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 | 1.依《禮儀師管理辦法》規定,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發禮儀師證書之資格有哪些? (工作項目05:服務規範117) |
| (1) | 於中華民國 92 年 7 月 1 日以後經營或受僱於殯葬禮儀服務業實際從事殯葬禮儀服務工作 2 年以上 |
| (2) | 修畢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國內公立或立案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殯葬相關專業課程 20 學分以上 |
| (3) | 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機關(構)、學校、團體完成專業教育訓練 30 個小時 |
| (4) | 領有喪禮服務職類乙級技術士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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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2.依《殯葬管理條例》規定,有關私人墳墓之修繕,下列敘述哪些正確? (工作項目05:服務規範118) |
| (1) | 墓頂最高不得超過地面 1 公尺 50 公分 |
| (2) | 須先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 |
| (3) | 僅得依原墳墓形式修繕 |
| (4) | 墓主修繕逾越原有墳墓之面積者,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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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 3.有關殯葬管理條例公布施行前募建之寺院、宮廟及宗教團體所屬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及火化設施,下列敘述哪些錯誤? (工作項目05:服務規範119) |
| (1) | 101 年 7 月 1 日以後就地合法 |
| (2) | 其有損壞者,得於原地拆除重建,但不得增加高度及擴大面積 |
| (3) | 損壞須修建時,應先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
| (4) | 向墓主及存放者收取之費用,應明定管理費,並以管理費設立專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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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4.有關司法相驗之敘述,下列哪些正確? (工作項目05:服務規範120) |
| (1) | 屍體檢驗或解剖後,應由執行之檢察官、檢察事務官或司法警察官出具相驗屍體證明書 |
| (2) | 流浪漢病死或感染傳染病死亡者均須辦理司法相驗 |
| (3) | 由法醫師調度檢察官會同司法警察官、醫師或檢驗員執行屍體檢驗工作 |
| (4) | 可研判死者之死亡原因及死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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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5.依《殯葬服務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及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資訊公開及管理辦法》規定,下列敘述哪些正確? (工作項目05:服務規範121) |
| (1) | 殯葬設施經營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應建置網站,並公開業者名稱、地址、電話、公墓及骨灰(骸)存放設施之核准文號及啟用日期、經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備查)文件 |
| (2) | 殯葬設施經營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應公開已繳納價金入帳情形供已購買者查詢,其為電腦查詢者,提供查詢繳納之方式;為人工查詢者,提供專責人員之姓名及電話 |
| (3) | 殯葬禮儀服務業委託公司或商業代為銷售生前殯葬服務契約、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應報請經營許可及設施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 |
| (4) | 殯葬禮儀服務業銷售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應公開內政部公告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骨灰(骸)存放單位使用權買賣定型化契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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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6.依《殯葬服務業申請經營許可辦法》(以下稱本辦法)規定,下列敘述哪些正確? (工作項目05:服務規範122) |
| (1) | 營業項目為殯葬設施經營業,應向公司或商業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
| (2) | 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應於申請人依本辦法規定備齊文件後 2 個月內完成審查。必要時,得展延 1 次,展延期間不得逾4 個月,並應將展延之事由通知申請人 |
| (3) | 申請人應於接獲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經營許可通知之日起 2 個月內,依法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變更登記及加入殯葬服務業之公會,並於完成登記及加入公會後 15 日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
| (4) | 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受理申請殯葬服務業經營許可案件後,其有應補正之事項者,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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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7.依《殯葬服務業申請經營許可辦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不是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駁回申請殯葬服務業經營許可案件事由? (工作項目05:服務規範123) |
| (1) | 未於申請前召開公聽會或未檢具公聽會相關證明文件 |
| (2) | 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仍未補正 |
| (3) | 經公司或商業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公司或商業登記 |
| (4)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審查申請殯葬服務業經營許可案件進行實地勘查,經通知申請人到場說明,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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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8.依《禮儀師管理辦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不是中央主管機關得廢止原核發禮儀師證書處分並註銷證書事由? (工作項目05:服務規範124) |
| (1) | 將其證書出租、出借給他人使用或允諾他人以其名義執行業務者 |
| (2) | 罹患精神疾病或身心狀況違常,經中央主管機關委請 2 位以上相關專科醫師認定不能執行業務者 |
| (3) | 禮儀師證書有效期限屆期而未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換發禮儀師證書者 |
| (4) | 媒介非法殯葬設施、擅自進入醫院招攬業務、未經醫院或家屬同意搬移屍體,違法情節重大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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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9.依《殯葬管理條例》規定,除其他法律或自治條例另有規定者外,單獨設置、擴充禮廳及靈堂應與下列何種地點保持 200 公尺以上之距離? (工作項目05:服務規範125) |
| (1) | 醫院 |
| (2) | 學校 |
| (3) | 工廠 |
| (4) | 貯藏或製造爆炸物或其他易燃之氣體、油料等之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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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 10.依殯葬管理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規定,在非都市土地「已設置公墓」範圍內之墳墓用地者,不受殯葬管理條例第 8 條及第 9 條規定距離之限制,上開「已設置公墓」係指? (工作項目05:服務規範126) |
| (1) | 依墳墓設置管理條例合法設置之私人墳墓 |
| (2) | 合法設置之私立公墓 |
| (3) | 於墳墓設置管理條例施行前已設置,並於該條例施行後完成補行申請設置程序,且於主管機關登記有案之私立公墓 |
| (4) | 經主管機關列管有案之公立公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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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 11.依《殯葬管理條例》規定,有關得從事殯葬服務業之「其他法人」,下列敘述哪些正確? (工作項目05:服務規範127) |
| (1) | 加入所在地之殯葬服務業公會 |
| (2) | 於法人章程中載明以提供殯葬服務為其設立宗旨或任務 |
| (3) | 應置專任禮儀師 |
| (4) | 非營利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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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2.依《殯葬管理條例》規定,憲警人員依法處理意外事件或不明原因死亡之屍體程序完結後,下列敘述哪些正確? (工作項目05:服務規範128) |
| (1) | 不得擅自轉介或縱容殯葬服務業逕行提供服務 |
| (2) | 不得由家屬逕行認領,以防不明原因死亡之屍體遭收葬或火化,危害社會秩序,及妨礙刑事偵察之進行 |
| (3) | 除經家屬認領,自行委託殯葬禮儀服務業者承攬服務者外,應即通知轄區或較近之公立殯儀館辦理屍體運送事宜 |
| (4) | 應即委託殯葬禮儀服務業運送屍體至殯儀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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