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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1. | 下列何者屬於政府採購法適用範圍?(1)購買遠期外匯 (2)購買冷凍食品(肉品) (3)公開標售土石 (4)出租辦公廳舍 | ||
| ( | ) | 2. | 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規定,何者非屬投標廠商特定資格之證明文件?(1)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 (2)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 (3)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 (4)投標廠商現有與承包招標標的有關之專業或一般人力證明 | ||
| ( | ) | 3. | 依採購法對廠商之通知,下列何者應為書面?(1)未達公告金額之無法決標通知 (2)公告金額以上之審標結果 (3)公告金額以上之無法決標通知 (4)未達公告金額之決標結果 | ||
| ( | ) | 4. | 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廠商所繳納之履約保證金及其孳息得部分或全部不發還之情形,下列何者錯誤?(1)未依契約規定延長保證金之有效期者,其應延長之保證金 (2)有破產或其他重大情事,致無法繼續履約而終止契約者,全部保證金 (3)違反採購法第65條規定轉包者,全部保證金 (4)須返還已支領之契約價金而未返還者,與未返還金額相等之保證金 | ||
| ( | ) | 5. |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辦理契約變更,下列何者錯誤?(1)機關辦理契約變更致原決標金額增加者,該增加之金額,應依政府採購法第61條或第62條規定辦理公告、彙送 (2)僅適用於工程採購 (3)契約金額如包括機關支出及收入金額者,該條款所稱原主契約金額,得以支出部分之金額計算之 (4)該條款所稱「必須追加契約以外之工程」之情形,係指增加原契約外之工作項目,不包括原契約項目規格之變更或既有標的數量之增加 | ||
| ( | ) | 6. | 機關辦理廢標,其刊登無法決標公告之期限為:(1)下一次刊登招標公告前 (2)自廢標日起14日內 (3)自決標日起30日內 (4)自廢標日起30日 | ||
| ( | ) | 7. | 下列敘述何者不是符合採購法第33條之正確規定?(1)投標信封上或容器外應標示廠商名稱及地址 (2)機關指定以郵政信箱為唯一之投標送達場所 (3)同一投標廠商就同一採購之投標,以一標為限 (4)投標文件置於不透明之信封或容器內,並以漿糊、膠水、膠帶、釘書針、繩索或其他類似材料封裝 | ||
| ( | ) | 8. | 機關辦理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億元巨額工程採購之公開招標,經評估有訂定特定資格之必要,其契約累計金額之訂定最高得規定廠商提報之累計實績金額為不低於新臺幣多少金額?(1)8,400 萬元 (2)8,000萬元 (3)2億元 (4)2,000萬元 | ||
| ( | ) | 9. | 下列何者錯誤?(1)預算新臺幣170萬元之採購,詢價結果只需145萬元,以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方式辦理 (2)預算新臺幣20萬元之採購得以公開評選方式辦理 (3)預算新臺幣9萬元小額採購以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方式辦理 (4)預算新臺幣50萬元之採購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 | ||
| ( | ) | 10. | 廠商繳納押標金不予發還之情形,下列何者為非?(1)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 (2)得標後拒不簽約 (3)廠商之標價偏低,有採購法第58條所定情形而未於機關通知期限內提出合理之說明者 (4)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 | ||
| ( | ) | 11. |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採購法所稱監辦,指監辦人員實地監視機關辦理開標、比價、議價、決標、驗收與付款是否符合採購法規定之程序 (2)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監辦人員採書面審核監辦者,應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3)辦理採購之主持人或主驗人不接受上級機關監辦人員對採購不符合採購法規定程序而提出之意見,應納入紀錄並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4)監辦人員得依採購法第48條第1項各款特殊情形,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不派員監辦 | ||
| ( | ) | 12. | 關於底價之訂定,下列敘述何者為錯誤?(1)限制性招標之議價,訂定底價前應先參考廠商之報價或估價單 (2)公開招標採分段開標者,底價應於資格審查後之下一階段開標前定之 (3)機關得基於技術、品質、功能、履約地、商業條款、評分或使用效益等差異,訂定不同之底價 (4)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得由承辦採購單位逕行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底價 | ||
| ( | ) | 13. |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招標文件允許投標廠商提出同等品者,機關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廠商應於投標文件內預先提出以供審查,並無違反採購法規定 (2)機關於招標文件要求特定之商名,並註明「或同等品」字樣者,即不違採購法 (3)採購法第26條第3項所稱同等品,指經機關審查認定,其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不低於招標文件所要求或提及者 (4)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應依功能或效益訂定招標文件。其有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者,應從其規定 | ||
| ( | ) | 14. | 以下敘述何者錯誤?(1)外國廠商依其國情而難以出具之資格文件,得以自述方式於投標文件敘明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加入工業團體之證明,屬基本資格 (3)非屬特殊或巨額採購不得訂定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廠商資格 (4)國立大學於投標時適用招標文件規定之資格條件 | ||
| ( | ) | 15. | 機關辦理非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之採購公開招標,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金額之採購,其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不得少於幾日?(1)28日 (2)35日 (3)14日 (4)21日 | ||
| ( | ) | 16. | 機關辦理涉及國家安全之採購,對廠商資格訂定限制條件,得依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就下列哪些事項擇定之?(1)廠商之資金來源及其比率限制 (2)以上皆 (3)廠商之國籍或其設立登記所依據之法律 (4)廠商之代表人、董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有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逾百分之十之股東之國籍 | ||
| ( | ) | 17. |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除有特殊情形者外,應由其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下列何者非屬監辦事項?(1)決標 (2)開標 (3)比價 (4)查驗 | ||
| ( | ) | 18. | 機關擬定之技術規格無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且無法以精確之方式說明招標要求,爰於招標文件列舉特定之3廠牌並註明「或同等品」,其所列廠牌應符合之情形,以下何者為非?(1)所列廠牌目前市場上均有供應且取得容易 (2)所列廠牌之尺寸規格應相同 (3)所列廠牌之價格應相當 (4)所列廠牌僅供廠商參考 | ||
| ( | ) | 19. | 下列何種情形,非屬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5款所稱「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之情形?(1)投標標封或通知機關信函號碼連號,顯係同一人或同一廠商所為者 (2)A公司及B公司為關係企業,該2公司參與同一標案之投標 (3)投標文件內容由同一人或同一廠商繕寫或備具者 (4)押標金由同一人或同一廠商繳納或申請退還者 | ||
| ( | ) | 20. | 下列何者不是應刊登採購公報1日,並公開於主管機關之政府採購資訊網站之政府採購資訊?(1)採購法第61條規定之無法決標 (2)公開招標之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 (3)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4款規定之公告審查 (4)採購法第49條公開取得廠商書面報價 | ||
| ( | ) | 21. | 下列何者為非:(1)公告金額以上特殊採購,其以預算金額訂定特定資格條件者,應於招標公告載明預算金額 (2)公開招標辦理之招標公告,應載明是否屬公共工程實施技師簽證者 (3)採用複數決標之方式者,應俟全部項目決標後一次刊登決標公告 (4)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因涉及轉售,未於招標公告載明預算金額 | ||
| ( | ) | 22. | 機關辦理委託資訊服務之公開評選屬計畫性質複雜,服務費用不易確實預估或履約成果不確定之服務案件,服務費用之計算適用:(1)費用百分比法 (2)按月、按日或按時計酬法 (3)總包價法或單價計算法 (4)服務成本加公費法 | ||
| ( | ) | 23. | 有關機關委託廠商辦理社會福利服務,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1)提供服務工作人員之薪資,應於招標文件規定採固定價格決標或不得低於一定金額 (2)機關提供場地供廠商使用,皆應由廠商負責維修,機關無需另外編列費用給付 (3)得於招標文件規定得標廠商實際績效提高時,依其情形給付廠商獎勵金 (4)採購評選委員會評選優勝廠商,得不以一家為限 | ||
| ( | ) | 24. | 監辦人員採書面審核監辦之簽名時機:(1)應於各相關人員均簽名後為之 (2)應於與會人員簽名後及主持(驗)人簽名前 (3)得免簽名 (4)得於各相關人員均簽名後為之 | ||
| ( | ) | 25. | 下列何者非屬採購法規定應製作紀錄之事項?(1)評選會議 (2)請託或關說 (3)流標 (4)廢標 | ||
| ( | ) | 26. | 機關辦理非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之採購選擇性招標之廠商資格預先審查,巨額之採購,其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不得少於幾日?(1)10日 (2)14日 (3)21日 (4)7日 | ||
| ( | ) | 27. | 下列敘述何者符合採購法規定?(1)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但應加蓋廠商印章 (2)機關採最有利標者,得將廠商過去的履約績效擇定為評選項目 (3)機關允許外國廠商參與非條約協定採購者,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外國廠商不適用第六章爭議處理 (4)機關採複數決標,其個別項目之預算金額未達巨額,但總金額為巨額者,適用巨額採購有關廠商資格之規定 | ||
| ( | ) | 28. | 機關辦理採購採最低標決標,最低標廠商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七十,依採購法第58條規定,下列何者為非?(1)經機關評估該標價並無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不洽最低標說明,逕決標予該最低標廠商 (2)洽最低標廠商說明,如機關評估該說明合理,逕決標予該最低標廠商 (3)免洽最低標廠商說明,不決標予該最低標廠商 (4)洽最低標廠商說明,如機關評估該說明不合理,不決標予該最低標廠商,並以次低標為最低標廠商 | ||
| ( | ) | 29. | 下列何者敘述錯誤?(1)機關承辦、監辦採購人員離職後三年內不得為本人或代理廠商向原任職機關接洽處理離職前五年內與職務有關之事務 (2)機關辦理採購,應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因履行機關契約而知悉其他廠商無法知悉或應秘密之資訊之廠商,於使用該等資訊有利於得標之採購,不得參加投標、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3)機關委託法人或團體代辦採購,代辦採購之法人、團體與其受雇人及關係企業,不得為該採購之投標廠商,但得為分包廠商 (4)承辦專案管理之廠商與規劃、設計、施工或供應廠商,不得同時為關係企業或同一其他廠商之關係企業 | ||
| ( | ) | 30. | 機關辦理採購,下列何者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為不合格標?(1)投標文件外封套未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 (2)投標文件未使用機關提供之封套 (3)投標文件未檢附願繳納差額保證金之切結書 (4)投標文件之頁數或紙張大小與招標文件規定不符者 | ||
| ( | ) | 31. | 下列何者非屬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5款所稱「廠商信用之證明」?(1)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2)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 (3)營業稅繳納證明 (4)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 | ||
| ( | ) | 32. | 下列何者屬「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採購辦法」所稱有關單位:(1)政風單位 (2)主計單位 (3)會計單位 (4)上級單位 | ||
| ( | ) | 33. | 機關辦理委託資訊服務,其服務費用未達公告金額者,下列何者不是得適用之採購方式:(1)公開評選 (2)公開招標 (3)統包 (4)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 | ||
| ( | ) | 34. | 台電公司為敦親睦鄰,補助士林區公所辦理採購,其應適用採購法之採購金額為何?(1)補助辦理採購金額達半數以上且補助金額達公告金額以上 (2)無論金額大小 (3)新臺幣150萬元以上 (4)新臺幣15萬元以上 | ||
| ( | ) | 35. | 下列何者不是採購法規定公告金額以上得選用之招標方式:(1)公開取得書面報價 (2)公開招標 (3)比價 (4)公開評選 | ||
| ( | ) | 36. | 機關辦理設計競賽,其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者,得於招標文件規定得標廠商服務費用降低或實際績效提高時,得依情形給付廠商獎勵性報酬,其屬服務費用降低者,為所減省之契約價金金額之一定比率,以不逾百分之五十為原則,其屬實際績效提高者之契約給付金額,以不逾契約價金總額或契約價金上限之百分之幾為原則?(1)三十 (2)二十 (3)十 (4)五十 | ||
| ( | ) | 37. |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依採購法第42條第2項規定,辦理後續階段之邀標,由機關視需要合理訂定之,但等標期不得少於幾日?(1)3日 (2)5日 (3)7日 (4)10日 | ||
| ( | ) | 38. | 機關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底價應依圖說、規範、契約並考量成本、市場行情及政府機關決標資料逐項編列,查核金額以上應簽報上級機關核定 (2)公開招標採分段開標者,其底價應於開價格標前定之 (3)機關基於技術工法之差異,訂定不同之底價,並無不可 (4)於宣布最有利標之得標廠商後再洽其議價 | ||
| ( | ) | 39. | 有關投標廠商基本資格之敘述,何者為非?(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應以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大類、中類、小類或細類項目為基準 (2)有關廠商納稅之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位於金門之機關,因地處偏遠不便,得限制金門當地廠商始得投標 (4)投標廠商基本資格之訂定,應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或與履約能力有關 | ||
| ( | ) | 40. | 台電公司為敦親睦鄰,補助台北市士林區公所辦理採購,該公所依採購法規定應報上級機關核准者,所稱上級機關為下列何者?(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2)台電公司 (3)經濟部 (4)台北市政府 | ||
| ( | ) | 41. | 機關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辦理最有利標評選,下列何者為錯誤?(1)招標文件已訂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者,得不規定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詳列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 (2)招標文件未訂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由廠商於投標文件載明標價者,應規定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詳列報價內容,並納入評選 (3)招標文件已訂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者,得規定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詳列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並納入評選 (4)招標文件已訂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者,仍應規定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詳列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並納入評選 | ||
| ( | ) | 42. | 機關辦理預算金額為新臺幣四億元巨額工程採購之公開招標,經評估有訂定特定資格之必要,其單次契約金額之訂定最高得規定廠商提報之單次實績金額不低於新臺幣多少元?(1)1600萬元 (2)4億元 (3)4000萬元 (4)1億6000萬元 | ||
| ( | ) | 43. | 共同投標廠商之共同投標協議書,下列何者為非:(1)協議書內容與契約規定不符者,以協議書內容為準 (2)應載明各成員於得標後連帶負履行契約責任 (3)協議書內容,非經機關同意不得變更 (4)應載明各成員之主辦項目及所占契約金額比率 | ||
| ( | ) | 44. | 機關辦理新臺幣2億元之勞務採購,下列押標金收取額度何者有誤?(1)新臺幣1千萬元 (2)新臺幣2千萬元 (3)新臺幣0元 (4)新臺幣500萬元 | ||
| ( | ) | 45. | 某學校總務主任主持一開標案,經發現廠商之投標文件有下列何種情形時,應為不合格標?(1)投標文件以不透明紙箱封 (2)投標文件置於塑膠透明資料袋內並以膠帶密封者 (3)投標文件置於不透明標封袋內並以釘書針封裝者 (4)標封上標示廠商之名稱及地址 | ||
| ( | ) | 46. | 下列有關投標廠商資格之敘述,何者為非?(1)具有相當人力證明之範圍得包括投標廠商現有與承包招標標的有關之專業或一般人力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基本資格證明,除依法令就一定專門技能人員之人數為規定者外,不得對其人數予以限制 (3)政黨與其具關係企業關係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但得作為投標廠商之分包廠商 (4)外國廠商附經公證或認證之資格文件中文譯本,其中文譯本之內容有誤者,以原文為準 | ||
| ( | ) | 47. |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機關辦理公開招標,因投標廠商家數未滿三家而流標者,得發還投標文件 (2)機關於開標後因故廢標,廠商要求發還投標文件者,機關得保留其中一份,其餘發還,或僅保留影本 (3)機關於開標後因故廢標,採分段開標者,尚未開標之部分應予發還 (4)以上皆 | ||
| ( | ) | 48. | 機關辦理採購,除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另有禁止規定者外,得於招標文件規定,要求投標廠商採購國內貨品比率、技術移轉、投資、協助外銷或其他類似條件,作為採購評選之項目,但其比率不得逾?(1)三分之一 (2)百分之十 (3)二分之一 (4)百分之三 | ||
| ( | ) | 49. | 下列何種情形屬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款所稱之「重大改變者」?(1)履約期限明顯變更 (2)以上皆是 (3)投標廠商資格放寬 (4)履約數量明顯變更 | ||
| ( | ) | 50. |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監辦人員採書面審核監辦,應經下列何者核准?(1)主(會)計或有關單位 (2)上級機關 (3)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 (4)承辦採購單位 | ||
| ( | ) | 51. | 機關辦理為期2年新臺幣6000萬元巨額勞務採購之公開評選招標,第1年之預算金額為新臺幣3000萬元,因該採購案工作內容重複且係以提供勞力為主,經評估有訂定特定資格之必要,其單次契約金額之訂定最高得規定廠商提報之單次契約實績金額,不低於新臺幣多少金額?(1)3000萬元 (2)2400萬元 (3)6000萬元 (4)1200 萬元 | ||
| ( | ) | 52. | 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規定,價格納入評分者,其所占總滿分之比率不得低於?(1)百分之三十 (2)百分之五十 (3)百分之六十 (4)百分之二十 | ||
| ( | ) | 53. | 依「機關委託社會福利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規定,機關與評選優勝廠商之議價及決標,下列何者為應載明於招標文件文件之方式:(1)其採固定費用評選優勝廠商者,得免除議價程序 (2)優勝廠商有2家以上者,以比價方式辦理 (3)優勝廠商為1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 (4)優勝廠商僅1家時,辦理第2次招標開標 | ||
| ( | ) | 54. | 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之共同投標協議書,下列何者為非:(1)投標前應先報請招標機關審核 (2)經公證或認證 (3)載明共同投標廠商之代表廠商、代表人及其權責 (4)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 | ||
| ( | ) | 55. | 機關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擬決標之最低標價超過底價百分之四未逾百分之八者,應先報經上級機關核准後決標 (2)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僅有一家或採議價方式辦理,須限制減價次數者,應先通知廠商 (3)洽最低標廠商優先減價1次時,該廠商書明照底價承作,機關得決標予該廠商 (4)決標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者,除小額採購外,應成立評審委員會,成立時機準用採購法第46條第2項有關底價之訂定時機 | ||
| ( | ) | 56. | 機關依機關辦理設計競賽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辦理設計競賽,設計成果之製作費用:(1)按月、按日或按時計酬法,但屬得標廠商代收及代付之費用,得核實給付 (2)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為原則核實給付 (3)採總包價法為原則,屬得標廠商代收及代付之費用亦同 (4)以採總包價法為原則,但屬得標廠商代收及代付之費用,得核實給付 | ||
| ( | ) | 57. | 依採購法第93條簽訂之共同供應契約應公開於何處供各機關利用?(1)政府採購公報 (2)訂約機關之資訊網站 (3)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 (4)各適用機關之資訊網站 | ||
| ( | ) | 58. | 依採購法第27條第1項規定辦理之招標公告,下列何者不是應登載之事項:(1)辦理決標之時間及地點 (2)履約期限 (3)收受投標文件之地點及截止期限 (4)廠商資格條件摘要 | ||
| ( | ) | 59. | 機關辦理新臺幣1億元之一般工程採購,不得訂定下列何種投標廠商資格?(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3)具有相當財力之證明 (4)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 ||
| ( | ) | 60. | 某公立高中辦理94學年度畢業紀念冊編製之採購案,於94年6月15日決標,依採購法規定,最遲應於何日前刊登決標公告?(1)94年7月4日 (2)94年7月14日 (3)94年7月15日 (4)94年8月15日 | ||
| ( | ) | 61. | 機關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之招標,應於決標日起20日內,將決標結果之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並以書面通知各投標廠商 (2)機關依招標文件規定審查廠商投標文件,其審查結果之通知,經廠商請求者,得以書面為之 (3)機關辦理採購,其因契約變更致原決標金額增加新臺幣150萬元,如未另訂新契約者,免辦理決標公告 (4)機關辦理採購依採購法第51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不得以該廠商為決標對象 | ||
| ( | ) | 62. | 下列採購,何者應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1)新臺幣1000萬元勞務採購之開標 (2)新臺幣2000萬元工程採購之查核 (3)新臺幣3000萬元財物採購之驗收 (4)新臺幣2000萬元工程採購之議價 | ||
| ( | ) | 63. | 下列何者不是採購法所稱採購?(1)權利之買受 (2)土地之出租 (3)契約工之僱傭 (4)工程之定作 | ||
| ( | ) | 64. | 採購法所稱公告金額,係指新臺幣多少元?(1)500萬元 (2)1000萬元 (3)150萬元 (4)10萬元 | ||
| ( | ) | 65. | 依「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作業辦法」之規定,機關與認定適合需要者之議價及決標,下列何者為應載明於徵選文件之方式:(1)其採固定費用勘選認定適合需要者,得免除議價程序 (2)適合需要者僅1家時,辦理第2次招標開標 (3)適合需要者為1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 (4)適合需要者在2家以上者,以比價方式辦理 | ||
| ( | ) | 66. | 依採購法第49條之規定,將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之公告,公開於主管機關之資訊網路或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應取得幾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1)3家 (2)依招標文件規定家數 (3)1家 (4)2家 | ||
| ( | ) | 67. | 有關投標廠商基本資格之敘述,何者為非?(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應以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大類、中類、小類或細類項目為基準 (2)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應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或與履約能力有關 (3)有關廠商納稅之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4)臺南市某機關辦理採購,得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規定,擇定我國實績為廠商特定資格之一 | ||
| ( | ) | 68. | 台電公司為敦親睦鄰,補助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辦理採購,該研究院依採購法規定應報上級機關核准者,所稱上級機關為下列何者?(1)新竹市政府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3)台電公司 (4)經濟部 | ||
| ( | ) | 69. | 機關依採購法第49條之規定公開徵求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其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應訂定幾日以上之合理期限?(1)14日 (2)5日 (3)7日 (4)10日 | ||
| ( | ) | 70. | 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1)採購原住民、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所提供之產品或勞務,得採限制性招標 (2)在公開競價市場採購財物,得採限制性招標 (3)採購原型或首次製造、供應之標的者,得採限制性招標 (4)採購專利產品,得採限制性招標 | ||
| ( | ) | 71. |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採購法所稱選擇性招標,指以公告方式預先依一定資格條件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後,再行邀請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 (2)機關辦理限制性招標,邀請4家廠商比價,有2家廠商投標者,即得比價 (3)機關辦理選擇性招標,不得規定廠商應將規格與價格合併投標 (4)機關為特定個案辦理選擇性招標,應於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後,邀請所有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 | ||
| ( | ) | 72. | 機關評選最有利標,下列何者為錯誤?(1)採分階段辦理評選及淘汰不合格廠商者,得就分數或權重較低之階段先行評選;並以二階段為原則 (2)價格納入評分者,其所占總滿分之比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且不得逾百分之五十 (3)選擇性招標以資格為評選項目之一者,與資格有關部分之配分或權重,應載明於資格審查文件 (4)機關得輔以廠商簡報及現場詢答,其列為評選項目者,所占配分或權重不得逾百分之二十 | ||
| ( | ) | 73. | 採購金額之計算方式,下列何者正確?(1)招標文件含有後續擴充項目者,因不確定是否購買,得暫免計入 (2)租期不確定者,以每月租金之36倍認定之 (3)採分批辦理採購者,依全部批數之預算總額認定之 (4)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報價金額包括機關支出及收入金額者,以支出及收入金額之絕對值合計認定之 | ||
| ( | ) | 74. |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規定辦理限制性招標,其得以比價方式辦理者,優先以比價方式辦理 (2)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所稱專屬權利,不包括商標專用權 (3)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款所稱無合格標,指審標結果無廠商合於招標文件規定 (4)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所稱百分之五十,指追加當次金額占原主契約金額之比率 | ||
| ( | ) | 75. | 依採購法第61條規定辦理無法決標之公告,應於廢標後、重行招標前刊登,並不得超過廢標後多少日?(1)二星期 (2)三星期 (3)一個月 (4)一星期 | ||
| ( | ) | 76. | 機關評定最有利標後,對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但未得標之廠商,應通知之事項,何者最完整正確?(1)該未得標廠商之總評分或序位評比結果 (2)最有利標之標價與總評分或序位評比結果及該未得標廠商之總評分或序位評比結果 (3)最有利標之標價與總評分或序位評比結果及各未得標廠商之總評分或序位評比結果 (4)最有利標之標價與總評分或序位評比結果 | ||
| ( | ) | 77. | 機關依採購法第56條第1項及第57條採行協商措施,經洽請重行遞送投標文件者,重行遞送之投標文件,有與協商無關或不受影響之項目者,該項目?(1)優於原投標文件者納入評選,低於原投標文件內容者,不納入評選 (2)無論是否優於或低於原投標文件應不予評選,並以重行遞送前之內容為準 (3)無論是否優於或低於原投標文件應納入評選,並以重行遞送之內容為準 (4)優於原投標文件者不納入評選,低於原投標文件內容者,納入評選 | ||
| ( | ) | 78. | 某機關擬委外採購研習訓練,預定委外一年新臺幣(以下同)250萬元,並擬於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敘明履約情形良好者,將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續約2次每次一年。上網公告辦理招標,其上網填報?(1)採購金額為250萬元;預算金額為1000萬元 (2)採購金額為750萬元;預算金額為250萬元 (3)採購金額為750萬元;預算金額為1000萬元 (4)採購金額為250萬元;預算金額為250萬元 | ||
| ( | ) | 79. | 下列何者不是機關辦理採購,得擇定之基本資格?(1)廠商納稅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4)具有相當人力之證明 | ||
| ( | ) | 80. | 機關訂定招標文件,何者正確?(1)廠商履行契約所必須具備之財務、商業或技術資格條件,不考慮廠商在外國之商業活動 (2)為因應採購性質與特性,得就投標廠商之設立地或所在地予以指定 (3)有關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資格證明,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限制由特定區域之團體出具 (4)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資格證明,屬特定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