招標及決標(選擇題)_任選80題   >

免費免註冊,彰化一整天線上測驗:http://exam.bestdaylong.com/test7133.htm

( )1. 採購金額之計算方式,下列何者正確?(1)租期不確定者,以每月租金之36倍認定之 (2)採分批辦理採購者,依全部批數之預算總額認定之 (3)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報價金額包括機關支出及收入金額者,以支出及收入金額之絕對值合計認定之 (4)招標文件含有後續擴充項目者,因不確定是否購買,得暫免計入
( )2. 機關辦理廢標,其刊登無法決標公告之期限為:(1)自廢標日起14日內 (2)自決標日起30日內 (3)自廢標日起30日 (4)下一次刊登招標公告前
( )3. 下列採購何者非屬特殊採購?(1)藝術品或具有歷史文化紀念價值之古物採購 (2)使用特殊施工方法或技術之工程 (3)興建構造物,單一跨徑在15公尺以上之工程 (4)需要特殊機具、設備或技術始能完成之財物或勞務採購
( )4. 機關辦理採購,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採評分及格最低標決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辦理招標前無需先報上級機關核准 (2)涉及競圖之技術服務,先審查及格分數以上之廠商後辦理比價 (3)不必成立審查委員會 (4)招標文件明定採不分段開標
( )5. 機關辦理新臺幣1億元之一般工程採購,不得訂定下列何種投標廠商資格?(1)具有相當財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 )6. 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規定,價格納入評分者,其所占總滿分之比率不得低於?(1)百分之三十 (2)百分之五十 (3)百分之六十 (4)百分之二十
( )7. 機關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總標價未偏低但部分標價偏低者,仍適用採購法第58條規定 (2)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廠商之標價有採購法第58條所稱標價偏低之情形時,即應繳納差額保證金 (3)最低標廠商總標價在底價以下,但未低於底價之百分之八十,該最低標主動表示標價錯誤,要求不決標予該廠商,機關得予接受 (4)最低標廠商總標價有採購法第58條所稱標價偏低之情形,得逕請廠商於5日內提出差額保證金,未提出者,不退還押標金
( )8. 公告金額以上採購,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不派員監辦之情形下列何者尚屬適法?(1)經工程施工查核小組認定採購有重大異常情形者 (2)機關內部單位有不同意見者 (3)廠商提出異議且尚未解決者 (4)廠商申請調解且尚未解決者
( )9. 某學校舉辦畢業旅行之勞務採購案,非屬特殊採購,採購金額新臺幣100萬元,所訂之資格條件何者為非?(1)須提出最近3年內曾辦理類似活動400人以上且3次之經驗 (2)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3)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4)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 )10. 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規定,何者非屬投標廠商特定資格之證明文件?(1)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 (2)投標廠商現有與承包招標標的有關之專業或一般人力證明 (3)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 (4)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
( )11. 依採購法規定,招標文件規定得就特定項目採行協商措施時,下列何者為正確:(1)參與協商之廠商得依據協商結果修改投標文件 (2)開標程序應公開 (3)以評選最優廠商為協商對象 (4)審標程序公開進行
( )12. 機關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機關基於技術工法之差異,訂定不同之底價,並無不可 (2)於宣布最有利標之得標廠商後再洽其議價 (3)底價應依圖說、規範、契約並考量成本、市場行情及政府機關決標資料逐項編列,查核金額以上應簽報上級機關核定 (4)公開招標採分段開標者,其底價應於開價格標前定之
( )13. 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招標文件如已訂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者,不得規定廠商須於投標文件內詳列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 (2)總評分法中之總滿分,指招標文件所列各評選項目滿分之合計總分數 (3)機關訂定評選項目、子項及其評審標準,不得以有利或不利於特定廠商為目的 (4)序位,指評選委員會依招標文件所列評比項目之重要性或權重,評審廠商投標文件後所核給之序位
( )14. 下列何者敘述錯誤?(1)機關委託法人或團體代辦採購,代辦採購之法人、團體與其受雇人及關係企業,不得為該採購之投標廠商,但得為分包廠商 (2)承辦專案管理之廠商與規劃、設計、施工或供應廠商,不得同時為關係企業或同一其他廠商之關係企業 (3)機關承辦、監辦採購人員離職後三年內不得為本人或代理廠商向原任職機關接洽處理離職前五年內與職務有關之事務 (4)機關辦理採購,應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因履行機關契約而知悉其他廠商無法知悉或應秘密之資訊之廠商,於使用該等資訊有利於得標之採購,不得參加投標、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 )15. 台電公司為敦親睦鄰,補助士林區公所辦理採購,其應適用採購法之採購金額為何?(1)無論金額大小 (2)新臺幣150萬元以上 (3)新臺幣15萬元以上 (4)補助辦理採購金額達半數以上且補助金額達公告金額以上
( )16. 機關辦理採購,於6個月內重行或續行招標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其等標期,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得少於A 日,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不得少於B日?(1)A=3日;B=7日 (2)A=5日;B=7日 (3)A=2日;B=5日 (4)A=3日;B=5日
( )17. 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廠商所繳納之履約保證金及其孳息得部分或全部不發還之情形,下列何者錯誤?(1)未依契約規定延長保證金之有效期者,其應延長之保證金 (2)有破產或其他重大情事,致無法繼續履約而終止契約者,全部保證金 (3)違反採購法第65條規定轉包者,全部保證金 (4)須返還已支領之契約價金而未返還者,與未返還金額相等之保證金
( )18. 機關辦理藝文服務採購,採公告審查程序者,下列何者正確?(1)招標文件之內容,應考量藝文服務之採購特性及實際需要,必要時得徵詢藝文業者之意見 (2)審查委員會應由委員五人以上組成;其會議之決議應有委員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委員三分之二同意行之 (3)公告結果,僅一藝文業者投標者,不得進行審查 (4)以上皆
( )19. 機關人員對於與採購有關之事項,下列何者不是應迴避之情形?(1)涉及二親等以內親屬利益 (2)涉及前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利益 (3)涉及共同生活家屬利益 (4)涉及本人、配偶利益
( )20. 機關辦理非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之採購公開招標,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金額之採購,其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不得少於幾日?(1)14日 (2)21日 (3)28日 (4)35日
( )21. 依採購法第61條規定辦理無法決標之公告,應於廢標後、重行招標前刊登,並不得超過廢標後多少日?(1)二星期 (2)三星期 (3)一個月 (4)一星期
( )22. 下列何者係屬錯誤之敘述?(1)履約期間逾1年之勞務採購,其以提供勞力為主,且工作內容重複者,以第1年之預算金額訂定資格條件 (2)投標廠商未符合採購法第36條所定資格者,得以銀行或保險公司之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責任、連帶保證保險單代之 (3)機關訂定投標廠商之資格,不得不當限制競爭,並以確認廠商具備履行契約所必須之能力者為限 (4)投標廠商應符合之資格之一部分,招標文件得訂明允許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
( )23. 依採購法第93條簽訂之共同供應契約應公開於何處供各機關利用?(1)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 (2)各適用機關之資訊網站 (3)政府採購公報 (4)訂約機關之資訊網站
( )24. 委託技術服務須縮短時間完成者,得按縮短時間之程度酌增費用,其所增費用:(1)須採總包價法計算 (2)須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算 (3)須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計算 (4)得專案議定
( )25. 機關辦理採購,有關分段開標等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公開招標案件得就廠商資格為單獨之一段招標 (2)機關辦理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未通過前一階段審標之投標廠商,其已投標未開標之部分,原封發還 (3)採公開招標者,機關不得規定廠商應將各段開標用之投標文件分別密封 (4)機關辦理公開招標或選擇性招標,應就資格、規格與價格採取分段開標
( )26. 機關訂定招標文件,何者正確?(1)廠商履行契約所必須具備之財務、商業或技術資格條件,不考慮廠商在外國之商業活動 (2)為因應採購性質與特性,得就投標廠商之設立地或所在地予以指定 (3)有關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資格證明,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限制由特定區域之團體出具 (4)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資格證明,屬特定資格
( )27. 下列何者為非:(1)採用複數決標之方式者,應俟全部項目決標後一次刊登決標公告 (2)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因涉及轉售,未於招標公告載明預算金額 (3)公告金額以上特殊採購,其以預算金額訂定特定資格條件者,應於招標公告載明預算金額 (4)公開招標辦理之招標公告,應載明是否屬公共工程實施技師簽證者
( )28. 下列何者係屬「與履約能力有關」之投標廠商基本資格?(1)營業稅或所得稅之證明 (2)公會會員證 (3)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 (4)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 )29. 下列何者屬「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投標廠商基本資格?(1)實收資本額 (2)具有相當財力證明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4)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之證明
( )30. 評選最有利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廠商簡報及現場詢答,應與評選項目有關;其列為評選項目者,所占配分或權重不得逾百分之十 (2)為利評選委員對廠商於各評選項目之表現為更深入之瞭解,得輔以廠商簡報及現場詢答 (3)投標廠商未出席簡報及現場詢答者,該廠商不得參與評選,並不得作為最有利標 (4)廠商簡報不得更改其投標文件之內容。惟如廠商另外提出補充資料者,是否納入評選由評選委員決議之
( )31. 機關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辦理最有利標評選,下列何者為錯誤?(1)招標文件已訂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者,得規定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詳列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並納入評選 (2)招標文件已訂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者,仍應規定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詳列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並納入評選 (3)招標文件已訂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者,得不規定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詳列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 (4)招標文件未訂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由廠商於投標文件載明標價者,應規定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詳列報價內容,並納入評選
( )32. 有關投標廠商基本資格之敘述,何者為非?(1)位於金門之機關,因地處偏遠不便,得限制金門當地廠商始得投標 (2)投標廠商基本資格之訂定,應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或與履約能力有關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應以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大類、中類、小類或細類項目為基準 (4)有關廠商納稅之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 )33. 機關訂定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時,以下何者為是?(1)得規定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3年內,曾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之採購契約 (2)應先評估可能符合特定資格之廠商家數,並檢討有無不當限制競爭之情形 (3)得規定投標廠商之實收資本額應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八分之一 (4)得規定投標廠商之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
( )34. 以下敘述何者錯誤?(1)投標廠商繳納之押標金得以公司或負責人名義簽發之支票為之 (2)廠商以漁會信用部簽發之支票繳納押標金,其票面金額得大於機關所訂押標金之額度 (3)廠商以臺灣銀行簽發,未填寫受款人之支票,繳納臺北市政府辦理之甲標案押標金 (4)廠商以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單繳納履約保證金者,其存款人(出質人)無須為訂約廠商或其負責人
( )35. 依「機關委託社會福利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規定,機關與評選優勝廠商之議價及決標,下列何者為應載明於招標文件文件之方式:(1)優勝廠商僅1家時,辦理第2次招標開標 (2)其採固定費用評選優勝廠商者,得免除議價程序 (3)優勝廠商有2家以上者,以比價方式辦理 (4)優勝廠商為1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
( )36.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1款規定採購房地產,其訂有底價者,訂定底價之時機:(1)開標前 (2)比價前 (3)以上皆非 (4)辦理公告前
( )37. 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應先編擬計畫依規定層報核定,此計畫內容不包括:(1)採購房地產及指定地區採購之理由及其必要性 (2)政府公定或評定價格 (3)附近買賣實例或其他徵信資料 (4)預估底價
( )38. 機關辦理採購,有關替代方案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廠商於得標後提出替代方案且定有獎勵措施者,其獎勵額度,為所減省契約價金之百分之六十 (2)替代方案之適用時機,僅限招標階段 (3)機關允許廠商於得標後提出替代方案者,機關審查替代方案所需費用,由廠商負擔 (4)採用替代方案決標者,機關實施替代方案所增加之必要費用,由雙方分攤
( )39. 下列何者屬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之適用要件?(1)非洽原訂約廠商辦理,不能達契約之目的,且未逾原主契約金額百分之五十者 (2)因未能預見之情形,必須追加契約以外之工程 (3)如另行招標,確有產生重大不便及技術或經濟上困難之虞 (4)以上皆
( )40. 機關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決標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者,除小額採購外,應成立評審委員會,成立時機準用採購法第46條第2項有關底價之訂定時機 (2)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擬決標之最低標價超過底價百分之四未逾百分之八者,應先報經上級機關核准後決標 (3)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僅有一家或採議價方式辦理,須限制減價次數者,應先通知廠商 (4)洽最低標廠商優先減價1次時,該廠商書明照底價承作,機關得決標予該廠商
( )41. 機關辦理採購,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應視需要延長等標期。前項變更或擴充,除非屬重大改變,且原定截止日前幾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者,得免延長等標期?(1)7日 (2)10日 (3)14日 (4)5日
( )42. 機關辦理非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之採購選擇性招標之廠商資格預先審查,巨額之採購,其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不得少於幾日?(1)7日 (2)10日 (3)14日 (4)21日
( )43. 下列何者不是採購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之特殊情形?(1)另有重要公務需處理,致無人員可供分派者 (2)經政府機關或公正第三人查驗,並有相關規格、品質、數量之證明文書供驗收者 (3)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上級機關已派員監辦者 (4)地區偏遠,無人員可供分派者
( )44. 機關依機關辦理設計競賽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辦理設計競賽,設計成果之製作費用:(1)以採總包價法為原則,但屬得標廠商代收及代付之費用,得核實給付 (2)按月、按日或按時計酬法,但屬得標廠商代收及代付之費用,得核實給付 (3)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為原則核實給付 (4)採總包價法為原則,屬得標廠商代收及代付之費用亦同
( )45. 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採購之招標,應於何時檢送採購預算資料、招標文件及相關文件,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1)開標日5日前 (2)等標期或截止收件日3日前 (3)開標日3日前 (4)等標期或截止收件日5日前
( )46. 新臺幣2,000萬元之一般工程採購,不得訂定何種廠商資格條件?(1)廠商須檢附納稅證明 (2)廠商須提出設立或登記證明 (3)廠商須檢附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承作文件 (4)廠商之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200萬元
( )47. 下列何者為錯誤:(1)採購人員得基於公共利益為違反採購法之決定 (2)公營事業之採購適用採購法 (3)自然人得為簽約對象 (4)機關辦理採購,應以維護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為原則
( )48. 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下列招標文件規定何者適法?(1)採電子投標之廠商得減收押標金,但減收額度以不逾百分之十五為限 (2)廠商之投標文件未檢附電子領標憑據者,視為不合格標 (3)允許廠商於開標後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4)廠商標價超過招標公告公開之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 )49. 下列何者不是採購法所稱採購?(1)權利之買受 (2)土地之出租 (3)契約工之僱傭 (4)工程之定作
( )50.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辦理契約變更,下列何者錯誤?(1)該條款所稱「必須追加契約以外之工程」之情形,係指增加原契約外之工作項目,不包括原契約項目規格之變更或既有標的數量之增加 (2)機關辦理契約變更致原決標金額增加者,該增加之金額,應依政府採購法第61條或第62條規定辦理公告、彙送 (3)僅適用於工程採購 (4)契約金額如包括機關支出及收入金額者,該條款所稱原主契約金額,得以支出部分之金額計算之
( )51.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評選專業服務廠商,其第1次開標,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投標廠商須幾家即可開標?(1)1家 (2)6家以上 (3)2家以上 (4)3家以上
( )52. 機關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下列何者錯誤?(1)於招標文件敘明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且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者,須有3家以上原住民廠商投標方可開標 (2)新臺幣15萬元以下之採購,得不經公告程序,逕洽原住民機構、團體或個人辦理採購 (3)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以公開評選優勝廠商方式辦理者,得不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 (4)應由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承包;但渠等無法承包者,不在此限
( )53.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以公開取得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方式辦理者下列何者為正確:(1)可於公告文件載明截止收件日期,不必載明開標時間及地點 (2)其決標結果得不通知廠商 (3)廠商不得提出異議 (4)以採購法第34條公開徵求廠商提供參考資料之方式刊登公告
( )54.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有關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資格證明作為基本資格者,得就一定專門技能人員之人數依採購案之實際需要人數為限制規定 (2)新臺幣8000萬元非特殊之工程採購,得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訂定投標廠商之實收資本額 (3)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者,得免附具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4)新臺幣1億元之工程採購,機關得訂定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與特定資格
( )55.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臨時人力之僱用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2)村(里)非政府採購法所稱之機關,故不宜辦理相關工程發包、採購業務 (3)被補助之法人或團體辦理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於開標時應報請補助機關之上級機關監督 (4)機關首長擔任投標廠商不支薪理事,該廠商如參與該機關之採購,機關首長無須迴避
( )56. 關於底價之訂定,下列敘述何者為錯誤?(1)機關得基於技術、品質、功能、履約地、商業條款、評分或使用效益等差異,訂定不同之底價 (2)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得由承辦採購單位逕行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底價 (3)限制性招標之議價,訂定底價前應先參考廠商之報價或估價單 (4)公開招標採分段開標者,底價應於資格審查後之下一階段開標前定之
( )57. 機關允許共同投標時,應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對同一採購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但有下列何種情形不在此限?(1)其他經上級機關認定者 (2)採最有利標決標者 (3)該採購涉及統包,以增加廠商競爭者 (4)預估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競爭不足,規定廠商不得為不同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反不利競爭者
( )58. 以下何種公司型態非以登記之「資本總額」認定其「實收資本額」?(1)股份有限公司 (2)無限公司 (3)兩合公司 (4)有限公司
( )59. 機關辦理為期2年新臺幣6000萬元巨額勞務採購之公開評選招標,第1年之預算金額為新臺幣3000萬元,因該採購案工作內容重複且係以提供勞力為主,經評估有訂定特定資格之必要,其單次契約金額之訂定最高得規定廠商提報之單次契約實績金額,不低於新臺幣多少金額?(1)2400萬元 (2)6000萬元 (3)1200 萬元 (4)3000萬元
( )60. 機關辦理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億元巨額工程採購之公開招標,經評估有訂定特定資格之必要,其契約累計金額之訂定最高得規定廠商提報之累計實績金額為不低於新臺幣多少金額?(1)8,000萬元 (2)2億元 (3)2,000萬元 (4)8,400 萬元
( )61.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監辦人員採書面審核監辦,應經下列何者核准?(1)承辦採購單位 (2)主(會)計或有關單位 (3)上級機關 (4)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
( )62. 下列敘述何者為錯誤?(1)機關訂定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時,得依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對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人數,視個案需要,予以限制,並得逾法令規定之人數 (2)興建長度在1000公尺以上之隧道,屬特殊採購 (3)採購兼有工程、勞務二種性質,而工程認定其歸屬者,於勞務性質符合特殊採購情形者,得以該勞務性質於該採購所占比例訂定特定資格 (4)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廠商得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電子資料替代
( )63. 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之招標方式,下列何者為非?(1)依採購法第20條規定採選擇性招標 (2)依採購法第93條共同供應契約辦理 (3)依採購法第49條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 (4)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2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
( )64. 機關辦理採購之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應於規定期限內,檢送相關文件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之門檻金額,下列何者正確?(1)查核金額以上 (2)小額採購 (3)巨額 (4)公告金額以上
( )65. 機關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機關辦理採購依採購法第51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不得以該廠商為決標對象 (2)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之招標,應於決標日起20日內,將決標結果之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並以書面通知各投標廠商 (3)機關依招標文件規定審查廠商投標文件,其審查結果之通知,經廠商請求者,得以書面為之 (4)機關辦理採購,其因契約變更致原決標金額增加新臺幣150萬元,如未另訂新契約者,免辦理決標公告
( )66. 機關辦理採購,其採購金額之認定,於租期不確定之財物採購,以幾年租金認定之?(1)3年 (2)4年 (3)1年 (4)2年
( )67.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特殊或巨額之採購,始得訂定特定資格 (2)投標廠商應符合之資格之一部分,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機關不得拒絕 (3)特殊或巨額採購,投標廠商未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資本額者,得以銀行或保險公司之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責任、連帶保證保險單代之 (4)資本額限制屬特定資格
( )68. 下列何者違反採購法第6條第1項公平合理原則?(1)公開招標案件,履約期間因廠商財務困難,辦理契約變更,增列給付預付款,契約價金不變 (2)道路工程得標廠商因法定工時縮短,要求延長工期,機關認為部分有理由,同意廠商之部分要求 (3)廠商履約期間因機關提前使用目的,採部分驗收,並於部分驗收後將相關之履約保證金部分發還 (4)機關無法順利取得廠商履約所需土地,通知廠商暫停履約,並暫時發還履約保證金
( )69. 某學校總務主任主持一開標案,經發現廠商之投標文件有下列何種情形時,應為不合格標?(1)標封上標示廠商之名稱及地址 (2)投標文件以不透明紙箱封 (3)投標文件置於塑膠透明資料袋內並以膠帶密封者 (4)投標文件置於不透明標封袋內並以釘書針封裝者
( )70. 機關委託廠商承辦資訊服務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者,得於招標文件規定得標廠商服務費用降低或實際績效提高時,得依情形給付廠商獎勵性報酬,其屬服務費用降低者,為所減省之契約價金金額之一定比率,以不逾百分之幾為原則?(1)五十 (2)三十 (3)二十 (4)十
( )71. 依「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作業辦法」之規定,機關與認定適合需要者之議價及決標,下列何者為應載明於徵選文件之方式:(1)適合需要者僅1家時,辦理第2次招標開標 (2)適合需要者為1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 (3)適合需要者在2家以上者,以比價方式辦理 (4)其採固定費用勘選認定適合需要者,得免除議價程序
( )72. 有關投標廠商資格之敘述,何者為正確?(1)機關辦理特殊或巨額採購,得視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訂定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2)機關訂定投標廠商需具有相當財力之資格證明者,其範圍得包括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 (3)機關辦理外國廠商得參與之採購,不得禁止大陸廠商投標 (4)機關以廠商須有相當經驗或實績為特定資格者,其期間得限3年內者
( )73. 機關辦理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公開招標,如無可縮短之情形,依招標期限標準之規定,其等標期不得少於:(1)7日 (2)10日 (3)5日 (4)3日
( )74. 依「機關邀請或委託文化藝術專業人士機構團體提供藝文服務作業辦法」之規定,機關辦理藝文服務採購,下列何者正確?(1)採公告審查程序者,審查委員會應由委員五人以上組成 (2)巨額藝文服務採購不經公告審查程序辦理者,應由機關邀集機關人員二人及文化、藝術領域之專家學者七人開會審查,經三分之二以上人員出席,出席人員二分之一以上審查通過,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3)以上皆 (4)應免收押標金、保證金
( )75. 財物採購之採購金額在何種金額以上,係為巨額採購?(1)新臺幣2000萬元 (2)新臺幣5000萬元 (3)新臺幣1億元 (4)新臺幣2億元
( )76.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所稱專屬權利,不包括商標專用權 (2)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款所稱無合格標,指審標結果無廠商合於招標文件規定 (3)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所稱百分之五十,指追加當次金額占原主契約金額之比率 (4)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規定辦理限制性招標,其得以比價方式辦理者,優先以比價方式辦理
( )77. 新北市八里區公所依政府採購法第40條規定委託內政部營建署代辦查核金額以上之下水道新建工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八里區公所得委請營建署依規定簽報核定底價 (2)招標機關為營建署,故本案決標金額之統計應歸屬中央機關辦理之採購 (3)監辦該採購之上級機關為內政部 (4)監辦該採購之主會計及有關單位為營建署之監辦單位
( )78. 機關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其採公開招標(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辦理者,訂定等標期時,下列敘述何者最為完整?(1)5天以上合理期限 (2)不少於5天 (3)不少於3天 (4)7天以上合理期限
( )79.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其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不得少於幾日?(1)14日 (2)3日 (3)5日 (4)7日
( )80. 機關辦理採購,除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另有規定者外,下列何種情形,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其等標期得視案件特性及實際需要合理訂定,不適用招標期限標準規定?(1)採購標的屬廠商於市場普遍銷售且招標文件及投標文件內容簡單者 (2)依採購法第22條以預先建立之合格廠商名單,邀請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於辦理廠商資格審查之文件中另有載明者 (3)政府機關為商業性轉售或用於製造產品、提供服務以供轉售目的所為之採購、基於採購案件之特性或實際需要,有縮短等標期 之必要者 (4)採購原料、物料或農礦產品,其市場行情穩定者

解答:
001.【2】002.【1】003.【3】004.【1】005.【1】006.【4】007.【1】008.【2】009.【1】010.【1】
011.【1】012.【1】013.【1】014.【1】015.【1】016.【1】017.【2】018.【1】019.【2】020.【2】
021.【1】022.【2】023.【1】024.【4】025.【2】026.【3】027.【1】028.【3】029.【3】030.【2】
031.【2】032.【1】033.【2】034.【1】035.【4】036.【3】037.【4】038.【3】039.【4】040.【4】
041.【4】042.【3】043.【3】044.【1】045.【4】046.【4】047.【1】048.【4】049.【2】050.【1】
051.【1】052.【1】053.【1】054.【3】055.【2】056.【4】057.【4】058.【1】059.【3】060.【2】
061.【4】062.【1】063.【3】064.【1】065.【3】066.【2】067.【2】068.【1】069.【3】070.【1】
071.【2】072.【1】073.【1】074.【1】075.【3】076.【3】077.【1】078.【4】079.【4】080.【1】

詳解:
1.第 12 條
2.第 27 條
3.第 36 條
4.綜合
5.第 36 條
6.第 56 條
7.第 58 條
8.第 13 條
9.第 36 條
10.第 36 條
11.第 57 條
12.第 46 條
13.第 56 條
14.綜合
15.第 3 條
16.第 28 條
17.第 32 條
18.第 22 條
19.第 15 條
20.第 28 條
21.第 61 條
22.第 36 條
23.第 27 條
24.第 22 條
25.第 42 條
26.第 36 條
27.第 27 條
28.第 36 條
29.第 36 條
30.第 56 條
31.第 56 條
32.第 36 條
33.第 36 條
34.第 30 條
35.第 22 條
36.第 22 條
37.第 22 條
38.第 35 條
39.第 22 條
40.第 53 條
41.第 28 條
42.第 28 條
43.第 13 條
44.第 22 條
45.第 12 條
46.第 36 條
47.第 6 條
48.綜合
49.第 2 條
50.第 22 條
51.第 22 條
52.綜合
53.第 23 條
54.第 36 條
55.綜合
56.第 46 條
57.第 25 條
58.第 36 條
59.第 36 條
60.第 36 條
61.第 13 條
62.第 36 條
63.第 19 條
64.第 12 條
65.第 60 條
66.第 12 條
67.第 36 條
68.第 6 條
69.第 29 條
70.第 22 條
71.第 22 條
72.第 36 條
73.第 28 條
74.第 22 條
75.第 36 條
76.第 22 條
77.第 40 條
78.第 28 條
79.第 28 條
80.第 28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