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81-400-20)-112年度不動產營業員試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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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置之加油站及依都市計畫法規定設置供公眾使用之停車場用地,其地價稅之稅率為何?(1)千分之 6 (2)千分之 6,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累進課徵 (3)千分之 10 (4)千分之 10,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累進課徵
( )2. 地價稅之累進起點,係以各該直轄市或縣市,不包括工業、礦業、農業及免稅土地,多少面積之平均地價為準?(1)3 公頃 (2)7 公頃 (3)3 公畝 (4)7 公畝
( )3. 依土地稅法規定,在依法劃定之工業區或工業用地公告前,已在非工業區或工業用地設立之工廠,經政府核准有案者,其直接供工廠使用之土地,稽徵機關應如何計徵地價稅?(1)申報地價千分之 2 (2)申報地價千分之 6 (3)申報地價千分之 10 (4)申報地價千分之 15
( )4. 依土地稅法規定,地價稅之基本稅率為何?(1)千分之 5 (2)千分之 6 (3)千分之 10 (4)千分之 2
( )5. 非都市土地依土地稅法規定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繳納地價稅者,其面積限制為何?(1)未超過 7 公畝部分 (2)未超過 7 公頃部分 (3)未超過 3 公畝部分 (4)未超過 3 公頃部分
( )6. 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地價稅之優惠規定,以多少處為限?(1)二處 (2)三處 (3)四處 (4)一處
( )7. 依土地稅法規定,計算累進起點地價時,下列何種土地之地價及其面積,不包括在內?(1)農業用地 (2)公園用地 (3)名勝古蹟用地 (4)體育場所用地
( )8. 都市土地依土地稅法規定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繳納地價稅者, 其面積限制為何?(1)未超過 7 公頃部分 (2)未超過 3 公畝部分 (3)未超過 3 公頃部分 (4)未超過 7 公畝部分
( )9. 合於規定之自用住宅用地,其地價稅之特別稅率為何?(1)千分之 5 (2)千分之 1 (3)千分之 2 (4)千分之 3
( )10. 依土地稅法之規定,私立動物園、體育場所用地之地價稅優惠稅率為何?(1)千分之 2 (2)千分之 6 (3)千分之 10 (4)免稅
( )11. 公有土地供公共使用者,其地價稅之稅率為何?(1)免徵 (2)千分之 6 (3)千分之 8 (4)千分之 10
( )12. 在依法劃定之工業區供工業直接使用之土地,除未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者外,其地價稅之稅率為何?(1)千分之 2 (2)千分之 6 (3)千分之 10 (4)千分之 15
( )13.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土地隔離者,其地價稅之稅率為何?(1)千分之 1 (2)千分之 2 (3)千分之 6 (4)免徵
( )14.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仍為建築使用之非自用住宅用地, 其地價稅之稅率為何?(1)千分之 6 (2)千分之 6,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累進課徵 (3)千分之 10 (4)千分之 10,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累進課徵
( )15. 依土地稅法規定,自用住宅用地適用地價稅優惠稅率,下列敘述何者有誤?(1)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2) 地價稅之稅率為千分之 10 (3)都市土地以 3 公畝為限 (4)非都市土地以 7 公畝為限
( )16.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仍為建築使用之自用住宅用地,其地價稅之稅率為何?(1)千分之 6 (2)千分之 1 (3)千分之 2 (4)千分之 3
( )17. 依土地稅法規定,企業或公營事業興建之勞工宿舍,自動工興建或取得土地所有權之日起,其適用之地價稅優惠稅率為何?(1)千分之 5 (2)千分之 10 (3)千分之 15 (4)千分之 2
( )18. 公有土地非供公共使用者,其地價稅之稅率為何?(1)免徵 (2)千分之 6 (3)千分之 8 (4)千分之 10
( )19. 依土地稅法規定,計算地價稅累進起點地價時,下列何種土地不包括在內?(1)工業用地 (2)水利用地 (3)商業用地 (4)住宅用地
( )20. 國民住宅及企業興建之勞工宿舍,自取得土地所有權之日起,其用地地價稅之特別稅率為何?(1)千分之 3 (2)千分之 6 (3)千分之 10 (4)千分之 2

解答:
001.【3】002.【4】003.【3】004.【3】005.【1】006.【4】007.【1】008.【2】009.【3】010.【3】
011.【1】012.【3】013.【4】014.【1】015.【2】016.【3】017.【4】018.【4】019.【1】020.【4】

詳解:
1.(出處:土地稅法第 18 條 )
2.(出處:土地稅法第 16 條 )
3.(出處:土地稅法第 18 條)
4.(出處:土地稅法第 16 條)
5.(出處:土地稅法第 17 條)
6.(出處:土地稅法 17 條)
7.(出處:土地稅法第 16 條)
8.(出處:土地稅法第 17 條)
9.(出處:土地稅法第 17 條)
10.(出處:土地稅法第 18 條)
11.(出處:土地稅法第 20 條)
12.(出處:土地稅法第 18 條)
13.(出處:土地稅法第 19 條 )
14.(出處:土地稅法第 19 條 )
15.(出處:土地稅法第 17 條)
16.(出處:土地稅法第 19 條 )
17.(出處:土地稅法第 17 條)
18.(出處:土地稅法第 20 條)
19.(出處:土地稅法第 16 條)
20.(出處:土地稅法第 17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