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1-680-20)-112年度不動產營業員試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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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歲以上老人1.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公寓大廈有下列何種年齡住戶,陽臺得設置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之防墜設施?(【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42)
由約定專用部分之使用人為之2. 公寓大廈之停車位經約定專用後,其修繕、管理、維護,下列相關之敘述,何者正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49)
共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3.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下列有關公寓大廈維修費、修繕費負擔之敘述,何者錯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58)
由公共基金支付 4.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公寓大廈共用部分及其相關設施之拆除費用,由下列何者負擔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56)
由公共基金支付5.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公寓大廈共用部分及其相關設施之重大修繕或改良費用,由下列何者負擔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55)
管理負責人 6. 住戶違反規定於關公寓大廈外牆面變更顏色,經管理負責人制止後未在期限內回復原狀時,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得由下列何者回復原狀,其費用由該住戶負擔?(【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41)
經三分之二以上區分所有權人及基地所有權人之同意即可重建7.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下列有關公寓大廈重建之敘述,何者錯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60)
由區分所有權人為修繕、管理、維護8. 公寓大廈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下列相關之敘述,何者錯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50)
65 歲9.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公寓大廈有幾歲以上老人之住戶,外牆開口部得設置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之防墜設施?(【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44)
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 10.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各區分所有權人對建築物之共用部分及其基地有使用收益之權,應依下列何者享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48)
各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專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對建築物之共用部分之使用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11.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下列有關對區分所有建築物使用之敘述,何者錯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45)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12. 公寓大廈共用部分及其相關設施之重大修繕,應依下列何會議決議為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57)
12 歲 13.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公寓大廈有幾歲以下兒童之住戶,陽臺得設置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之防墜設施?(【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43)
若涉及公共環境清潔衛生之維持,其費用政府得視情況予以補助14. 公寓大廈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下列相關之敘述何者正確?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52)
應由法院主動予以制止15.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住戶對共用部分之使用應依其設置目的及通常使用方法為之,違反規定時,下列有關之敘述,何者錯誤?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47)
由該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16.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專有部分之樓地板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下列何者負擔?(【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59)
由共有部分之使用人負擔其費用17. 除有特別約定外,公寓大廈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等費用之負擔,下列相關之敘述,何者錯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51)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18. 公寓大廈共用部分及其相關設施之拆除或改良,應依下列何種會議之決議為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54)
所約定事項,不得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及建築法令之規定19.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下列有關對區分所有建築物使用約定之敘述,何者正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46)
約定專用部分之使用人 20.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公寓大廈約定專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下列何者負擔費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53)

解答:
001.【65 歲以上老人】002.【由約定專用部分之使用人為之】003.【共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004.【由公共基金支付 】005.【由公共基金支付】
006.【管理負責人 】007.【經三分之二以上區分所有權人及基地所有權人之同意即可重建】008.【由區分所有權人為修繕、管理、維護】009.【 65 歲】010.【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 】
011.【各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專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對建築物之共用部分之使用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012.【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013.【12 歲 】014.【若涉及公共環境清潔衛生之維持,其費用政府得視情況予以補助】015.【應由法院主動予以制止】
016.【由該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017.【由共有部分之使用人負擔其費用】018.【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019.【所約定事項,不得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及建築法令之規定】020.【約定專用部分之使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