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1-700-20)-112年度不動產營業員試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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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空間逕供營業使用1.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下列有關住戶行為之敘述,何者錯誤?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73)
基地所有權人、地上權人或典權人2.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公寓大廈之重建應經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及下列何者之同意?(【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62)
法院 3.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公寓大廈因水災肇致危害公共安全,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重建時,有區分所有權人同意後不依決議履行其義務者,下列何者得命區分所有權人出讓其區分所有權及其基地所有權應有部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67)
得依規約供營業使用4.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公寓大廈開放空間之使用,在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範圍內,下列敘述何者正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78)
應先由區分所有權人制止 5. 有關住戶行為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其處理方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74)
法院 6.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公寓大廈因火災肇致危害公共安全,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重建時,有區分所有權人不同意決議又不出讓其區分所有權,下列何者得命區分所有權人出讓其區分所有權及其基地所有權應有部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68)
住戶違反規約使用規定,經制止而不遵從者,管理委員會逕報司法機關處理7.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下列有關專有部分使用之敘述,何者錯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70)
管理負責人8.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公寓大廈在管理委員會成立前,傾頹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者,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重建時,有區分所有權人同意後不依決議履行其義務者,下列何者得訴請法院命區分所有權人出讓其區分所有權及其基地所有權應有部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66)
管理委員會 9.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公寓大廈嚴重毀損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者,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重建時,有區分所有權人同意後不依決議履行其義務者,下列何者得訴請法院命區分所有權人出讓其區分所有權及其基地所有權應有部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65)
法令或規約之規定 10.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公寓大廈住戶飼養動物,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但依下列何規定得禁止飼養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80)
抵押權人11.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有關公寓大廈重建之同意權行使,不包括下列何者?(【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61)
訴請法院命區分所有權人出讓其區分所有權及其基地所有權應有部12.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公寓大廈因地震肇致危害公共安全,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重建時,有區分所有權人不同意決議又不出讓其區分所有權,管理負責人依法應如何處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64)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13.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公寓大廈因火災肇致危害公共安全,經決議重建時,重建建造執照之申請名義,由下列何者決定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69)
管理負責人 14.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在管理委員會未成立前,住戶違反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及規約使用約定專有部分,經下列何者制止而不遵從者, 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並要求其回復原狀?(【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71)
供餐飲營業使用15.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公寓大廈防空避難設備之使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75)
得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供營業使用16.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公寓大廈退縮空地之使用,在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範圍內,下列敘述何者正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79)
管理委員會 17.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住戶違反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及規約使用約定專有部分,經下列何者制止而不遵從者,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並要求其回復原狀?(【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72)
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18. 公寓大廈嚴重毀損、傾頹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者,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其重建之建築執照之申請名義,下列何者正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63)
依規約規定19.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公寓大廈開放空間及退縮空地,在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範圍內,得依下列何者之規定或決議供營業使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77)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20.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公寓大廈開放空間及退縮空地,在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範圍內,得依下列何者之決議供營業使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076)

解答:
001.【開放空間逕供營業使用】002.【基地所有權人、地上權人或典權人】003.【法院 】004.【得依規約供營業使用】005.【應先由區分所有權人制止 】
006.【法院 】007.【住戶違反規約使用規定,經制止而不遵從者,管理委員會逕報司法機關處理】008.【管理負責人】009.【管理委員會 】010.【法令或規約之規定 】
011.【抵押權人】012.【訴請法院命區分所有權人出讓其區分所有權及其基地所有權應有部】013.【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014.【管理負責人 】015.【供餐飲營業使用】
016.【得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供營業使用】017.【管理委員會 】018.【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019.【依規約規定】020.【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