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卷名稱:(561-580-20)-112年度不動產營業員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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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試題目
(1)1.依公平交易法規定,所稱競爭,指至少多少以上事業在市場上以較有利之價格、數量、品質、服務或其他條件,爭取交易機會之行為?      (【公平交易法試題】-02)
(1) 二以上
(2) 三以上
(3) 四以上
(4) 五以上
詳解:(出處:公平交易法第 4 條)
(2)2.依公平交易法規定,下列有關獨占之敘述,何者錯誤?      (【公平交易法試題】-03)
(1) 指事業在相關市場處於無競爭狀態
(2) 指事業在相關市場不具有壓倒性地位,但可排除競爭之能力者
(3) 二事業全體於相關市場之占有率達 2/3
(4) 三事業全體於相關市場之占有率達 3/4
詳解:(出處:公平交易法第 7、8 條)
(2)3.依公平交易法規定,所稱獨占,指事業在相關市場處於下列何種狀態,或具有壓倒性地位,可排除競爭之能力者?      (【公平交易法試題】-04)
(1) 完全競爭
(2) 無競爭
(3) 完全合作
(4) 寡占
詳解:(出處:公平交易法第 7 條)
(4)4.依公平交易法規定,下列有關事業規模,何者不列入獨占事業認定範圍?      (【公平交易法試題】-05)
(1) 一事業於相關市場之占有率達 1/2
(2) 二事業全體於相關市場之占有率達 2/3
(3) 三事業全體於相關市場之占有率達 3/4
(4) 四事業全體於相關市場之占有率達 4/5
詳解:(出處:公平交易法第 8 條)
(4)5.依公平交易法規定,一事業於相關市場之占有率達二分之一,其個別事業於相關市場占有率未達多少,該事業不列入獨占事業之認定範圍?       (【公平交易法試題】-06)
(1) 二分之一
(2) 三分之一
(3) 四分之一
(4) 十分之一
詳解:(出處:公平交易法第 8 條)
(3)6.依公平交易法規定,二事業於相關市場之占有率達多少,上一會計年度事業總銷售金額未達主管機關所公告之金額者,該事業不列入獨占事業之認定範圍?      (【公平交易法試題】-07)
(1) 二分之一
(2) 三分之一
(3) 三分之二
(4) 十分之一
詳解:(出處:公平交易法第 8 條)
(4)7.依公平交易法規定,三事業於相關市場之占有率達多少,上一會計年度事業總銷售金額未達主管機關所公告之金額者,該事業不列入獨占事業之認定範圍?      (【公平交易法試題】-08)
(1) 二分之一
(2) 三分之一
(3) 三分之二
(4) 四分之三
詳解:(出處:公平交易法第 8 條)
(3)8.依公平交易法規定,下列有關獨占事業之敘述,何者錯誤?      (【公平交易法試題】-09)
(1) 事業之設立或事業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進入相關市場,受法令、技術之限制,主管機關仍得認定其為獨占事業
(2) 事業之設立或事業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進入相關市場,有其他足以影響市場供需可排除競爭能力之情事者,主管機關仍得認定其為獨占事業
(3) 獨占之事業,仍得有對其商品價格或服務報酬,任為決定、維持或變更
(4) 獨占之事業,不得有以不公平之方法,直接或間接阻礙他事業參與競爭
詳解:(出處:公平交易法第 8、9 條)
(2)9.依公平交易法規定,獨占之事業不得有之行為,下列敘述何者非屬之?      (【公平交易法試題】-10)
(1) 對商品價格或服務報酬,為不當之決定
(2) 以公平之方法參與競爭
(3) 無正當理由,使交易相對人給予特別優惠
(4) 濫用市場地位之行為
詳解:(出處:公平交易法第 9 條)
(1)10.依公平交易法規定,下列有關結合之敘述,何者錯誤?      (【公平交易法試題】-11)
(1) 持有他事業之出資額,達到他事業有資本總額 1/4 以上。
(2) 持有他事業之股份,達到他事業有表決權股份總數 1/3 以上。
(3) 直接控制他事業之業務經營或人事任免。
(4) 間接控制他事業之業務經營或人事任免。
詳解:(出處:公平交易法第 10 條)
(2)11.依公平交易法規定,下列有關結合之敘述,何者錯誤?      (【公平交易法試題】-12)
(1) 與他事業合併
(2) 取得他事業之股份,達到他事業有表決權股份總數 1/4 以上。
(3) 承租他事業全部或主要部分之營業或財產
(4) 承租他事業主要部分之營業或財產
詳解:(出處:公平交易法第 10 條)
(1)12.依公平交易法規定,事業結合時,下列何者不屬應先向主管機關提出申報之情形?      (【公平交易法試題】-13)
(1) 同一自然人與其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血親事業結合
(2) 事業因結合而使其市場占有率達 1/3
(3) 參與結合之一事業,其市場占有率達 1/4
(4) 參與結合之事業,其上一會計年度銷售金額,超過主管機關所公告之金額
詳解:(出處:公平交易法第 11 條)
(4)13.依公平交易法規定,事業結合時,有下列何種情形者,應先向主管機關提出申報?      (【公平交易法試題】-14)
(1) 事業因結合而使其市場占有率達 1/6
(2) 事業因結合而使其市場占有率達 1/5
(3) 事業因結合而使其市場占有率達 1/4
(4) 事業因結合而使其市場占有率達 1/3
詳解:(出處:公平交易法第 11 條)
(3)14.依公平交易法規定,參與結合之一事業,其市場占有率至少達多少時,應先向主管機關提出申報?      (【公平交易法試題】-15)
(1) 1/6
(2) 1/5
(3) 1/4
(4) 1/3
詳解:(出處:公平交易法第 11 條)
(4)15.依公平交易法規定事業結合時,參與結合之事業,其上一會計年度銷售金額,超過下列何種情形,應先向主管機關提出申報?      (【公平交易法試題】-16)
(1) 前三會計年度平均銷售金額
(2) 前五會計年度平均銷售金額
(3) 前七會計年度平均銷售金額
(4) 主管機關所公告之金額
詳解:(出處:公平交易法第 11 條)
(4)16.依公平交易法規定,事業結合時應先向主管機關提出申報,但同一事業所持有有表決權股份或出資額達多少以上之事業間結合者,不適用之?      (【公平交易法試題】-17)
(1) 百分之二十
(2) 百分之三十
(3) 百分之四十
(4) 百分之五十
詳解:(出處:公平交易法第 12 條)
(1)17.依公平交易法規定,事業結合時應先向主管機關提出申報,但單一事業轉投資成立並持有多少股份或出資額之子公司者,不適用之?       (【公平交易法試題】-18)
(1) 百分之百
(2) 百分之八十
(3) 百分之七十
(4) 百分之五十
詳解:(出處:公平交易法第 12 條)
(3)18.依公平交易法規定,下列有關稱聯合行為之敘述,何者錯誤?      (【公平交易法試題】-19)
(1) 指具競爭關係之同一產銷階段事業,以契約、協議或其他方式之合意,共同決定商品或服務之價格、數量,而足以影響生產、商品交易或服務供需之市場功能者
(2) 所稱其他方式之合意,指契約、協議以外之意思聯絡,不問有無法律拘束力,事實上可導致共同行為者
(3) 同業公會藉章程或會員大會、理、監事會議決議或其他方法所為約束事業活動之行為,非本法所稱之聯合行為
(4) 聯合行為之合意,得依市場狀況、商品或服務特性、成本及利潤考量、事業行為之經濟合理性等相當依據之因素推定之
詳解:(出處:公平交易法第 14 條)
(4)19.依公平交易法規定,同業公會藉章程或會員大會、理、監事會議決議或其他方法所為約束事業活動之行為,為本法所稱之何種行為?       (【公平交易法試題】-20)
(1) 獨佔行為
(2) 壟斷行為
(3) 結合行為
(4) 聯合行為
詳解:(出處:公平交易法第 14 條)
(4)20.依公平交易法規定,事業之聯合行為,有益於整體經濟與公共利益,得申請主管機關許可,主管機關收受前項之申請,最遲應於多久內為決定?      (【公平交易法試題】-21)
(1) 1 個月內
(2) 2 個月內
(3) 3 個月內
(4) 6 個月內
詳解:(出處:公平交易法第 15 條)
 
考卷名稱:(561-580-20)-112年度不動產營業員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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