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卷名稱:(101-120-20)-政府採購法之總則、招標及決標(選擇題)
字體大小:A  A  A 
  考試題目
(2)1.機關辦理非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之採購選擇性招標之廠商資格預先審查,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其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不得少於幾日?      (101)
(1)5日
*(2)7日
(3)10日
(4)14日
詳解:第 28 條
(2)2.機關辦理非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之採購選擇性招標之廠商資格預先審查,公告金額以上未達巨額金額之採購,其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不得少於幾日?      (102)
(1)7日
*(2)10日
(3)14日
(4)21日
詳解:第 28 條
(2)3.機關辦理非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之採購公開招標,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金額之採購,其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不得少於幾日?      (103)
(1)14日
*(2)21日
(3)28日
(4)35日
詳解:第 28 條
(3)4.機關辦理公開招標(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依採購法第42條第2項規定,辦理後續階段之邀標,由機關視需要合理訂定之,但等標期不得少於幾日?      (104)
(1)3日
(2)5日
*(3)7日
(4)10日
詳解:第 28 條
(1)5.機關辦理公開招標,依採購法第42條第2項規定辦理後續階段之邀標,其等標期由「機關」視需要合理訂定之。前開所列「機關」係指下列何者?      (105)
*(1)招標機關
(2)上級機關
(3)主管機關
(4)行政院
詳解:第 28 條
(3)6.機關辦理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公開招標,如無可縮短之情形,依招標期限標準之規定,其等標期不得少於:      (106)
(1)5日
(2)3日
*(3)7日
(4)10日
詳解:第 28 條
(4)7.機關辦理採購,於招標前將招標文件稿辦理公開閱覽,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等標期得縮短A日。但縮短後不得少於B日:      (107)
(1)A=2日;B=5日
(2)A=3日;B=5日
(3)A=3日;B=7日
*(4)A=5日;B=10日
詳解:第 28 條
(3)8.機關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其採公開招標(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辦理者,訂定等標期時,下列敘述何者最為完整?      (108)
(1)不少於5天
(2)不少於3天
*(3)7天以上合理期限
(4)5天以上合理期限
詳解:第 28 條
(2)9.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後流標或廢標,並於其後多久期間內重行招標且招標文件內容未經重大改變者,等標期得予縮短,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不得少於7日?      (109)
(1)6個月內
*(2)3個月內
(3)1年內
(4)14日內
詳解:第 28 條
(1)10.機關辦理非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之巨額採購公開招標,其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不得少於幾日?      (110)
*(1)28日
(2)30日
(3)1個月
(4)2個月
詳解:第 28 條
(3)11.機關辦理非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之採購選擇性招標之廠商資格預先審查,巨額之採購,其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不得少於幾日?      (111)
(1)7日
(2)10日
*(3)14日
(4)21日
詳解:第 28 條
(1)12.某學校總務主任主持一開標案,經發現廠商之投標文件有下列何種情形時,應為不合格標?      (112)
*(1)投標文件置於塑膠透明資料袋內並以膠帶密封者
(2)投標文件置於不透明標封袋內並以釘書針封裝者
(3)標封上標示廠商之名稱及地址
(4)投標文件以不透明紙箱封
詳解:第 29 條
(2)13.以下敘述何者錯誤?      (113)
(1)廠商以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單繳納履約保證金者,其存款人(出質人)無須為訂約廠商或其負責人
*(2)投標廠商繳納之押標金得以公司或負責人名義簽發之支票為之
(3)廠商以漁會信用部簽發之支票繳納押標金,其票面金額得大於機關所訂押標金之額度
(4)廠商以臺灣銀行簽發,未填寫受款人之支票,繳納臺北市政府辦理之甲標案押標金
詳解:第 30 條
(4)14.押標金之額度,得為一定金額或標價之一定比率,一定比率,以不逾標價之百分之五為原則。但不得逾新臺幣多少元?      (114)
(1)500萬元
(2)1000萬元
(3)2500萬元
*(4)5000萬元
詳解:第 30 條
(3)15.機關辦理採購,關於押標金,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115)
(1)其額度以不逾預算金額或預估採購總額之百分之五為原則,且不得逾新臺幣5000萬元
(2)應以投標廠商名義繳納
*(3)應於招標文件中載明廠商應將押標金(含現金)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
(4)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採電子投標之廠商得減收押標金,但減收額度以不逾百分之十為限
詳解:第 30 條
(1)16.機關得視案件性質及實際需要,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得標廠商得支領預付款,並訂明廠商應先提供同額預付款還款保證,其提供保證之時機為?      (116)
*(1)支領預付款前
(2)決標後簽約前
(3)繳納履約保證金時
(4)決標前
詳解:第 30 條
(2)17.機關辦理新臺幣2億元之勞務採購,下列押標金收取額度何者有誤?      (117)
(1)新臺幣1千萬元
*(2)新臺幣2千萬元
(3)新臺幣0元
(4)新臺幣500萬元
詳解:第 30 條
(2)18.採購法第31條第2項第7款「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有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者」之情形,下列何者為非?      (118)
(1)有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2款之「足以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行為者」情形
*(2)得標後未於規定期限內,繳足保證金
(3)廠商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有採購法第87條各項構成要件事實之一
(4)有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5款、第7款情形之一
詳解:第 31 條
(3)19.廠商繳納押標金不予發還之情形,下列何者為非?      (119)
(1)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
(2)得標後拒不簽約
*(3)廠商之標價偏低,有採購法第58條所定情形而未於機關通知期限內提出合理之說明者
(4)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
詳解:第 31 條
(1)20.機關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應繳納之押標金為新臺幣80萬元,有一廠商以存款金額為新臺幣100萬元之設定質權之定期存款單繳納該押標金,今有依招標文件規定不發還該廠商押標金,機關應不發還之押標金額度為新臺幣多少元?      (120)
*(1)80萬元
(2)100萬元
(3)20萬元
(4)得由機關視個案情形斟酌不發還額度
詳解:第 31 條
 
考卷名稱:(101-120-20)-政府採購法之總則、招標及決標(選擇題)
字體大小:A  A  A 
靜思語400句:【325.將氣憤的境,轉為柔和的心境,再轉換為友愛,這個世間將愈益完美。】
1小時內上線人數:443 人

您有在蝦皮購物嗎?可以透過https://s.shopee.tw/5peImifZAH 連結去購物會有分潤1%支持網站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