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1.
| 新北市八里區公所依政府採購法第40條規定委託內政部營建署代辦查核金額以上之下水道新建工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監辦該採購之上級機關為內政部
(2)監辦該採購之主會計及有關單位為營建署之監辦單位
(3)八里區公所得委請營建署依規定簽報核定底價
(4)招標機關為營建署,故本案決標金額之統計應歸屬中央機關辦理之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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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2.
| 工程採購之採購金額在何種金額以上,係為巨額採購?(1)新臺幣1億元
(2)新臺幣5000萬元
(3)新臺幣2000萬元
(4)新臺幣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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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3.
| 下列何者屬「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投標廠商基本資格?(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之證明
(2)實收資本額
(3)具有相當財力證明
(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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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4.
| 機關辦理為期2年新臺幣6000萬元巨額勞務採購之公開評選招標,第1年之預算金額為新臺幣3000萬元,因該採購案工作內容重複且係以提供勞力為主,經評估有訂定特定資格之必要,其單次契約金額之訂定最高得規定廠商提報之單次契約實績金額,不低於新臺幣多少金額?(1)3000萬元
(2)2400萬元
(3)6000萬元
(4)12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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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5.
|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資本額限制屬特定資格
(2)特殊或巨額之採購,始得訂定特定資格
(3)投標廠商應符合之資格之一部分,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機關不得拒絕
(4)特殊或巨額採購,投標廠商未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資本額者,得以銀行或保險公司之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責任、連帶保證保險單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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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6.
| 機關辦理新臺幣1億元之一般工程採購,不得訂定下列何種投標廠商資格?(1)廠商信用之證明
(2)具有相當財力之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4)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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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7.
| 有關投標廠商基本資格之敘述,何者為非?(1)投標廠商基本資格之訂定,應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或與履約能力有關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應以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大類、中類、小類或細類項目為基準
(3)有關廠商納稅之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4)位於金門之機關,因地處偏遠不便,得限制金門當地廠商始得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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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8.
| 有關投標廠商基本資格之敘述,何者為非?(1)臺南市某機關辦理採購,得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規定,擇定我國實績為廠商特定資格之一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應以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大類、中類、小類或細類項目為基準
(3)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應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或與履約能力有關
(4)有關廠商納稅之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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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9.
| 下列何者係屬「與履約能力有關」之投標廠商基本資格?(1)公會會員證
(2)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
(3)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4)營業稅或所得稅之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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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0.
| 下列有關投標廠商資格之敘述,何者為非?(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基本資格證明,除依法令就一定專門技能人員之人數為規定者外,不得對其人數予以限制
(2)政黨與其具關係企業關係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但得作為投標廠商之分包廠商
(3)外國廠商附經公證或認證之資格文件中文譯本,其中文譯本之內容有誤者,以原文為準
(4)具有相當人力證明之範圍得包括投標廠商現有與承包招標標的有關之專業或一般人力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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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1.
| 有關投標廠商資格之敘述,何者為正確?(1)「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有關「經驗或實績」規定所稱「單次契約金額」或「累計金額」,招標機關得本於權責自行決定係擇一訂定或兩者俱訂
(2)機關辦理特殊或巨額採購,得視案件特性及需要,訂定特定資格者,不得同時訂定基本資格
(3)票據交換機構於等標期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方得為廠商信用之證明
(4)「工廠登記證明文件」為投標廠商特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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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2.
|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有關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資格證明作為基本資格者,得就一定專門技能人員之人數依採購案之實際需要人數為限制規定
(2)新臺幣8000萬元非特殊之工程採購,得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訂定投標廠商之實收資本額
(3)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者,得免附具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4)新臺幣1億元之工程採購,機關得訂定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與特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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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3.
| 新臺幣2,000萬元之一般工程採購,不得訂定何種廠商資格條件?(1)廠商須提出設立或登記證明
(2)廠商須檢附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承作文件
(3)廠商之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200萬元
(4)廠商須檢附納稅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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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4.
| 以下何種公司型態非以登記之「資本總額」認定其「實收資本額」?(1)股份有限公司
(2)無限公司
(3)兩合公司
(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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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5.
| 某學校舉辦畢業旅行之勞務採購案,非屬特殊採購,採購金額新臺幣100萬元,所訂之資格條件何者為非?(1)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須提出最近3年內曾辦理類似活動400人以上且3次之經驗
(3)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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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6.
| 下列何者係屬錯誤之敘述?(1)機關訂定投標廠商之資格,不得不當限制競爭,並以確認廠商具備履行契約所必須之能力者為限
(2)投標廠商應符合之資格之一部分,招標文件得訂明允許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
(3)履約期間逾1年之勞務採購,其以提供勞力為主,且工作內容重複者,以第1年之預算金額訂定資格條件
(4)投標廠商未符合採購法第36條所定資格者,得以銀行或保險公司之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責任、連帶保證保險單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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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7.
| 財物採購之採購金額在何種金額以上,係為巨額採購?(1)新臺幣2000萬元
(2)新臺幣5000萬元
(3)新臺幣1億元
(4)新臺幣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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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8.
| 下列敘述何者符合採購法規定?(1)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但招標文件得規定影本應載明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廠商印章
(2)機關採最有利標之總評分法中價格不納入評分者,得評選優勝廠商比減價格
(3)機關允許外國廠商參與非條約協定採購者,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外國廠商不適用第6章爭議處理
(4)採購法第26條第3項所稱同等品由招標機關審查認定,其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不低於招標文件所要求或提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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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9.
| 下列敘述何者為錯誤?(1)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廠商得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電子資料替代
(2)機關訂定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時,得依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對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人數,視個案需要,予以限制,並得逾法令規定之人數
(3)興建長度在1000公尺以上之隧道,屬特殊採購
(4)採購兼有工程、勞務二種性質,而工程認定其歸屬者,於勞務性質符合特殊採購情形者,得以該勞務性質於該採購所占比例訂定特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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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20.
| 以下敘述何者錯誤?(1)廠商依工業團體法加入工業團體之證明,屬基本資格
(2)非屬特殊或巨額採購不得訂定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廠商資格
(3)國立大學於投標時適用招標文件規定之資格條件
(4)外國廠商依其國情而難以出具之資格文件,得以自述方式於投標文件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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