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免註冊,彰化一整天線上測驗:http://exam.bestdaylong.com/test7133.htm
| ( | ) | 1. |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機關辦理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於採購評選委員會評選階段,仍應通知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派員監辦 (2)機關辦理工程採購,其招標文件所定工程保險費用之報價方式,應規定由廠商採單獨一項報價 (3)投標廠商依招標文件及「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5款規定所提之「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如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情形 (4)機關擬委託廠商辦理專案管理,屬技術服務,不得以選擇性招標方式辦理 | ||
| ( | ) | 2. | 機關辦理涉及國家安全之採購,對廠商資格訂定限制條件,得依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就下列哪些事項擇定之?(1)廠商之國籍或其設立登記所依據之法律 (2)廠商之代表人、董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有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逾百分之十之股東之國籍 (3)廠商之資金來源及其比率限制 (4)以上皆 | ||
| ( | ) | 3. | 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採購之招標,應於何時檢送採購預算資料、招標文件及相關文件,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1)開標日3日前 (2)等標期或截止收件日5日前 (3)開標日5日前 (4)等標期或截止收件日3日前 | ||
| ( | ) | 4. | 下列敘述何者符合採購法規定?(1)機關採複數決標,其個別項目之預算金額未達巨額,但總金額為巨額者,適用巨額採購有關廠商資格之規定 (2)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但應加蓋廠商印章 (3)機關採最有利標者,得將廠商過去的履約績效擇定為評選項目 (4)機關允許外國廠商參與非條約協定採購者,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外國廠商不適用第六章爭議處理 | ||
| ( | ) | 5. | 依採購法規,下列何者錯誤?(1)勞務契約金額新臺幣1250萬元,僅追加新臺幣5萬元,該追加採購可適用採購法第23條之規定 (2)追加契約金額新臺幣170萬元,無須上級機關核准 (3)勞務契約同時辦理追加金額新臺幣600萬元、追減金額新臺幣500萬元之議價會議,須通知上級機關監辦 (4)財物採購預算金額新臺幣140萬元,決標金額新臺幣110萬元,廠商不履約,機關通知該廠商將其名稱及相關情形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廠商只能提出異議不能提出申訴 | ||
| ( | ) | 6. |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監辦人員採書面審核監辦者,應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2)辦理採購之主持人或主驗人不接受上級機關監辦人員對採購不符合採購法規定程序而提出之意見,應納入紀錄並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3)監辦人員得依採購法第48條第1項各款特殊情形,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不派員監辦 (4)採購法所稱監辦,指監辦人員實地監視機關辦理開標、比價、議價、決標、驗收與付款是否符合採購法規定之程序 | ||
| ( | ) | 7. | 下列何者不是機關辦理採購,得擇定之基本資格?(1)具有相當人力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4)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 ||
| ( | ) | 8. | 機關允許共同投標時,應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對同一採購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但有下列何種情形不在此限?(1)該採購涉及統包,以增加廠商競爭者 (2)預估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競爭不足,規定廠商不得為不同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反不利競爭者 (3)其他經上級機關認定者 (4)採最有利標決標者 | ||
| ( | ) | 9. | 下列何者應依政府採購法辦理?(1)機關變賣新臺幣200萬之財物 (2)公開徵求新臺幣180萬元之房地產 (3)標售新臺幣150萬元之資源回收物品 (4)新臺幣200萬元補助對象之選定 | ||
| ( | ) | 10. | 下列何者不是採購法規定公告金額以上得選用之招標方式:(1)公開評選 (2)公開取得書面報價 (3)公開招標 (4)比價 | ||
| ( | ) | 11. | 某學校總務主任主持一開標案,經發現廠商之投標文件有下列何種情形時,應為不合格標?(1)投標文件置於不透明標封袋內並以釘書針封裝者 (2)標封上標示廠商之名稱及地址 (3)投標文件以不透明紙箱封 (4)投標文件置於塑膠透明資料袋內並以膠帶密封者 | ||
| ( | ) | 12. | 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採購,其適用採購法者,下列敘述何者有誤?(1)於二以上機關補助同一採購者,其補助金額是否達採購法第4條第1項所定金額,以其補助總金額計算之 (2)受理申訴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為補助機關自行辦理採購之申訴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3)有二以上機關補助同一採購者,依指定代表機關或所占補助金額比率最高者認定之 (4)受補助者於辦理查核金額以上採購之開標,應受補助機關之上級機關監督 | ||
| ( | ) | 13. | 下列何者不是採購法規定上級機關應監辦之事項:(1)比價 (2)決標 (3)開標 (4)審標 | ||
| ( | ) | 14. | 下列何者係屬錯誤之敘述?(1)投標廠商應符合之資格之一部分,招標文件得訂明允許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 (2)履約期間逾1年之勞務採購,其以提供勞力為主,且工作內容重複者,以第1年之預算金額訂定資格條件 (3)投標廠商未符合採購法第36條所定資格者,得以銀行或保險公司之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責任、連帶保證保險單代之 (4)機關訂定投標廠商之資格,不得不當限制競爭,並以確認廠商具備履行契約所必須之能力者為限 | ||
| ( | ) | 15. |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機關於開標後因故廢標,採分段開標者,尚未開標之部分應予發還 (2)以上皆 (3)機關辦理公開招標,因投標廠商家數未滿三家而流標者,得發還投標文件 (4)機關於開標後因故廢標,廠商要求發還投標文件者,機關得保留其中一份,其餘發還,或僅保留影本 | ||
| ( | ) | 16. | 財物採購之採購金額在何種金額以上,係為巨額採購?(1)新臺幣2億元 (2)新臺幣2000萬元 (3)新臺幣5000萬元 (4)新臺幣1億元 | ||
| ( | ) | 17. | 某國立大學辦理學生活動中心興建工程,施工期間因未能預見之情形,必須追加契約以外之工程,而擬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辦理,下列何者非屬其適用條件?(1)原契約項目數量之增加 (2)原契約項目之減少 (3)原契約項目規格之變更 (4)新增項目 | ||
| ( | ) | 18. | 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廠商有下列何種情形者,其所繳納之履約保證金(含其孳息)應全部不發還?(1)須返還已支領之契約價金而未返還者 (2)查驗或驗收不合格,且未於通知期限內依規定辦理 (3)擅自減省工料 (4)違反採購法第65條規定轉包者 | ||
| ( | ) | 19. | 下列何者敘述錯誤?(1)機關委託法人或團體代辦採購,代辦採購之法人、團體與其受雇人及關係企業,不得為該採購之投標廠商,但得為分包廠商 (2)承辦專案管理之廠商與規劃、設計、施工或供應廠商,不得同時為關係企業或同一其他廠商之關係企業 (3)機關承辦、監辦採購人員離職後三年內不得為本人或代理廠商向原任職機關接洽處理離職前五年內與職務有關之事務 (4)機關辦理採購,應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因履行機關契約而知悉其他廠商無法知悉或應秘密之資訊之廠商,於使用該等資訊有利於得標之採購,不得參加投標、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 ||
| ( | ) | 20. |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採購法所稱共同投標,指2家以上之廠商共同具名投標,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連帶負履行採購契約之責,以承攬工程或提供財物、勞務之行為 (2)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所稱專屬權利,不包括商標專用權 (3)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規定辦理限制性招標,應由需求、使用或承辦採購單位,就個案敘明符合各款之情形,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4)機關辦理採購,其屬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且已於招標文件敘明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者,得採限制性招標 | ||
| ( | ) | 21. | 採購法第25條第1項允許共同投標之個別採購特性,為下列何種情形:(1)允許共同投標,以符合新工法引進或專利使用之需要者 (2)以上皆是 (3)允許共同投標有利工作界面管理者 (4)允許共同投標可促進競爭者 | ||
| ( | ) | 22. |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承辦專案管理之廠商與規劃、設計、施工或供應廠商,不得同時為關係企業 (2)提供規劃、設計服務之廠商,於依該規劃、設計結果辦理之採購應予迴避。但於無利益衝突或無不公平競爭之虞,經機關同意者,得不適用之 (3)政黨及與其具關係企業關係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4)代擬招標文件之廠商,機關於依該招標文件辦理之採購,該廠商不得作為決標對象。但得作為分包廠商 | ||
| ( | ) | 23. | 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之共同投標協議書,下列何者為非:(1)載明共同投標廠商之代表廠商、代表人及其權責 (2)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 (3)投標前應先報請招標機關審核 (4)經公證或認證 | ||
| ( | ) | 24. | 機關辦理採購,於6個月內重行或續行招標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其等標期,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得少於A 日,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不得少於B日?(1)A=3日;B=7日 (2)A=5日;B=7日 (3)A=2日;B=5日 (4)A=3日;B=5日 | ||
| ( | ) | 25. | 下列何者為錯誤:(1)自然人得為簽約對象 (2)機關辦理採購,應以維護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為原則 (3)採購人員得基於公共利益為違反採購法之決定 (4)公營事業之採購適用採購法 | ||
| ( | ) | 26. | 某鎮公所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辦理限制性招標採購,以下何者為正確?(1)以上皆 (2)因採購案件為排水工程,可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通案核准 (3)因屬緊急採購,僅逕洽某廠商議價即可,免優先洽二家廠商比價 (4)不適用「特別採購招標決標處理辦法」 | ||
| ( | ) | 27. | 下列何者違反採購法第6條第1項公平合理原則?(1)機關無法順利取得廠商履約所需土地,通知廠商暫停履約,並暫時發還履約保證金 (2)公開招標案件,履約期間因廠商財務困難,辦理契約變更,增列給付預付款,契約價金不變 (3)道路工程得標廠商因法定工時縮短,要求延長工期,機關認為部分有理由,同意廠商之部分要求 (4)廠商履約期間因機關提前使用目的,採部分驗收,並於部分驗收後將相關之履約保證金部分發還 | ||
| ( | ) | 28. | 下列何者係屬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1)所得稅或營業稅之納稅證明 (2)公會會員證 (3)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 (4)具有符合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 | ||
| ( | ) | 29. |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機關以統包併採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者,無需報經上級機關核准 (2)統包採購不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 (3)共同投標廠商應於簽約時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 (4)所稱統包,指將工程或財物採購中之設計、監造與施工、供應、安裝或一定期間之維修等併於同一採購契約辦理招標 | ||
| ( | ) | 30. | 依「機關邀請或委託文化藝術專業人士機構團體提供藝文服務作業辦法」之規定,機關辦理藝文服務採購,下列何者正確?(1)應免收押標金、保證金 (2)採公告審查程序者,審查委員會應由委員五人以上組成 (3)巨額藝文服務採購不經公告審查程序辦理者,應由機關邀集機關人員二人及文化、藝術領域之專家學者七人開會審查,經三分之二以上人員出席,出席人員二分之一以上審查通過,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4)以上皆 | ||
| ( | ) | 31. | 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1)採購專利產品,得採限制性招標 (2)採購原住民、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所提供之產品或勞務,得採限制性招標 (3)在公開競價市場採購財物,得採限制性招標 (4)採購原型或首次製造、供應之標的者,得採限制性招標 | ||
| ( | ) | 32. | 機關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辦理最有利標評選,下列何者為錯誤?(1)招標文件已訂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者,得不規定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詳列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 (2)招標文件未訂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由廠商於投標文件載明標價者,應規定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詳列報價內容,並納入評選 (3)招標文件已訂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者,得規定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詳列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並納入評選 (4)招標文件已訂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者,仍應規定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詳列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並納入評選 | ||
| ( | ) | 33. | 機關依「機關辦理設計競賽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以公告程序辦理設計競賽,設計競賽優勝者須於獲選後提供製作成品服務者,機關得於招標文件規定得標廠商服務費用降低或實際績效提高時,得依其情形給付廠商獎勵性報酬。其報酬之規定為?(1)屬服務費用降低者,為所減省之契約價金之一定比率,且以不逾百分之五十為原則 (2)屬實際績效提高者,為所減省之契約價金之一定比率,且以不逾百分之五十為原則 (3)屬服務費用降低者,依契約所載計算方式給付,且以不逾百分之三十為原則 (4)屬實際績效提高者,依契約所載計算方式給付,且以不逾百分之三十為原則 | ||
| ( | ) | 34. |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依採購法第42條第2項規定辦理後續階段之邀標,其等標期由「機關」視需要合理訂定之。前開所列「機關」係指下列何者?(1)行政院 (2)招標機關 (3)上級機關 (4)主管機關 | ||
| ( | ) | 35. | 下列何者不是採購法所稱採購?(1)土地之出租 (2)契約工之僱傭 (3)工程之定作 (4)權利之買受 | ||
| ( | ) | 36. | 機關依採購法第56條第1項及第57條採行協商措施,經洽請重行遞送投標文件者,重行遞送之投標文件,有與協商無關或不受影響之項目者,該項目?(1)優於原投標文件者納入評選,低於原投標文件內容者,不納入評選 (2)無論是否優於或低於原投標文件應不予評選,並以重行遞送前之內容為準 (3)無論是否優於或低於原投標文件應納入評選,並以重行遞送之內容為準 (4)優於原投標文件者不納入評選,低於原投標文件內容者,納入評選 | ||
| ( | ) | 37. | 機關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機關辦理採購依採購法第51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不得以該廠商為決標對象 (2)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之招標,應於決標日起20日內,將決標結果之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並以書面通知各投標廠商 (3)機關依招標文件規定審查廠商投標文件,其審查結果之通知,經廠商請求者,得以書面為之 (4)機關辦理採購,其因契約變更致原決標金額增加新臺幣150萬元,如未另訂新契約者,免辦理決標公告 | ||
| ( | ) | 38. | 以下敘述何者錯誤?(1)廠商以臺灣銀行簽發,未填寫受款人之支票,繳納臺北市政府辦理之甲標案押標金 (2)廠商以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單繳納履約保證金者,其存款人(出質人)無須為訂約廠商或其負責人 (3)投標廠商繳納之押標金得以公司或負責人名義簽發之支票為之 (4)廠商以漁會信用部簽發之支票繳納押標金,其票面金額得大於機關所訂押標金之額度 | ||
| ( | ) | 39. | 某機關擬委外採購研習訓練,預定委外一年新臺幣(以下同)250萬元,並擬於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敘明履約情形良好者,將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續約2次每次一年。上網公告辦理招標,其上網填報?(1)採購金額為750萬元;預算金額為250萬元 (2)採購金額為750萬元;預算金額為1000萬元 (3)採購金額為250萬元;預算金額為250萬元 (4)採購金額為250萬元;預算金額為1000萬元 | ||
| ( | ) | 40. |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0款規定辦理設計競賽廠商公開評選,其投標廠商有幾家即可開標?(1)1家 (2)2家 (3)3家 (4)6家 | ||
| ( | ) | 41. | 依「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採購辦法」第5條規定,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不派員監辦,下列敘述何者為是?(1)主會計及有關單位人員未辦理監辦,無需於紀錄簽章 (2)主會計及有關單位人員仍需以監辦人員身分於紀錄簽章 (3)以上皆 (4)主會計及有關單位人員仍應辦理書面審核監辦,並於紀錄載明「書面審核監辦」字樣 | ||
| ( | ) | 42. |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機關為特定個案辦理選擇性招標,應於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後,邀請所有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 (2)採購法所稱選擇性招標,指以公告方式預先依一定資格條件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後,再行邀請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 (3)機關辦理限制性招標,邀請4家廠商比價,有2家廠商投標者,即得比價 (4)機關辦理選擇性招標,不得規定廠商應將規格與價格合併投標 | ||
| ( | ) | 43. | 機關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機關基於技術工法之差異,訂定不同之底價,並無不可 (2)於宣布最有利標之得標廠商後再洽其議價 (3)底價應依圖說、規範、契約並考量成本、市場行情及政府機關決標資料逐項編列,查核金額以上應簽報上級機關核定 (4)公開招標採分段開標者,其底價應於開價格標前定之 | ||
| ( | ) | 44. | 採購法所稱公告金額,係指新臺幣多少元?(1)150萬元 (2)10萬元 (3)500萬元 (4)1000萬元 | ||
| ( | ) | 45. | 機關辦理採購之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應於規定期限內,檢送相關文件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之門檻金額,下列何者正確?(1)公告金額以上 (2)查核金額以上 (3)小額採購 (4)巨額 | ||
| ( | ) | 46. | 依採購法第93條簽訂之共同供應契約應公開於何處供各機關利用?(1)訂約機關之資訊網站 (2)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 (3)各適用機關之資訊網站 (4)政府採購公報 | ||
| ( | ) | 47. |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所稱專屬權利,不包括商標專用權 (2)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款所稱無合格標,指審標結果無廠商合於招標文件規定 (3)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所稱百分之五十,指追加當次金額占原主契約金額之比率 (4)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規定辦理限制性招標,其得以比價方式辦理者,優先以比價方式辦理 | ||
| ( | ) | 48. | 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規定,價格納入評分者,其所占總滿分之比率不得低於?(1)百分之三十 (2)百分之五十 (3)百分之六十 (4)百分之二十 | ||
| ( | ) | 49. | 台電公司為敦親睦鄰,補助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辦理採購,該研究院依採購法規定應報上級機關核准者,所稱上級機關為下列何者?(1)經濟部 (2)新竹市政府 (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4)台電公司 | ||
| ( | ) | 50. | 有關投標廠商基本資格之敘述,何者為非?(1)臺南市某機關辦理採購,得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規定,擇定我國實績為廠商特定資格之一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應以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大類、中類、小類或細類項目為基準 (3)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應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或與履約能力有關 (4)有關廠商納稅之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 ||
| ( | ) | 51. | 公告金額以上採購,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不派員監辦之情形下列何者尚屬適法?(1)廠商提出異議且尚未解決者 (2)廠商申請調解且尚未解決者 (3)經工程施工查核小組認定採購有重大異常情形者 (4)機關內部單位有不同意見者 | ||
| ( | ) | 52. | 機關如欲在開標後辦理廢標,須刊登以下那一個公告:(1)更正公告 (2)決標公告 (3)定期彙送 (4)無法決標公告 | ||
| ( | ) | 53. |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依採購法第42條第2項規定,辦理後續階段之邀標,由機關視需要合理訂定之,但等標期不得少於幾日?(1)10日 (2)3日 (3)5日 (4)7日 | ||
| ( | ) | 54. | 機關辦理適用世界貿易組織(WTO)政府採購協定(GPA)之採購,下列何者非屬GPA規定應辦理事項?(1)允許GPA會員廠商投標 (2)提供英文招標文件 (3)刊登英文摘要公告 (4)依GPA規定之等標期 | ||
| ( | ) | 55. | 機關辦理採購,其採購金額之認定,於租期不確定之財物採購,以幾年租金認定之?(1)4年 (2)1年 (3)2年 (4)3年 | ||
| ( | ) | 56. | 下列何者不是屬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因無其他合適替代標的得採限制性招標所稱之專屬權利:(1)電路布局權 (2)商標專用權 (3)專利權 (4)著作權 | ||
| ( | ) | 57. | 機關辦理委託資訊服務,其服務費用未達公告金額者,下列何者不是得適用之採購方式:(1)公開招標 (2)統包 (3)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 (4)公開評選 | ||
| ( | ) | 58. | 新臺幣2,000萬元之一般工程採購,不得訂定何種廠商資格條件?(1)廠商須提出設立或登記證明 (2)廠商須檢附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承作文件 (3)廠商之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200萬元 (4)廠商須檢附納稅證明 | ||
| ( | ) | 59. | 下列何者非屬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5款所稱「廠商信用之證明」?(1)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2)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 (3)營業稅繳納證明 (4)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 | ||
| ( | ) | 60. | 依採購法第61條規定辦理無法決標之公告,應於廢標後、重行招標前刊登,並不得超過廢標後多少日?(1)三星期 (2)一個月 (3)一星期 (4)二星期 | ||
| ( | ) | 61. | 依採購法規定,招標文件規定得就特定項目採行協商措施時,下列何者為正確:(1)參與協商之廠商得依據協商結果修改投標文件 (2)開標程序應公開 (3)以評選最優廠商為協商對象 (4)審標程序公開進行 | ||
| ( | ) | 62. | 機關辦理非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之採購選擇性招標之廠商資格預先審查,巨額之採購,其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不得少於幾日?(1)10日 (2)14日 (3)21日 (4)7日 | ||
| ( | ) | 63. | 下列何種情形,非屬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5款所稱「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之情形?(1)投標標封或通知機關信函號碼連號,顯係同一人或同一廠商所為者 (2)A公司及B公司為關係企業,該2公司參與同一標案之投標 (3)投標文件內容由同一人或同一廠商繕寫或備具者 (4)押標金由同一人或同一廠商繳納或申請退還者 | ||
| ( | ) | 64. |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村(里)非政府採購法所稱之機關,故不宜辦理相關工程發包、採購業務 (2)被補助之法人或團體辦理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於開標時應報請補助機關之上級機關監督 (3)機關首長擔任投標廠商不支薪理事,該廠商如參與該機關之採購,機關首長無須迴避 (4)臨時人力之僱用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 ||
| ( | ) | 65. | 機關辦理採購,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採評分及格最低標決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辦理招標前無需先報上級機關核准 (2)涉及競圖之技術服務,先審查及格分數以上之廠商後辦理比價 (3)不必成立審查委員會 (4)招標文件明定採不分段開標 | ||
| ( | ) | 66. | 某國立大學採統包方式辦理步道工程採購,總金額為新臺幣95萬元,下列何者不是得採行的方式?(1)公開取得企劃書 (2)公開招標 (3)最有利標決標 (4)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公開評選 | ||
| ( | ) | 67. | 共同投標廠商之共同投標協議書,下列何者為非:(1)協議書內容與契約規定不符者,以協議書內容為準 (2)應載明各成員於得標後連帶負履行契約責任 (3)協議書內容,非經機關同意不得變更 (4)應載明各成員之主辦項目及所占契約金額比率 | ||
| ( | ) | 68. | 機關依機關辦理設計競賽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辦理設計競賽,設計成果之製作費用:(1)按月、按日或按時計酬法,但屬得標廠商代收及代付之費用,得核實給付 (2)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為原則核實給付 (3)採總包價法為原則,屬得標廠商代收及代付之費用亦同 (4)以採總包價法為原則,但屬得標廠商代收及代付之費用,得核實給付 | ||
| ( | ) | 69. | 下列採購之招標資訊之公告,何者依規定得免刊登政府採購公報?(1)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5款規定之公開徵求 (2)依採購法第61條規定之決標結果公告 (3)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之廠商名稱與相關情形 (4)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之公開評選 | ||
| ( | ) | 70. | 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機關訂定評選項目、子項及其評審標準,不得以有利或不利於特定廠商為目的 (2)序位,指評選委員會依招標文件所列評比項目之重要性或權重,評審廠商投標文件後所核給之序位 (3)招標文件如已訂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者,不得規定廠商須於投標文件內詳列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 (4)總評分法中之總滿分,指招標文件所列各評選項目滿分之合計總分數 | ||
| ( | ) | 71. | 機關辦理採購,依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辦理電子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A日。但縮短後不得少於B日?(1)A=2日;B=5日 (2)A=3日;B=5日 (3)A=3日;B=7日 (4)A=5日;B=10日 | ||
| ( | ) | 72. | 機關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洽最低標廠商優先減價1次時,該廠商書明照底價承作,機關得決標予該廠商 (2)決標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者,除小額採購外,應成立評審委員會,成立時機準用採購法第46條第2項有關底價之訂定時機 (3)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擬決標之最低標價超過底價百分之四未逾百分之八者,應先報經上級機關核准後決標 (4)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僅有一家或採議價方式辦理,須限制減價次數者,應先通知廠商 | ||
| ( | ) | 73. |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機關以公告方式辦理之所有採購個案,皆得限制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2)以上皆 (3)機關辦理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之採購,不得於招標文件限制大陸地區廠商或其產品或勞務參與 (4)個案採購涉及國家安全,如屬適用GPA之採購,機關不得排除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投標 | ||
| ( | ) | 74. | 有關投標廠商基本資格之敘述,何者為非?(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應以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大類、中類、小類或細類項目為基準 (2)有關廠商納稅之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位於金門之機關,因地處偏遠不便,得限制金門當地廠商始得投標 (4)投標廠商基本資格之訂定,應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或與履約能力有關 | ||
| ( | ) | 75. | 機關擬定之技術規格無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且無法以精確之方式說明招標要求,爰於招標文件列舉特定之3廠牌並註明「或同等品」,其所列廠牌應符合之情形,以下何者為非?(1)所列廠牌僅供廠商參考 (2)所列廠牌目前市場上均有供應且取得容易 (3)所列廠牌之尺寸規格應相同 (4)所列廠牌之價格應相當 | ||
| ( | ) | 76. | 依採購法第49條之規定,將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之公告,公開於主管機關之資訊網路或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應取得幾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1)2家 (2)3家 (3)依招標文件規定家數 (4)1家 | ||
| ( | ) | 77. | 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規定,何者非屬投標廠商特定資格之證明文件?(1)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 (2)投標廠商現有與承包招標標的有關之專業或一般人力證明 (3)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 (4)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 | ||
| ( | ) | 78. | 機關辦理採購,有關替代方案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替代方案經綜合評估各有利不利情形,其總體效益更有利於機關者,即使延長主方案之工期,替代方案仍得採用 (2)招標文件中未規定允許提出替代方案,廠商自行提出之替代方案,仍得接受,納為決標標的 (3)機關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提出替代方案者,替代方案標封應與主方案同時開封及審查,並於招標文件訂明 (4)廠商依規定於截止投標期限前提出替代方案者,替代方案應單獨密封,標封外標示其為替代方案,且每一項目以提出一個替代方案為限,如未提出主方案,則以替代方案審查之 | ||
| ( | ) | 79. | 機關辦理新臺幣1億元之一般工程採購,不得訂定下列何種投標廠商資格?(1)廠商信用之證明 (2)具有相當財力之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4)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 ||
| ( | ) | 80. |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者,得免附具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2)新臺幣1億元之工程採購,機關得訂定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與特定資格 (3)有關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資格證明作為基本資格者,得就一定專門技能人員之人數依採購案之實際需要人數為限制規定 (4)新臺幣8000萬元非特殊之工程採購,得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訂定投標廠商之實收資本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