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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1. |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以上皆 (2)機關辦理公開招標,因投標廠商家數未滿三家而流標者,得發還投標文件 (3)機關於開標後因故廢標,廠商要求發還投標文件者,機關得保留其中一份,其餘發還,或僅保留影本 (4)機關於開標後因故廢標,採分段開標者,尚未開標之部分應予發還 | ||
| ( | ) | 2. | 依採購法對廠商之通知,下列何者應為書面?(1)公告金額以上之無法決標通知 (2)未達公告金額之決標結果 (3)未達公告金額之無法決標通知 (4)公告金額以上之審標結果 | ||
| ( | ) | 3. | 以下敘述何者錯誤?(1)廠商以臺灣銀行簽發,未填寫受款人之支票,繳納臺北市政府辦理之甲標案押標金 (2)廠商以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單繳納履約保證金者,其存款人(出質人)無須為訂約廠商或其負責人 (3)投標廠商繳納之押標金得以公司或負責人名義簽發之支票為之 (4)廠商以漁會信用部簽發之支票繳納押標金,其票面金額得大於機關所訂押標金之額度 | ||
| ( | ) | 4. | 機關在原招標目的範圍內,因未能預見之情形,必須追加契約以外之工程,如另行招標,確有產生重大不便及技術或經濟上困難之虞,非洽原訂約廠商辦理,不能達契約之目的,且未逾原主契約金額百分之五十者,得採限制性招標。所稱百分之五十,下列何者正確?(1)該次追加金額占原主契約金額 (2)該次追加金額占追加後主契約金額 (3)追加累計金額占追加後主契約金額 (4)追加累計金額占原主契約金額之比率 | ||
| ( | ) | 5. | 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下列何者屬無須報上級機關核准之事項?(1)減價收受 (2)超過底價百分之四決標 (3)統包方式辦理工程採購 (4)最有利標 | ||
| ( | ) | 6. | 機關辦理採購,關於押標金,下列敘述何者為非?(1)應以投標廠商名義繳納 (2)應於招標文件中載明廠商應將押標金(含現金)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 (3)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採電子投標之廠商得減收押標金,但減收額度以不逾百分之十為限 (4)其額度以不逾預算金額或預估採購總額之百分之五為原則,且不得逾新臺幣5000萬元 | ||
| ( | ) | 7. |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所稱百分之五十,指追加當次金額占原主契約金額之比率 (2)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規定辦理限制性招標,其得以比價方式辦理者,優先以比價方式辦理 (3)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所稱專屬權利,不包括商標專用權 (4)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款所稱無合格標,指審標結果無廠商合於招標文件規定 | ||
| ( | ) | 8. | 下列何者係屬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1)公會會員證 (2)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 (3)具有符合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 (4)所得稅或營業稅之納稅證明 | ||
| ( | ) | 9. | 下列何者不是採購法規定上級機關應監辦之事項:(1)比價 (2)決標 (3)開標 (4)審標 | ||
| ( | ) | 10. | 下列何者為非:(1)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因涉及轉售,未於招標公告載明預算金額 (2)公告金額以上特殊採購,其以預算金額訂定特定資格條件者,應於招標公告載明預算金額 (3)公開招標辦理之招標公告,應載明是否屬公共工程實施技師簽證者 (4)採用複數決標之方式者,應俟全部項目決標後一次刊登決標公告 | ||
| ( | ) | 11. | 機關依採購法第56條第1項及第57條採行協商措施,經洽請重行遞送投標文件者,重行遞送之投標文件,有與協商無關或不受影響之項目者,該項目?(1)無論是否優於或低於原投標文件應不予評選,並以重行遞送前之內容為準 (2)無論是否優於或低於原投標文件應納入評選,並以重行遞送之內容為準 (3)優於原投標文件者不納入評選,低於原投標文件內容者,納入評選 (4)優於原投標文件者納入評選,低於原投標文件內容者,不納入評選 | ||
| ( | ) | 12. | 機關辦理採購,於6個月內重行或續行招標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其等標期,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得少於A 日,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不得少於B日?(1)A=2日;B=5日 (2)A=3日;B=5日 (3)A=3日;B=7日 (4)A=5日;B=7日 | ||
| ( | ) | 13. | 依「機關委託社會福利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規定,機關與評選優勝廠商之議價及決標,下列何者為應載明於招標文件文件之方式:(1)優勝廠商為1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 (2)優勝廠商僅1家時,辦理第2次招標開標 (3)其採固定費用評選優勝廠商者,得免除議價程序 (4)優勝廠商有2家以上者,以比價方式辦理 | ||
| ( | ) | 14. |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機關評定最有利標後,應於決標公告公布最有利標之標價及總評分或序位評比結果 (2)評選委員會評選最有利標,應依招標文件載明之評選項目、子項及其配分或權重辦理,不得變更 (3)機關評選最有利標之過程中,除評定最有利標之當次會議應作成紀錄外,其他會議是否作成紀錄得由評選委員會決議之 (4)機關採最有利標決標,以不訂底價為原則 | ||
| ( | ) | 15. | 下列何者屬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之適用要件?(1)因未能預見之情形,必須追加契約以外之工程 (2)如另行招標,確有產生重大不便及技術或經濟上困難之虞 (3)以上皆 (4)非洽原訂約廠商辦理,不能達契約之目的,且未逾原主契約金額百分之五十者 | ||
| ( | ) | 16. | 監辦人員採書面審核監辦之簽名時機:(1)應於與會人員簽名後及主持(驗)人簽名前 (2)得免簽名 (3)得於各相關人員均簽名後為之 (4)應於各相關人員均簽名後為之 | ||
| ( | ) | 17. | 機關辦理非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之巨額採購公開招標,其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不得少於幾日?(1)2個月 (2)28日 (3)30日 (4)1個月 | ||
| ( | ) | 18. | 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前取消或暫停招標,並於取消或暫停後,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最多於多久期間內重行招標者,等標期得考量取消或暫停前已公告或邀標之日數,依原定期限酌予縮短?(1)6個月內 (2)3個月內 (3)1年內 (4)14日內 | ||
| ( | ) | 19. | 有關投標廠商資格之敘述,何者為正確?(1)機關辦理特殊或巨額採購,得視案件特性及需要,訂定特定資格者,不得同時訂定基本資格 (2)票據交換機構於等標期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方得為廠商信用之證明 (3)「工廠登記證明文件」為投標廠商特定資格 (4)「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有關「經驗或實績」規定所稱「單次契約金額」或「累計金額」,招標機關得本於權責自行決定係擇一訂定或兩者俱訂 | ||
| ( | ) | 20. | 有關請託或關說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1)以上皆 (2)請託或關說,宜以書面為之或作成紀錄 (3)請託或關說,不得作為評選之參考 (4)不循法定程序於招標前,對預定辦理之採購事項,提出請求亦屬請託或關說 | ||
| ( | ) | 21. | 共同投標廠商之共同投標協議書,下列何者為非:(1)應載明各成員之主辦項目及所占契約金額比率 (2)協議書內容與契約規定不符者,以協議書內容為準 (3)應載明各成員於得標後連帶負履行契約責任 (4)協議書內容,非經機關同意不得變更 | ||
| ( | ) | 22. |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特殊或巨額採購,投標廠商未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資本額者,得以銀行或保險公司之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責任、連帶保證保險單代之 (2)資本額限制屬特定資格 (3)特殊或巨額之採購,始得訂定特定資格 (4)投標廠商應符合之資格之一部分,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機關不得拒絕 | ||
| ( | ) | 23. | 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之共同投標協議書,下列何者為非:(1)投標前應先報請招標機關審核 (2)經公證或認證 (3)載明共同投標廠商之代表廠商、代表人及其權責 (4)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 | ||
| ( | ) | 24. | 機關就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得就實際需要另行規定,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並於招標文件中訂明。其原文與中文譯本之內容有異者,以下列何者為準?(1)取對廠商有利者 (2)原文 (3)中文譯本 (4)取對機關有利者 | ||
| ( | ) | 25. | 機關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5條第1項第3款訂定「具有相當財力」之特定資格證明,下列何項規定不得訂定?(1)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 (2)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 (3)流動負債不低於流動資產 (4)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 | ||
| ( | ) | 26. | 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採購,其適用採購法者,下列敘述何者有誤?(1)受理申訴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為補助機關自行辦理採購之申訴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2)有二以上機關補助同一採購者,依指定代表機關或所占補助金額比率最高者認定之 (3)受補助者於辦理查核金額以上採購之開標,應受補助機關之上級機關監督 (4)於二以上機關補助同一採購者,其補助金額是否達採購法第4條第1項所定金額,以其補助總金額計算之 | ||
| ( | ) | 27. | 機關辦理採購,依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辦理電子領標並於招標公告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A日。但縮短後不得少於B日?(1)A=5日;B=10日 (2)A=2日;B=5日 (3)A=3日;B=5日 (4)A=3日;B=7日 | ||
| ( | ) | 28. |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房地產之採購,下列何情況依「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作業辦法」規定不得免除公開徵求:(1)機關間房地產之取得 (2)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3)毗鄰房地產或畸零地之採購,係與現有房地產合併,以應業務需要者 (4)符合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之情形者 | ||
| ( | ) | 29. | 機關辦理藝文服務採購,採公告審查程序者,下列何者正確?(1)公告結果,僅一藝文業者投標者,不得進行審查 (2)以上皆 (3)招標文件之內容,應考量藝文服務之採購特性及實際需要,必要時得徵詢藝文業者之意見 (4)審查委員會應由委員五人以上組成;其會議之決議應有委員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委員三分之二同意行之 | ||
| ( | ) | 30. | 廠商繳納押標金不予發還之情形,下列何者為非?(1)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 (2)得標後拒不簽約 (3)廠商之標價偏低,有採購法第58條所定情形而未於機關通知期限內提出合理之說明者 (4)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 | ||
| ( | ) | 31. |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個案採購涉及國家安全,如屬適用GPA之採購,機關不得排除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投標 (2)機關以公告方式辦理之所有採購個案,皆得限制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3)以上皆 (4)機關辦理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之採購,不得於招標文件限制大陸地區廠商或其產品或勞務參與 | ||
| ( | ) | 32. | 某公立高中辦理94學年度畢業紀念冊編製之採購案,於94年6月15日決標,依採購法規定,最遲應於何日前刊登決標公告?(1)94年7月14日 (2)94年7月15日 (3)94年8月15日 (4)94年7月4日 | ||
| ( | ) | 33. | 機關得視案件性質及實際需要,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得標廠商得支領預付款,並訂明廠商應先提供同額預付款還款保證,其提供保證之時機為?(1)支領預付款前 (2)決標後簽約前 (3)繳納履約保證金時 (4)決標前 | ||
| ( | ) | 34. |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機關採最有利標決標,其訂有底價,而廠商報價逾底價須減價者,於採行協商措施時洽減之,不得有超底價決標情形 (2)評定最有利標涉及序位評比者,應於招標文件載明序位評比結果不合格者,不得作為協商對象或最有利標 (3)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規定,招標文件未訂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由廠商於投標文件載明標價者,應規定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詳列報價內容,並納入評選 (4)評定最有利標涉及序位評比者,招標文件應載明各評比項目之權重 | ||
| ( | ) | 35. |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機關辦理選擇性招標,不得規定廠商應將規格與價格合併投標 (2)機關為特定個案辦理選擇性招標,應於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後,邀請所有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 (3)採購法所稱選擇性招標,指以公告方式預先依一定資格條件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後,再行邀請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 (4)機關辦理限制性招標,邀請4家廠商比價,有2家廠商投標者,即得比價 | ||
| ( | ) | 36. | 機關辦理採購,依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辦理電子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A日。但縮短後不得少於B日?(1)A=2日;B=5日 (2)A=3日;B=5日 (3)A=3日;B=7日 (4)A=5日;B=10日 | ||
| ( | ) | 37. | 機關辦理委託資訊服務之公開評選屬計畫性質複雜,服務費用不易確實預估或履約成果不確定之服務案件,服務費用之計算適用:(1)總包價法或單價計算法 (2)服務成本加公費法 (3)費用百分比法 (4)按月、按日或按時計酬法 | ||
| ( | ) | 38. |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1款規定採購房地產,其訂有底價者,訂定底價之時機:(1)比價前 (2)以上皆非 (3)辦理公告前 (4)開標前 | ||
| ( | ) | 39. |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新臺幣8000萬元非特殊之工程採購,得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訂定投標廠商之實收資本額 (2)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者,得免附具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3)新臺幣1億元之工程採購,機關得訂定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與特定資格 (4)有關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資格證明作為基本資格者,得就一定專門技能人員之人數依採購案之實際需要人數為限制規定 | ||
| ( | ) | 40. | 下列敘述何者為錯誤?(1)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廠商得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電子資料替代 (2)機關訂定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時,得依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對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人數,視個案需要,予以限制,並得逾法令規定之人數 (3)興建長度在1000公尺以上之隧道,屬特殊採購 (4)採購兼有工程、勞務二種性質,而工程認定其歸屬者,於勞務性質符合特殊採購情形者,得以該勞務性質於該採購所占比例訂定特定資格 | ||
| ( | ) | 41. | 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規定,何者非屬投標廠商特定資格之證明文件?(1)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 (2)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現有與承包招標標的有關之專業或一般人力證明 (4)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 | ||
| ( | ) | 42. | 機關辦理採購,下列何者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為不合格標?(1)投標文件外封套未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 (2)投標文件未使用機關提供之封套 (3)投標文件未檢附願繳納差額保證金之切結書 (4)投標文件之頁數或紙張大小與招標文件規定不符者 | ||
| ( | ) | 43. | 下列何者非屬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5款所稱「廠商信用之證明」?(1)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 (2)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3)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 (4)營業稅繳納證明 | ||
| ( | ) | 44. | 有關投標廠商基本資格之敘述,何者為非?(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應以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大類、中類、小類或細類項目為基準 (2)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應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或與履約能力有關 (3)有關廠商納稅之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4)臺南市某機關辦理採購,得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規定,擇定我國實績為廠商特定資格之一 | ||
| ( | ) | 45. |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機關於招標文件要求特定之商名,並註明「或同等品」字樣者,即不違採購法 (2)採購法第26條第3項所稱同等品,指經機關審查認定,其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不低於招標文件所要求或提及者 (3)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應依功能或效益訂定招標文件。其有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者,應從其規定 (4)招標文件允許投標廠商提出同等品者,機關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廠商應於投標文件內預先提出以供審查,並無違反採購法規定 | ||
| ( | ) | 46.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以公開取得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方式辦理者下列何者為正確:(1)其決標結果得不通知廠商 (2)廠商不得提出異議 (3)以採購法第34條公開徵求廠商提供參考資料之方式刊登公告 (4)可於公告文件載明截止收件日期,不必載明開標時間及地點 | ||
| ( | ) | 47. | 下列採購之招標資訊之公告,何者依規定得免刊登政府採購公報?(1)依採購法第61條規定之決標結果公告 (2)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之廠商名稱與相關情形 (3)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之公開評選 (4)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5款規定之公開徵求 | ||
| ( | ) | 48. | 機關辦理採購,有關替代方案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廠商於得標後提出替代方案且定有獎勵措施者,其獎勵額度,為所減省契約價金之百分之六十 (2)替代方案之適用時機,僅限招標階段 (3)機關允許廠商於得標後提出替代方案者,機關審查替代方案所需費用,由廠商負擔 (4)採用替代方案決標者,機關實施替代方案所增加之必要費用,由雙方分攤 | ||
| ( | ) | 49. | 某鎮公所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辦理限制性招標採購,以下何者為正確?(1)因屬緊急採購,僅逕洽某廠商議價即可,免優先洽二家廠商比價 (2)不適用「特別採購招標決標處理辦法」 (3)以上皆 (4)因採購案件為排水工程,可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通案核准 | ||
| ( | ) | 50. | 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1)合格廠商名單有效期逾1年者,並應逐年公告辦理資格審查,並檢討修正既有合格廠商名單 (2)合格廠商名單有效期內發現廠商被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因廠商資格審查符合招標文件規定,機關後續邀標得邀請該廠商投標 (3)經常性採購,應建立6家以上之合格廠商名單 (4)機關為特定個案辦理選擇性招標,應於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後,邀請所有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 | ||
| ( | ) | 51. | 機關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機關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得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且不得少於10日 (2)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 招標機關應自收受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為適當之處理,並將處理結果以書面通知提出異議之廠商 (3)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 (4)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為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但不得少於10日 | ||
| ( | ) | 52. | 下列何者不是機關辦理採購,得擇定之基本資格?(1)具有相當人力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4)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 ||
| ( | ) | 53. | 下列採購何者非屬特殊採購?(1)藝術品或具有歷史文化紀念價值之古物採購 (2)使用特殊施工方法或技術之工程 (3)興建構造物,單一跨徑在15公尺以上之工程 (4)需要特殊機具、設備或技術始能完成之財物或勞務採購 | ||
| ( | ) | 54. |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其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不得少於幾日?(1)5日 (2)7日 (3)14日 (4)3日 | ||
| ( | ) | 55. | 機關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議價案之減價次數,適用採購法第53條關於不得逾3次之規定 (2)決標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者,除小額採購外,應成立評審委員會,並得以第94條成立之評選委員會代之 (3)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公開評選者,其評選程序得予簡化,不適用採購法第94條評選委員會之規定 (4)機關洽最低標廠商優先減價1次時,該廠商書明照底價承作,機關得決標予該廠商 | ||
| ( | ) | 56. | 下列何者不是採購法規定公告金額以上得選用之招標方式:(1)公開招標 (2)比價 (3)公開評選 (4)公開取得書面報價 | ||
| ( | ) | 57. | 下列採購,何者應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1)新臺幣3000萬元財物採購之驗收 (2)新臺幣2000萬元工程採購之議價 (3)新臺幣1000萬元勞務採購之開標 (4)新臺幣2000萬元工程採購之查核 | ||
| ( | ) | 58. | 機關辦理廢標,其刊登無法決標公告之期限為:(1)自決標日起30日內 (2)自廢標日起30日 (3)下一次刊登招標公告前 (4)自廢標日起14日內 | ||
| ( | ) | 59. | 下列敘述何者不是符合採購法第33條之正確規定?(1)同一投標廠商就同一採購之投標,以一標為限 (2)投標文件置於不透明之信封或容器內,並以漿糊、膠水、膠帶、釘書針、繩索或其他類似材料封裝 (3)投標信封上或容器外應標示廠商名稱及地址 (4)機關指定以郵政信箱為唯一之投標送達場所 | ||
| ( | ) | 60. |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規定辦理限制性招標,應由需求、使用或承辦採購單位,就個案敘明符合各款之情形,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2)機關辦理採購,其屬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且已於招標文件敘明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者,得採限制性招標 (3)採購法所稱共同投標,指2家以上之廠商共同具名投標,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連帶負履行採購契約之責,以承攬工程或提供財物、勞務之行為 (4)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所稱專屬權利,不包括商標專用權 | ||
| ( | ) | 61. | 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應先編擬計畫依規定層報核定,此計畫內容不包括:(1)採購房地產及指定地區採購之理由及其必要性 (2)政府公定或評定價格 (3)附近買賣實例或其他徵信資料 (4)預估底價 | ||
| ( | ) | 62. |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0款規定辦理設計競賽廠商公開評選,其投標廠商有幾家即可開標?(1)6家 (2)1家 (3)2家 (4)3家 | ||
| ( | ) | 63. | 有關投標廠商基本資格之敘述,何者為非?(1)位於金門之機關,因地處偏遠不便,得限制金門當地廠商始得投標 (2)投標廠商基本資格之訂定,應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或與履約能力有關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應以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大類、中類、小類或細類項目為基準 (4)有關廠商納稅之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 ||
| ( | ) | 64. | 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採購之招標,應於何時檢送採購預算資料、招標文件及相關文件,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1)開標日5日前 (2)等標期或截止收件日3日前 (3)開標日3日前 (4)等標期或截止收件日5日前 | ||
| ( | ) | 65. | 採購法第31條第2項第7款「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有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者」之情形,下列何者為非?(1)得標後未於規定期限內,繳足保證金 (2)廠商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有採購法第87條各項構成要件事實之一 (3)有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5款、第7款情形之一 (4)有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2款之「足以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行為者」情形 | ||
| ( | ) | 66. | 機關辦理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億元巨額工程採購之公開招標,經評估有訂定特定資格之必要,其契約累計金額之訂定最高得規定廠商提報之累計實績金額為不低於新臺幣多少金額?(1)2,000萬元 (2)8,400 萬元 (3)8,000萬元 (4)2億元 | ||
| ( | ) | 67. | 機關擬定之技術規格無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且無法以精確之方式說明招標要求,爰於招標文件列舉特定之3廠牌並註明「或同等品」,其所列廠牌應符合之情形,以下何者為非?(1)所列廠牌之尺寸規格應相同 (2)所列廠牌之價格應相當 (3)所列廠牌僅供廠商參考 (4)所列廠牌目前市場上均有供應且取得容易 | ||
| ( | ) | 68. |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投標廠商依招標文件及「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5款規定所提之「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如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情形 (2)機關擬委託廠商辦理專案管理,屬技術服務,不得以選擇性招標方式辦理 (3)機關辦理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於採購評選委員會評選階段,仍應通知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派員監辦 (4)機關辦理工程採購,其招標文件所定工程保險費用之報價方式,應規定由廠商採單獨一項報價 | ||
| ( | ) | 69. |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委託資訊服務,有關廠商之服務費用,得於契約規定於訂約後預付一部分,但該部分不得超過契約總額上限之百分之幾為原則?(1)二十 (2)十五 (3)五十 (4)三十 | ||
| ( | ) | 70. | 評選最有利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廠商簡報不得更改其投標文件之內容。惟如廠商另外提出補充資料者,是否納入評選由評選委員決議之 (2)廠商簡報及現場詢答,應與評選項目有關;其列為評選項目者,所占配分或權重不得逾百分之十 (3)為利評選委員對廠商於各評選項目之表現為更深入之瞭解,得輔以廠商簡報及現場詢答 (4)投標廠商未出席簡報及現場詢答者,該廠商不得參與評選,並不得作為最有利標 | ||
| ( | ) | 71. | 機關辦理採購,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應視需要延長等標期。前項變更或擴充,除非屬重大改變,且原定截止日前幾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者,得免延長等標期?(1)7日 (2)10日 (3)14日 (4)5日 | ||
| ( | ) | 72. | 機關辦理採購,其採購金額之認定,於租期不確定之財物採購,以幾年租金認定之?(1)4年 (2)1年 (3)2年 (4)3年 | ||
| ( | ) | 73. |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評選專業服務廠商,其第1次開標,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投標廠商須幾家即可開標?(1)3家以上 (2)1家 (3)6家以上 (4)2家以上 | ||
| ( | ) | 74. | 採購法第61條所稱決標後一定期間為?(1)自決標日起30日 (2)自開標日起20日 (3)自開標日起30日 (4)自決標日起20日 | ||
| ( | ) | 75. | 機關人員對於與採購有關之事項,下列何者不是應迴避之情形?(1)涉及二親等以內親屬利益 (2)涉及前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利益 (3)涉及共同生活家屬利益 (4)涉及本人、配偶利益 | ||
| ( | ) | 76. | 下列何者不是採購法所稱採購?(1)權利之買受 (2)土地之出租 (3)契約工之僱傭 (4)工程之定作 | ||
| ( | ) | 77. | 下列敘述何者符合採購法規定?(1)機關採複數決標,其個別項目之預算金額未達巨額,但總金額為巨額者,適用巨額採購有關廠商資格之規定 (2)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但應加蓋廠商印章 (3)機關採最有利標者,得將廠商過去的履約績效擇定為評選項目 (4)機關允許外國廠商參與非條約協定採購者,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外國廠商不適用第六章爭議處理 | ||
| ( | ) | 78. | 下列哪些情況屬採購法第58條所稱總標價或部分標價偏低之情形?(1)廠商之部分標價低於其他機關最近辦理相同採購決標價之百分之八十者 (2)廠商之部分標價有對應之底價項目可供比較,該部分標價低於相同部分項目底價之百分之八十者 (3)訂有底價之採購,廠商之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者 (4)廠商之部分標價低於可供參考之一般價格之百分之八十者 | ||
| ( | ) | 79. | 工程採購之採購金額在何種金額以上,係為巨額採購?(1)新臺幣2000萬元 (2)新臺幣2億元 (3)新臺幣1億元 (4)新臺幣5000萬元 | ||
| ( | ) | 80. | 機關辦理採購,於招標前將招標文件稿辦理公開閱覽,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等標期得縮短A日。但縮短後不得少於B日:(1)A=3日;B=7日 (2)A=5日;B=10日 (3)A=2日;B=5日 (4)A=3日;B=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