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1-760-20)-112年度不動產營業員試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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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一至二年,連選得連任一次1.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有關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負責財務管理之管理委員之任期,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之規定,其任期多久?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121)
1,000 以上 5,000 以下2.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管理負責人、主任委員或管理委員會無正當理由拒絕公寓大廈利害關係人於必要時,請求影印規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台幣多少元之罰鍰?(【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140)
10 日 3.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應由召集人於開會前至少幾日以書面載明開會內容,通知各區分所有權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123)
對住戶違規情事開立罰單4.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管理委員會之職務,下列敘述何者有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132)
從事住戶委託之租、售業務5.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應依規定執行業務,下列敘述何者有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135)
10 日 6.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未獲致決議,重新召集會議,應作成會議紀錄,於會議決議成立後最遲幾日內送達各區分所有權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129)
區分所有權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7.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利害關係人於必要時,得請求閱覽或影印文件,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不得拒絕。下列何種文件有誤?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130)
會議紀錄應經各區分所有權人簽名確認後再公告之8.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應作成會議紀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128)
3,000 以上 15,000 以下9.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集人、起造人或臨時召集人違反每年至少應召開會議一次、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台幣多少元之罰鍰?(【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138)
3,000 以上 15,000 以下10.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住戶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汙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台幣多少元之罰鍰?(【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139)
議案應有區分所有權人 2/3 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 2/3 以上提議11.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有關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125)
依規定成立之約定專用部分變更時,不須經使用該約定專用部分之區分所有權人同意。12.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127)
該管理辦法由經濟部定之13.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主管機關訂定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管理辦法,下列敘述何者有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137)
公司之負責人須具有國家證照14.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下列有關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之成立,何者錯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134)
約定專用部分之確認15.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下列有關管理委員會職務之敘述,何者錯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131)
得同時受聘於二家以上之管理維護公司16.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受僱於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之管理服務人員,應依規定執行業務,下列敘述何者有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136)
2 日 17.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有急迫情事須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臨時會者,得以公告為之;公告期間不得少於幾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124)
應由召集人於開會前 7 日以書面載明開會內容通知開會18.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有關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122)
管理委員會不具當事人能力19.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下列有關管理委員會權利義務之敘述, 何者錯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133)
以出席人數 1/3 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占出席人數區分所有權合計 1/3 以上之同意作成決議20.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有關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未獲致決議,召集人得就同一議案重新召集會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試題】-126)

解答:
001.【任期一至二年,連選得連任一次】002.【1,000 以上 5,000 以下】003.【10 日 】004.【對住戶違規情事開立罰單】005.【從事住戶委託之租、售業務】
006.【10 日 】007.【區分所有權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008.【 會議紀錄應經各區分所有權人簽名確認後再公告之】009.【3,000 以上 15,000 以下】010.【3,000 以上 15,000 以下】
011.【議案應有區分所有權人 2/3 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 2/3 以上提議】012.【依規定成立之約定專用部分變更時,不須經使用該約定專用部分之區分所有權人同意。】013.【該管理辦法由經濟部定之】014.【公司之負責人須具有國家證照】015.【約定專用部分之確認】
016.【得同時受聘於二家以上之管理維護公司】017.【 2 日 】018.【應由召集人於開會前 7 日以書面載明開會內容通知開會】019.【管理委員會不具當事人能力】020.【以出席人數 1/3 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占出席人數區分所有權合計 1/3 以上之同意作成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