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21-940-20)-公共工程品管考題2817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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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關於公共工程相關法規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有誤?(1)剩餘土石方處理計畫報經工程主辦機關備查後,即可進行土方外運作業, (2)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所稱主管機關,為財政部 (3)開發單位取得環評開發許可後,逾三年始實施開發行為時,應提出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送主管機關審查, (4)未依規定擬具水土保持計畫送主管機關核定而擅自開發者,自第一次處罰之日起兩年內,暫停該地之開發申請,
( )2. 關於同等品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有誤?(1)同等品其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不可低於招標文件所要求或提及者, (2)同等品價格如較契約所載原要求或提及者為低,依總包價法之精神,無須自契約價金中扣除, (3)同等品價格如較契約所載為高,應以原契約為準,不得加價 (4)招標文件所列廠牌僅供廠商參考,不得限制廠商必須採用,
( )3. 依河川管理辦法第18條,防汛期間為每年(1)6月1日至10月31日 (2)5月1日至10月31日 (3)6月1日至11月30日 (4)5月1日至11月30日
( )4. 非政府機關接受政府機關補助辦理採購,下列何者敘述有誤?(1)受補助者於辦理查核金額以上採購開標時,應受補助機關之上級機關監督 (2)補助辦理採購金額達半數以上且補助金額達公告金額以上,適用採購法 (3)於接受2個以上機關補助同一採購者,以其補助總金額計算之 (4)有2以上機關補助同一採購者,依指定代表機關或由所占補助金額比率最高者認定之
( )5. 關於契約成立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有誤?(1)書面契約的簽訂,雖招標文件或契約明定契約需經雙方簽署方為有效者,仍以決標日為生效日 (2)廠商依招標文件規定,參與機關招標作業所為之投標行為屬要約 (3)機關依招標文件規定之決標原則決標予得標廠商之決標行為,屬機關對於投標廠商要約所為之承諾 (4)機關決標時,代表機關與該投標廠商對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權利義務關係已經合意,該契約即為成立
( )6. 關於技師執業,下列敘述何者有誤?(1)持有不同科別之技師證書者,得在不同執業機構執行各該科別之技師業務 (2)技師執行業務所製作之圖樣及書表,應由技師本人簽署,並加蓋技師執業圖記 (3)技師受申誡處分三次以上者,應另受停止業務之處分;受停止業務處分累計滿五年者,應廢止其執業執照 (4)涉及不同科別技師執業範圍者,應由不同科別技師為之,並分別註明負責之範圍
( )7. 若建築物為七層且供公眾使用,則有關建築物結構與設備等專業工程部分:(1)應由承辦建築師交由依法登記開業之專業技師負責辦理,建築師無須負連帶責任, (2)得由承辦建築師自行辦理,或交由依法登記開業之專業技師負責辦理, (3)應由承辦建築師交由依法登記開業之專業技師負責辦理,建築師並負連帶責任 (4)應由承辦建築師自行辦理,
( )8. 關於特殊產品或工法及替代方案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有誤?(1)廠商未能依替代方案履約或履行替代方案未有上述效益者,機關應終止或解除契約,並得追償損失 (2)允許廠商於得標後提出替代方案者,應訂明必須於使用前提出,並得因機關審查作業所需時間,而延長履約期限 (3)設計單位基於採購特性及實際需要訂定特殊技術規格,應至遲於提出招標文件前,先向主辦機關書面說明其必要性及建議取得或處理之方式 (4)設計單位採用特殊產品或工法時,機關應擇自行審查、開會審查、委託審查方式之一審查後再行辦理
( )9. 關於政府公共工程計畫與經費審議作業要點中規定應送工程會審議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送工程會審議之資料為公共工程計畫內個案工程細部設計階段之必要圖說、總工程建造經費概算等 (2)內政部、經濟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辦理之公共工程計畫內個案工程,工程建造經費達新臺幣二億元以上者, (3)軍事個案工程中,機密性或戰備工程建造經費達新臺幣四億元以上者, (4)交通部辦理之公共工程計畫內個案工程,工程建造經費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者,
( )10. 政府採購法適用範圍包括:(1)機關委託法人或團體辦理之採購, (2)以上皆屬之 (3)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 (4)非政府機關接受政府機關補助辦理採購,補助金額占採購金額半數以上,且補助金額在公告金額以上,
( )11. 關於招標文件之公開閱覽,下列敘述何者有誤?(1)查核金額以上之工程採購,應於公告招標前辦理招標文件之公開閱覽,但有除外規定, (2)招標文件公開閱覽,不得少於5工作天, (3)以電子化方式辦理公開閱覽者,不得少於5日曆天, (4)閱覽廠商或民眾意見之送達期限,至少應至公開閱覽截止日後5日
( )12. 關於營造業法之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土木包工業可承攬在登記許可當地或毗鄰地區之所有綜合營繕工程 (2)專業營造業無須設置專任工程人員 (3)承攬金額新臺幣2,000萬元以上之工程即應置工地主任 (4)營造業之專任工程人員應於查驗工程時到場說明,並於工程查驗文件簽名或蓋章
( )13. 關於共同管道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有誤?(1)共同管道系統以劃設於道路用地範圍為原則,如因工程之必要,得穿越公、私有土地之上空、地下或附著於建築物、工作物 (2)指設於地面上、下,用於容納一種以上公共設施管線之構造物及其排水、通風、照明、通訊、電力或有關安全監視(測)系統等之各種設施, (3)幹管一般設置於道路中央(分隔島或綠帶)下方,支管及電纜溝多設置於人行道下方, (4)除情形特殊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禁止挖掘共同管道經過之道路,
( )14. 政府採購法第70-1條規定機關辦理工程規劃、設計,下列何者錯誤?(1)機關辦理工程採購,應將安全衛生圖說及規範納入招標文件,並量化編列安全衛生費用 (2)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須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採取必要之預防設備或措施,以確保施工安全 (3)廠商施工場所依法令或契約應有之安全衛生設施欠缺或不良,致發生職業災害者,除應受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令處罰外,機關應依本法及契約規定處置 (4)得依工程規模,編製安全衛生費用
( )15. 關於依物價指數調整工程費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有誤?(1)可依營造工程物價指數之個別項目、中分類項目及總指數漲跌幅,分別調整, (2)鋼筋、鋼板、型鋼屬中分類項目之調整, (3)廠商於投標時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者,廠商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4)管理費、利潤等項目不予調整
( )16. 關於契約之解除與終止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契約中明定 如延遲取得用地或停工逾6個月以上 承包商得終止契約係屬意定終止權 (2)契約解除後之效果 使當事人雙方得維持先前已履行部分之效力 無回復原狀之問題 (3)解除權及終止權之行使 不可就損害賠償進行請求 (4)契約之解除 使繼續之契約關係向將來消滅之意思表示;而契約之終止使契約自始歸於消滅的意思表示
( )17. 關於公共工程職業安全衛生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有誤?(1)機關辦理工程採購應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須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採取必要之預防設備或措施,實施安全衛生管理及訓練 (2)廠商施工場所依法令或契約應有之安全衛生設施欠缺或不良,致發生職業災害者,如已受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令處罰 則機關無須再依政府採購法及契約規定處置 (3)在設計階段應按實際狀況,就可量化與不可量化部份盡量分解細項 (4)機關辦理工程規劃、設計 應依工程規模及特性,分析潛在施工危險,編製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規之安全衛生圖說及規範
( )18. 下水道機構因工程上之必要,得在公、私有土地下埋設管渠或其他設備:(1)如對處所及方法之選擇或支付償金有異議時,應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定後為之 (2)其土地所有人、占有人或使用人得拒絕, (3)造成其損害之處所及方法無需特別考量,但應支付償金, (4)應擇其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並應支付償金,
( )19. 發現廠商如有第101條第1項者,下列何者不正確?(1)擅自減省工料,情節重大者、查驗或驗收不合格,情節重大者、驗收後不履行保固責任,情節重大者、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延誤履約期限,情節重大者、或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解除或終止契約,情節重大者者…等15種情形之一者,將其事實及理由通知廠商,並刊登政府採購公報; (2)廠商如認為違反本法或不實者,得於接獲通知期限內,向該機關提出異議; (3)如廠商未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或申訴,或經提出申訴結果不予受理或審議結果指明不違反本法或並無不實者,機關應即將廠商名稱及相關情形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在一定之期限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4)無選項
( )20.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辦理契約變更,下列何者錯誤?(1)該條款所稱「必須追加契約以外之工程」之情形,係指增加原契約外之工作項目,包括原契約項目規格之變更或既有標的數量之增加 (2)僅適用於工程採購 (3)契約金額如包括機關支出及收入金額者,該條款所稱原主契約金額,得以支出部分之金額計算之 (4)非洽原訂約廠商辦理,不能達契約之目的,且未逾原主契約百分之五十者

解答:
001.【1】002.【2】003.【4】004.【1】005.【1】006.【1】007.【3】008.【2】009.【4】010.【2】
011.【4】012.【4】013.【2】014.【4】015.【2】016.【1】017.【2】018.【4】019.【1】020.【1】

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